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部门最新透露,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写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将于上半年出台。《规划》对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功能定位、发展路径和支持政策作出系统性的阐述和部署。 另外,记者从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了解到,多部门参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已经启动,目前进展顺利,“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方法研究”也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大产业定位 “根据《规划》,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表示。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规划》对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位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大发展战略 《规划》同时指出,需要着眼于我国现实比较优势,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四大发展战略。 首先,着眼长远经济利益,实施协调发展战略。尽快形成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促进形成重点突出、差异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区域布局;其二,促成合理产业组织,实施市场主导战略。实现资本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化整合;其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施技术内生战略。加快构建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以龙头大企业为核心的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前端控制”机制;注重产业关联发展,实施产业融合战略。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实现产业间的技术互动和价值链接。 三大政策支持 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政策主要有财税、金融、科教三方面。 根据《规划》,国家有关方面将来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政策将是要着力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要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采用多种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对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予重点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巩固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的全程监督,实现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 根据《规划》,第二方面的支持政策是金融资本的支持政策。《规划》称,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要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的建设,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创业企业的需求。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间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发行规模,积极探索开发低信用等级高收益债券和私募可转债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展,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同时,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方面的支持政策是科技教育方面的支持。《规划》表示,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阶段和目标,在技术创新和高校专业设置等方面创设可持续的支持。 责任编辑:翁建平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