温馨提示:
根据2016年2月5日下午,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情况若逾期未进行产品备案,将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1、新注册的私募机构,必须在6个月内进行产品备案;
2、已登记满12个月的私募机构,必须在2016年5月1日前产品备案;
3、已登记不满12个月的私募机构,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产品备案。
七禾网可在私募机构的基金合同设计、账户设立、资金募集、份额确认、编码申请、产品备案、申购赎回、开放、交易户开户、入金出金、估值核对、变更、清盘、季度和年度备案等环节,提供相对全面、完善和专业的行政协助服务。
相关服务咨询:褚小姐:13600541733 邮箱:271941826@qq.com
私募基金行政运营、私募产品成立和运行行政服务内容包含:
一、产品合同制作期
1、确定产品各项要素;
2、提交产品要素表给托管方;
3、在基金业协会官网的公司私募基金系统中申请产品备案号;
4、与托管方的基金经理拟定产品基金合同初稿;
5、初稿完成后,与管理方交易方募集方等讨论修订基金合同;
6、完成后的基金合同修订稿再提交给托管方,由基金经理审批(若基金经理审批未通过继续修改合同);
7、基金经理审批通过后,提交合同流程到托管方合规处审批(若合规审批未通过继续修改合同);
8、合规审批期间,准备材料,向托管方申请开立基金产品募集账户;
9、托管方合规审批通过后,提交合同用印流程审批;
10、合同用印流程审批期间,准备材料,想托管方申请开立基金产品托管账户;
11、托管方合同用印流程审批通过后,和基金产品销售方确认需要制作几份基金合同后开始制作合同。
二、产品募集期
1、基金合同制作完成后,检查合同是否打印正确;
2、制作基金合同填写说明书,打印;
3、制作基金合同认购申请书,打印;
4、把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填写说明书以及基金合同认购/申购申请书统一寄给募集方;
5、募集期间,募集方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料,统计入录制作认购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表;
6、资金募集完成后,统一回收整理签署后的基金合同,回寄合同给托管方。
三、产品备案期
1、向托管方提交基金产品运营通知书,并发邮件告知产品成立日;
2、同天向托管方提交认购基金产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正确信息资料表;
3、第二个工作日托管方提供基金账户信息确认函;
4、准备材料,在基金业协会官网的公司私募基金系统中填写产品备案申请表,提交申请(若申请未通过则修改申请表后再提交直至备案成功);
5、备案完成后,制作确认认购书并寄给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开立基金产品交易户
【开期货户】
1、在产品募集期间确定期货通道,确认各项手续费;
2、制作“期货三方备忘录”,提交给期货方,走合规流程;
3、合规流程通过后,把备忘录提交给托管方,走用印流程;
4、托管方会将备忘录纸质版寄过来,盖章后,寄给期货方;
5、等产品备案通过后,方可准备材料,开立交易账户;
6、期货交易户开立完成后,邮件通知托管方做银期关联;
7、银期关联成功后,制作划款指令,提交给托管方入金;
8、入金后,方可交易。
【开证券户】
1、在产品募集期间确定券商通道,确认各项手续费;
2、制作“证券经纪服务协议”,提交给券商,走合规流程;
3、合规流程通过后,把服务协议提交给托管方,走用印流程;
4、托管方会将协议纸质版寄过来,盖章后,寄给券商;
5、等产品备案通过后,准备材料提交给托管方,办理股东代码卡;
6、合规流程通过同时股东代码卡办理成功后,方可准备材料,去当地营业部开立交易账户;
7、证券交易户开立完成后,邮寄“银行存管协议书”给托管方,并邮件通知托管方做银证关联;
8、银证关联成功后,制作划款指令,提交给托管方入金;
9、入金后,方可交易。
五、产品日常维护
1、每周和运营外包商核对产品估值;
2、每周发送产品估值短信给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持有人;
3、每周提供产品估值表给交易员;
4、基金业协会官网的产品季度备案;
5、基金业协会官网的产品年度备案;
6、基金业协会官网的私募机构基本信息变更;
7、基金业协会观望的私募机构人员信息变更;
8、基金业协会官网的私募机构年度财务报表提交;
9、基金业协会官网的私募机构系统中外包服务公司的信息录入;
10、产品分红数据核算等。
六、产品开放日以及临时开放日
1、确定开放日或临时开放日后,向托管方提交开放日或临时开放日函;
【产品申购】
2、打印制作基金合同,打印合同填写说明,制作并打印合同申购申请书,一并寄给销售方;
3、申购期间,募集方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料,统计入录制作认购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表;
4、临时开放申购结束后,统一回收整理签署后的基金合同,回寄合同给托管方;
5、3-5个工作日后,确认申购份额;
6、制作确认申购书并寄给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7、制作划款之类,邮件发给托管方,入金。
【产品赎回】
1、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申请表;
2、管理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
3、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日估值数据进行核算(分红数据、份额净值等)。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
1、非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原因而导致合同变更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基金合同变更。
(1)、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人和托管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与托管方首先就本合同拟变更事项达成一致
A、合同变更事项以约定的方式发布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通知;
B、在发布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合同变更征询意见函(或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征询意见函(或通知)指定的日期内按指定的形式回复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在征询意见函(或通知)指定的日期内赎回产品;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指定日期内回复意;
C、变更事项自征询意见函(或通知)指定的日期届满的次工作日开始生效。
(3)、投资范围的变更
A、经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书面同意;
B、在下一个开放日的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如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可在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向基金管理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或未在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则视为同意对投资范围的调整。投资范围的调整自该开放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起生效;
(4)、对下述基金管理人有权单独变更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后,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同时应及时将变更内容通知托管方。
A、调低申购赎回费率、管理费率、投资顾问费率、咨询(销售)服务费率、业绩报酬计提比例。
B、基金管理人、投资顾问的银行收款账号的变更。
2、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可与托管方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3、对基金合同进行重大的变更、补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补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八、基金合同的展期
行政流程和“一、产品合同制作期”相同
九、基金的清盘(清算)
管理人向托管方提出清盘申请,提前清盘需要所有投资人同意(方式参照合同变更条款);正常清盘是走清算流程。
1、清算小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
(2)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托管人制作清算报告,管理人核对清算数据;
(5)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后,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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