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特约 2012年4月9日,《期货日报》专栏—“贯彻证监会专题学习报告会精神,加快期货市场改革发展”,全文刊载了对金瑞期货总经理卢赣平的专访《重构市场规则体系促进期货创新业务快速发展》,全文如下: 近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围绕“加快我国期货市场改革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召开中心组学习报告会,郭树清主席在报告会总结讲话中对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牢牢把握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二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要切实加强市场法制和监管,维护“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三点相辅相成,在逻辑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服务实体经济是发展期货市场的根本目的,所以我们要“从国家经济战略的高度,抓紧建设原油期货市场,逐步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能力。稳妥推出国债、白银、焦煤等重要期货品种,加强对铁矿石等战略性品种及期权等新交易工具的研究,更好地满足产业企业的发展需要。”但发展的前提是守住不发生行业性和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期货市场的重要功能就是管理风险、交易风险,要正视风险而不要害怕风险”,“坚持发展的速度、创新的步伐和监管的能力、风险控制的水平相适应。”因此,郭主席强调要“系统梳理和重构市场规则体系,进一步加强法规基础制度建设”,“对市场操纵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市场纪律。” 我国期货市场自产生以来一直在治理整顿中艰难前行,如何解决监管与发展、风险与创新之间的矛盾,是摆在管理层面前的一道难题。 这次会议上郭主席的讲话,高屋建瓴,抓住了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主要矛盾,为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明确了方向。作为长期奋战在期货市场第一线的期货公司管理者,我备感鼓舞和振奋,尤其是对郭主席强调的“系统梳理和重构市场规则体系,进一步加强法规基础制度建设”印象深刻,在这里谈一下个人体会。 市场规则体系不完善是现阶段制约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 首先,现行监管规则体系并未充分体现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功能的定位。 期货市场是以风险作为交易对象,通过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者把风险转嫁给那些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投资者,从而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实现风险的优化配置。所以,期货市场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管理风险的市场,无论从经济发展的层面,还是从管理层对于期货市场的定位都应该体现出这一期货市场根本属性。但是,在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定位并未得到足够的尊重,特别是在监管规则层面并未充分重视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功能定位。例如,管理层对2011年期货市场调控政策的出发点是担心期货市场的过度投机行为对通货膨胀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功能的认识存在偏颇。 其次,我国期货市场监管规则存在先天性缺陷。 我国期货市场现行的监管规则体系是在期货市场逐步整顿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过分强调对期货市场自身的风险监管而忽视市场的调节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和风险管理的需求。而且,在整顿市场的基础上建立的市场规则决定了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法规理论上不成体系,是时候梳理和重构规则体系了。 最后,现行监管规则难以适应市场形势的发展。 中国期货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特别是近年来,期货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分类监管政策的实施,金融期货的推出,金融机构的战略定位和机构投资者的大举介入,使期货市场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行业发展正在经历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的转变,期货市场的发展格局出现明显变化。另外,证监会在创新业务层面逐步放开,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政策导向也给予期货市场较好的发展机遇。在这个基础上,原有的监管规则必须予以调整以适应市场新形势,特别是创新业务和重要的金融和商品期货品种的逐步推出,期货公司正经历着从纯粹的中介服务和渠道业务到现代金融服务机构的逐步转型,要求期货监管规则必须根据新的市场形势予以调整。 对重构市场规则体系的思考 首先,重构市场规则体系需要有前瞻性。 随着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复杂化,加入期货市场的经济主体范围在扩大,他们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断升级。这对期货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挑战和机遇。期货市场将迎来“需求驱动型增长”,期货公司需要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需要完成从单纯的中介和通道服务到现代金融服务机构的升级。这对于监管层面的规则制度建设就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前瞻性地为期货市场的长远发展制定基础性市场规则体系,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造成朝令夕改,市场无所适从的局面。 其次,建立健全期货市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有关期货市场的国家层面最高立法,特别是《期货法》颁布实施已刻不容缓。 当下,我国期货市场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期货公司实力明显提升,新品种不断推出,产业客户持续增长。尤其是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推出,不仅丰富了投资者结构,而且为金融期货运行积累了宝贵经验。所有这些可喜变化,为我国期货立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加快《期货法》的立法进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迫在眉睫。 再次,监管层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市场规则重构的重点。 股指期货的推出,让券商系期货公司获得了快速发展,优秀的传统型期货公司面临较大压力。期货行业最根本的功能是服务实体经济,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因此,现货行业背景的期货公司更需要政策扶持,行业背景与券商背景期货公司协调发展才更有利于期货市场的未来发展。创新业务将是各期货公司新一轮竞争和发展的起点,管理层应更多从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期货公司协调发展的角度来制定政策,为期货公司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最后,呼吁为期货公司尽快上市提供相关制度安排。 期货公司规则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真正解放思想,彻底打破原来的一些条条框框。从期货市场整体发展及提高期货公司市场竞争力层面考量,个人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管理层为鼓励优质期货公司上市提供相关制度安排。 长期以来,期货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单纯依赖股东的增资和期货公司微薄利润的资本金转增,严重限制了期货公司做大做强。上市或发债将是满足期货公司融资需求的有效途径。 中国期货行业的发展与期货市场的规则制度有密切的关系,甚至可以说监管规则制度体系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期货市场的发展。中国期货市场正处于由量的扩张到质的飞跃的发展过程中,期货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监管部门的支持是期货行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条件。郭树清主席指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同时明确提出要梳理和重构市场规则体系,这对于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 责任编辑:伍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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