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及期货交易在中国石化市场已较常见,普氏石化分析师翁龙川(CHUAN ONG)对其进行了一番深入调查,其调查结果从某种程度上揭示了该行业今后的走向。 全世界都在关注着今日的中国。在全球范围内,中国为仅次于欧盟的第二大出口国,同时也是世界第三大进口国。伴随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中国对石化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并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石化终端用户。套期保值需求持续增长,新的石化交易合约以及民营交易所随之大量涌现。 中国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就批发营业额而言,石油及相关产品交易量从2000年的约5210亿元(762亿美元)增长至2006年的1.93万亿元。同期内,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从3087家增加至3876家。其产品年交易额从逾1.6万亿元增长至逾3.7万亿元。 面对充裕的流动性,中国各商品交易所推出众多的期货合约以迎合石化市场的繁荣浪潮。针对包括精对苯二甲酸(PTA)和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等产品在内的期货合约陆续被推出,令生产商和终端用户得以对冲其在现货市场上的风险。其他远期市场也纷纷现身,为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单体和甲醇等产品提供远期电子交易。 对需掌控现货风险的市场人士而言,远期和期货交易合约被认为是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但如作为投机工具使用,这些合约也可能转而成为双刃剑。 对民营电子交易市场的监管 当前,中国的许多交易机构虽号称交易所,其运营手法却更接近于进行远期交易的民营电子交易市场。 在监控参与者所面对的市场风险方面,民营电子交易市场能力甚微。民营电子市场在若干重要职责的执行方面有所欠缺,故未能有效制约投机行为。但正规商品交易所在这方面却可以胜任。交易所能运用的一种手段是要求追加保证金,也就是某位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最低要求额度时,交易所即要求追加保证金。持有合约的投资者被要求追加保证金后,可选择再存入保证金或平仓。追加保证金措施能限制某段时间内投资者在某一期货合约上可能产生的亏损,从而控制投机行为。 相比远期交易,交易所交易的另一主要优点是:所有合约的交易都是与一个共同的交易对手(即交易所或交易所联属的结算所)成交。这对交易商而言,是减少风险的重要手段。 由远期交易转向交易所交易 交易所交易的相对低风险及交易条件的日趋标准化——这两个因素促使中国石化产品交易逐步倾向期货交易所。 目前,中国国家级期货交易所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两种石化产品在上述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郑州商品交易所于2006年12月推出的PTA期货合约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于2007年7月推出的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期货合约。令人尤为关注的是,仍有多种高度标准化的石化商品未能居于此列。 尽管除PTA及LLDPE外的石化产品的正规化期货交易至今欠奉,然而其他品种产品的远期电子交易成交量日渐上升。芳烃类产品苯、甲苯、二甲苯以及苯乙烯单体和甲醇等在远期市场交投活跃。这些远期合约主要是一对一协商或通过经纪成交。金银岛等民营电子交易市场的出现填补了上述空白,并成为甲醇及芳烃类产品远期合约的电子经纪。不过,虽然流动性、标准化程度及便利程度皆有不断提升,民营电子交易市场仍存在与其他形式的远期交易别无二致的缺陷。 普氏调查的亚洲石化交易商表示,最近营商环境的不稳定导致数家石化公司倒闭,目前交易对手的资信情况已受到严格的审查及评估。对许多市场来说,伴随其日趋成熟,为求降低信用风险,对更为高层次的操作手法的需求亦趋迫切,因此期货交易将会是一个自然的演变结果。 展望未来 未来,中国民营电子交易市场将可能迎来一轮整合,交投活跃的产品很有可能被纳入现有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期货交易所已经过两轮优胜劣汰,目前仅余大连、上海及郑州的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批复新设交易所的可能性甚微,同时也不大可能将现有民营电子交易市场转制为期货交易所——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尤其如此。 对期货市场参与者更为严格的审查程序、民营电子交易市场的交易逐步转移至期货交易所——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公司治理及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资质稳健型企业将有望成为期货市场主要的参与者。在由民营电子交易市场转战期货交易所时,若其资信情况及风险控制政策受到质疑,企业将可能面临准入限制。投机者也不大可能通过在期货交易所操控期价而大幅获利。 伴随期货交易所成交量的上升,辅之以谨慎增长的政策调控,中国期货交易所的产品价格终将成长为亚洲乃至全球石化产品市场的主要基准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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