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由几大商品期货交易所相继降“金”缩“板”(调低最低保证金及涨跌停板比例)和大幅下调交易费,到最近公布的基金、信托等机构资金可以进入商品期货市场,再到近期证监会高层领导频频亮相大谈创新等,这一脉络在凸显出监管层在对市场强力呵护的同时,更给市场发出了一个强力信号,即:如果说之前监管层对国内期货市场的定调更多的是“规范”的话,那现在已逐步转向“发展”。 国内期市会如何发展、该如何发展?话题虽大,但绝不会绕过监管、投资者、期货公司、市场这四大主体,提前对市场热议的话题做下预判,或许会对国内期市未来几年的发展形成更清晰的脉络。 猜想1重塑全新的监管制度体系? 罗文辉 2012年内实现度:★ “郭主席上任不久即在期货市场上刮起创新之风,但现有期货监管制度体系的基础形成于上世纪期货市场两次治理整顿时期,而期货公司如同结结实实被捆绑许久的螃蟹,突然解除束缚,一时却不知怎么走路了!” 浙江某期货公司的总经理一个月前于杭州举行的中国期货分析师论坛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因期货市场强势监管的基调已让位于创新这一主旋律,兴奋之余又倍感压力。 其实,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金融体系与国际准则均面临着重构与完善,而转型中的中国更需要对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法律法规等已显“落伍”的期货监管制度进行“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不过,这种监管制度体系的重塑本身即为一系统性工程,且尚需自下而上的调整、适应、创新过程,也注定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原则”监管与“规则”监管 理论界,将各国对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方式区别为基于“原则”的监管(principles-based regulatory approach)与基于“规则”的监管(rules-based regulatory approach)两类。英、美两国对期货市场的监管被视为前者的典型,而中国属于后者,德国则“向原则监管发展”。 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所委员会(CFTC)前主席Walter Lukken的观点,原则监管的优势在于灵活性、风险敏感性、全球兼容性,其重点在于关注风险。这种基于风险的监管方式,也使得期货公司不必盲目依赖监管者发布的所有监管规则。 规则监管,则是以一系列详细规则来约束被监管者行为,甚至监管部门事无巨细地发布各种监管意见。 一般认为,规则监管是期货市场监管发展的必经阶段。如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也曾经历过规则监管。而中国从严的规则监管,也是我国期货市场经历上世纪90年代初无序发展及两次治理整顿后的必然选择。 且经验表明,监管政策的取向,与保持稳定、安全还是促进效率、创新的监管目标有关。 显然,对这两种监管方式的有效性评价,因特定的经济金融环境及金融监管的发展历程,尚不能一概而论。 即使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实行规则监管的美国证券交易所委员会(SEC)也与无为而治、高度依赖行业自律的CFTC不一致。 奉行原则监管并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成为市场原教旨主义者最顽固堡垒的CFTC,曾在2004年后的五年时间内两度出现主席一职长期空缺的现象,而其拥有的国会经费预算相比强势的SEC也曾少得可怜。 不过,CFTC对衍生品尤其CDS、能源类互换产品等场外交易衍生品的监管长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在2009年新主席Gary Gensler上任,特别是去年全球最大独立期货公司(FCM)的曼氏金融爆出挪用16亿美元客户保证金的丑闻后,开始有所改观。 也因此,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主任宋安平上周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举办的“2012年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30人论坛”上曾自豪地表示:“原来我们一直在学习美国,我们感觉美国在这方面比较先进,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出现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情况,这是我们不敢相信的。这些年的实践让我们感觉,中国期货市场在制度层面、规则层面和监管层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事实上,前一段时间,CFTC还专门派人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来学习中国的风险监控制度,而就在上周于北京举行的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第37届年会上中国期货风险监控的模式还受到推荐。 更适合中国国情的期货监管制度体系,或许是介于原则监管与规则监管之间。 “中国特色”的期货监管制度 中国商品期货的成交量已连续数年名列全球第一,且在解决客户挪用保证金方面令美国同行侧目,诚然可以归功于“中国期货市场还是有一些中国的实践和中国特色的东西,且非常有效”。 但脱胎于上世纪90年代治理整顿时期的现有期货监管制度体系,也因其审慎监管原则下以不出事为目的的消极性管理、以简单的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抑制了国内期货市场的活力和创新性。 事实上,中国商品期货交易量占全球场内交易商品期货的比重已由2010年最高峰时的53.66%下降至去年的38.03%。去年这一比重,虽仍高于去年商品期货成交量亦有所下降的美国的28.31%,但中国作为全球商品期货市场老大的地位正受到高速增长中的英国、印度和俄罗斯等国商品期货市场的挑战。 而去年国内期货市场成交量大幅下滑的背景,就是证监会根据国家调控通涨预期的需要对各交易所的“过度交易”进行了干预。 两年前已上市国内首个金融期货品种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则受困于现行新品种上市审批制度,至今仍是沪深300股指期货“独生子”一个,因而在成交量上很难与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一起跻身全球衍生品交易所前30强。 即使是证监会引以为豪的保证金监控制度,也因缺乏统一结算的功能,而使分散在四家期货交易所的客户保证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风险监控体系,属于从原则监管的美国引进的舶来品,但配套的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监管制度,却至今未能在业务创新等方面为A类公司落实先行先试的政策,从而促使期货公司走上差异化竞争之路。 令期货公司尴尬的是,至今也只有经纪及咨询两项业务许可获批。期货公司类型,也缺乏国外FCM、CTA、CPO、IB等多层次。 期货交易所形同证监会直属执行部门,而期货公司会员无权从期货市场成长中分享利润的管理体系,也使期货行业“富庙穷和尚”的矛盾突出。 体制重塑不妨从信息披露改革开始 已走出“摸着石头过河”阶段的中国期货市场,在“顶层设计”呼声下正面临“由上而下”改革监管制度体系的大好时机。但如同捆绑许久的螃蟹,期货市场要想一下子恢复创新的活力,也是不现实的。 事实上,作为期货市场基础单元的期货公司,已有多位总经理向媒体抱怨,大好形势下期货公司人才储备、技术投入不足的短板已毕现。 期货监管制度体系的重塑,也同样面临监管方式、监管法律法规等的配套改革问题,因此并非一蹴而就的。以去年底才公开征求过意见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版为例,尚未来得及正式颁布,又因期货公司IPO、自营业务开放等新政的即将出台不得不回炉重新修订。而作为期货监管制度体系立身之本的《期货法》,近几年内也恐难以出台。 至于证监会的期货监管部门独立出来,成立一类似CFTC的期货甚至广义衍生品的监管机构,以加强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在目前国内金融业监管尚属“多龙治水”的背景下,亦属理论上探讨。 不过,国外原则监管下更多依赖监管对象的信息披露和社会中介机构监督,或可以给我们更多启示。 其实,因操作程序简单,在加强信息透明度方面大有可为。证监会如同CFTC每月披露期货公司的保证金、净资本数据,期货交易所则加大各主要上市品种持仓集中度的披露,而期货公司必须按金融机构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其完整年度财务报告,期货业协会则可扩大其会员诚信平台的对外开放。 但令人费解的是,即使如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将每日成交数据由双边改为按单边发布这样轻而易举的事情,至今未见有所行动。 猜想2投资者结构会发生巨变? 汪睛波 2012年内实现度:★★★★★ 期货市场投资已经逐渐从散户为王向“抱团取火”方向转变。 经常做期货套利交易的投资者近两年或许都有这样的体会,即原来依据历史统计数据做得非常“顺手”的套利组合变得越来越难赚钱,价差出现套利操作机会的时间越来越短,可以操作的次数越来越少。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和同质化交易策略的增加使得个人投资者的生存周期日益萎缩,期货投资机构化、基金化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需要。 “过去的期货市场,可以说95%以上都是散户,机构和企业套保盘的比例非常小。随着市场的推广、新品种和新业务的不断推出,特别是在金融期货上市之后,国内期货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快速增加,这显然也改变了近两年的市场生态结构,很多期货品种的价格走势形态规律甚至也发生了改变。”一位资深期货投资者表示。 机构持仓已占半壁江山 据了解,近几年国内机构参与期货套保的效率日益提高,各品种持仓结构得到显著改善,目前全市场法人企业客户总持仓比重达到48%,套期保值效率在80%以上的期货品种占商品期货品种总数的23%。商品期货价格与国内现货市场、国际市场价格高度相关,对宏观经济和供求关系反应灵敏,价格信号导向作用明显。期货价格正逐步成为产业链企业的定价基础,也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宏观经济监测的重要参考。“现在期货市场机构客户持仓比例达到全市场的近一半也很正常,去年下半年的时候这个比例就已经高达30%以上了。”中证期货研究所副总经理刘宾表示。 股指期货的推出和后续金融类期货产品无疑是市场客户结构发生巨变的关键。截至今年3月中旬,共计有52家证券公司、14家基金公司、1家信托公司等在内的特殊法人机构参与了股指期货市场交易。已参与股指期货的券商,开立证券自营账户共计52个、资产管理账户共计95个,还有约6家证券公司运用股指期货进行融券套保交易,同时共有14家基金公司、68个基金专户产品参与了股指期货交易。 而在2011年,基金专户运用股指期货也实现了一定盈利,全年新发行119只基金专户产品中,有近六分之一明确将股指期货作为投资标的,大部分均实现正收益。今年2月初,中国证监会正式宣布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公募基金可根据自身情况有序参与,据统计,目前具备投资股指期货条件的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基金约40只。而通过前期基金专户产品的尝试,公募基金逐步熟悉了股指期货产品和业务流程,现已有4只公募基金开户交易。 “国际上的机构持仓比例一般是占到市场总持仓的50%以上,现在国内正在接近这个水平。只是从目前股指期货的机构投资者看,大多还是进行套利和套保交易,采用单向趋势交易的机构比较少,这也使得市场较长期处于净空头状态。”刘宾表示。 机构多了,散户难做? 期货的套利交易最能反映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增加,因为随着大量专业机构的加入,很多跨品种套利和跨期套利变得愈加困难。由于很多机构以及专业套利者都采用历史价差统计的方法做套利,很多时候大家拼的就是谁能发现新的价差扭曲的机会、谁能更快地对价差异动作出反应。 据一位长期从事套利交易的投资者回忆:“在四五年前做农产品各品种间的跨期或者跨品种套利,有时候发现价差游离于经验区间之外,你可能有1~2天的时间做出反应,而如今由于市场中成熟的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多,这种套利机会一年也难得出现几次了,且每次出现都是转瞬即逝。” 股指期货上同样可以发现类似特征,在期指刚刚上市时,沪深300股指期、现价差常常能达到90点左右,且有时较长时间都不会回落。但两年多过去了,现在的股指期货市场已经难得出现套利机会,期、现价差达到二三十点已非常罕见,且就是这样的价差也会迅速被市场抹平。“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多,很多人也反映现在的市场非常难做,因为市场成熟了,大家在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盈利的难度确实增加了。”一位期货私募界人士称。 而采用资金管理的形式,将客户资金交由专业的投顾管理、专门投资于期货市场,这样确实比一般个人投资者参与市场的“赢面”要大一些。海外市场的期货投资者大多以商品基金、指数基金等形式参与市场,市场专业化程度更高、市场中盈利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散户在采取数量化、模型化投资策略的专业机构面前没有优势。 猜想3境外期货交易代理业务“解封”? 汪睛波 2012年内实现度:★★★★★ 禁锢了多年的境外期货代理业务或将在年内“解开封印”。 对于一些提早“出海”的投资者来说,“炒外盘”似乎长期以来就是一件“偷偷摸摸”的事情。由于境内期货公司代理外盘的业务迟迟没有放开,很多投资者只好绕道香港开户,甚至参与地下金等非法交易,这不仅增加了开户交易手续的复杂性,境外资金的安全有时也得不到保障。 “期货境外代理应该快开了,对于即将参与境外期货交易的投资者,相信有关部门也会给予更宽松的汇兑额度。且说不定外汇期货也会较快推出来,又可以推动人民币的自由兑换。”上海一家券商系期货公司总经理近日向记者表示。 而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也于5月17日在第37届国际证监会组织年会上表示,期货公司业务创新正积极推进,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筹备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他指出,中国期货市场是一个同国际市场高度关联的市场,已经成为国际期货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已有31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获批到境外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外资通过境内公司参与中国境内期货交易也初具规模。 年内开放 自从国务院于1994年3月发文禁止境外期货代理业务、并将期货经纪公司的审批权由国家工商局转移到中国证监会之后,期货投资者“出海”的正规渠道一堵就是18年。 稍早的转机出现在2011年9月初,当时中国国际期货(博客,微博)、中粮期货(博客,微博)和永安期货三家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获准参与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筹备工作。而证监会计划开放的只是国内期货公司代理境外商品期货及其衍生产品的交易,不包括金融期货在内。在筹备工作完成后,国内相关企业可以通过有试点资质的期货公司,直接与美国、英国等全球主要资本市场进行对接,建立中国期货与世界期货之间的通道,形成“中国境外期货直通车”。 到了今年,该业务的酝酿又随着期货业大发展的浪潮而提速,不少业内专家已预期期货的境外代理将在下半年推出。欧洲某交易所亚洲区的一位高级经理就表示:“内地期货公司的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应该会在今年年底之前推出。”浙江一家大型期货公司高管亦对记者表示:“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但国内期货公司的境外经纪业务放开的时间可能会安排在原油期货上市之前。” 据了解,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可能有两种代理模式,一是国内期货公司成为境外交易所的会员,二是成为境外期货公司的二级代理。而第一个模式估计非常困难,因目前主流的期货交易所就有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集团)、洲际交易所(ICE)、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以及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等,一家期货公司如果通过注册会员的方式代理外盘,就必须注册为众多交易所的会员,其过长的流程和过高的成本很难被期货公司接受。第二种模式暂时是最“省力”的办法,通过成为某家大型境外期货经纪商的二级代理,国内期货公司就等于叩开了所有国际“一线”期货交易所的大门。 “但不管是什么模式,人民币自由兑换是开展外盘期货交易的前提,因此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某种程度上成了人民币国际化工作的‘桥头堡’,普通投资者汇兑额度放宽的那一天或许也不远了。”境内某期货公司香港子公司的一位人士称。目前内地公民每年最高只有5万美元汇兑额度显然难以满足日渐增长的投资需求,而据了解,在境外业务试点期间,解决换汇额度的方法可能是由试点的期货公司向国家外管局统一申请换汇额度,企业或个人用人民币开户后,由试点期货公司在审批额度内,将其兑换成相应外汇币种参与境外市场。 早已“摩拳擦掌” 在等待的过程中,很多期货公司并没有“闲着”,不少公司早就可以“绕道”代理外盘交易。早在2006年3月,格林期货、永安期货、广发期货、中国国际期货、金瑞期货和南华期货6家期货公司先后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准许赴港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期货业务。不过这些在香港开设的期货业务机构,不能代理境外资金进入内地交易。 一位上海的投资者就声称曾专门赴上述某期货公司在港的子公司开户。在其展示的可操作的境外品种中,包括了来自CME、LME、EUREX、TOCOM等多家期货交易所共计多达88个品种,涵盖农产品、能源、有色、贵金属、外汇、利率、股指等七大类期货产品。他表示,相对于国内有限的投资渠道和品种较少的期货市场,境外市场明显有较强的吸引力。而另一个优势是,和国内期货市场采用期货合约总价值的一定百分比作为保证金不同,境外很多交易所的产品采用的是固定保证金额,交易所可根据行情的波动调整此固定值,保证金一般不会随着价格浮动。 过去几年的“赴港出海”为境外期货代理业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而很多期货公司“涉外业务”的筹备工作亦如火如荼。如中国国际期货已经成立了30~40人左右的境外代理团队,并派出大量人员赴国外培训和调研,与国外相关交易所进行了磋商。永安期货在获准参与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筹备工作后,设立了境外期货业务总部,并对境外期货交易信息技术进行测试和验证。此外,永安期货、中粮期货等还与CME集团等知名交易所和机构在境外期货人才培训方面进行战略合作。 就连监管部门也为境外代理业务铺路。中国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中指出,境外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参股境内期货公司的,单一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应当低于5%。这是外资参股境内期货公司暂停4年之后的重新开启,似乎亦有配合即将开放的境外代理业务的意思。光大期货研究所副所长叶燕武就表示:“允许外资参股,就意味着期货公司可以与合适的境外机构嫁接,推动期货公司走出去,为期货公司的全球化发展打开了一个窗口,应该说这也是金融创新的一个动作,可以说是为期货公司将来正式开闸的境外代理业务起到一个‘引路’的作用。” 猜想4期货公司并购、上市? 罗文辉 2012年内实现度:★★★ 当昨天(22日)获悉山西证券(002500,股吧)(002500.SZ)正式公告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项的消息时,在《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头脑中闪过的感叹是,又一位期货“老兵”即将告别其为之奋斗二十年的期货行业! 而一周前的上午,本报记者曾向正准备登机出国远行的格林期货创始人、格林集团董事长王拴红求证格林期货被山西证券收购后与后者的全资子公司大华期货合并一事,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此事由大华期货的控股方山西证券主导。 2002年注册资本已过1.4亿元的格林期货,2006年3月首批获得证监会批准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是目前获准在香港成立子公司的6家期货公司之一,且其香港子公司拥有多家境外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席位,现有营业部数量则达12家。而格林期货公开的2010年年度财务信息则显示,该公司2010年手续费收入1.11亿,净利润3560万元,其净资产收益率近15%,且2010年底客户保证金总额超19亿元。该公司还在去年期货公司分类监管中获3B类评级。 刚获准迁址上海的大华期货,其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且去年亏损额还增至700多万元的业绩,实在不能令人恭维。 其实,本月初业内已流传注册资本2.8亿元的格林期货有意以5亿元出售的消息。 王拴红虽未向本报记者透露将格林期货转卖上市券商的具体动机,但业内猜测,期货公司并购重组风起云涌之际,也或许是多项创新业务即将推出时后续资本不足的民营期货公司高价套现的良机。 去年底,已有中国国际期货收购珠江期货、中证期货收购新华期货这两宗成交价均过3亿元的并购案发生,而山西证券收购优质资产的格林期货则可能创造期货行业并购价格新纪录。 而早在2008年的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已率先提出行业并购重组预期的五矿期货总经理姜昌武,在去年底举行的第七届国际期货大会高层期货论坛上,仍高调宣扬其“积极参与并购的期货公司将获得发展先机”的观点。 据姜昌武透露,监管部门领导曾提出,希望国内期货市场出现注册资金20亿以上、营业部数量100个以上、保证金规模100亿以上、达到目前中等券商规模以上的期货公司。而监管部门在分类监管、业务创新试点方面,均会向这些公司倾斜。 这好比大家一起走路比赛,一段时间后,走在前面的一伙人获得自行车奖励;骑自行车的又跑了一段路后,骑在最前面的获得摩托车奖励。监管部门的政策倾斜,就是这里的发自行车、摩托车。也就是说,落后的期货公司如果又不参与并购重组的话,靠内涵式发展在市场上就可能永远跟不上,没有发展机会了。 国内外金融行业也均有类似说法,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不断壮大是靠并购实现的。而按姜昌武的预计,目前国内的160多家期货公司数量将会缩减三分之一,即减至120家左右的较合理水平。 猜想5期货公司业务创新、收入拓展? 汪睛波 2012年内实现度:★★★★ 业务创新将帮助“同质化”竞争的期货公司完成转型。 “传统上的期货业务有很强的‘同质化’,过去很多时候期货公司的竞争就是拼手续费。期货营销就是‘痛苦营销’,因为这个市场多数客户都在亏钱,多数的期货公司的客户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亏损,经常是开发一批客户,‘死’一批,再开发一批。”一家期货公司营销负责人一语道破期货公司的无奈。诚然,在没有商品基金、期货公司自营、境外代理等新业务之时,期货公司不仅收入来源单一,且单一的手续费收入还因为客户频频亏损而变得非常不稳定,期货业务一度成了“得罪人”的“脏活累活”。 近期“高层”的表态让人又看到期货行业新的增长点,即市场期待已久的商品交易顾问(CTA,亦称“期货投资管理基金”)。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在上周召开的第37届国际证监会组织年会上就表示,期货公司业务创新正积极推进,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即将推出,证监会将推动专业化的期货投资类基金试点。 而监管部门不久前就期货公司开展CTA业务的准入标准向部分期货公司征求了意见,“分类评级在A类以上、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有望成为两项硬指标。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级结果,全国163家期货公司中,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指标的公司有12家,这意味着最多将有12家期货公司获得首批资管业务牌照。 一位期货界人士指出:“虽然CTA业务的推进今年才有突破式进展,但其实很多期货公司早就在挖掘CTA人才,很多期货公司甚至都与投资公司合作发行有限合伙的期货产品,在‘官方’版本的CTA业务正式推出之前,这已经算是期货公司对资金管理的一种尝试。” 理论上说,CTA业务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附属于期货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部门、多家期货公司和金融机构及商品贸易商联合组建的独立公司。而在CTA业务没有推出前,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发布的产品可以有效排除“代客理财”的合规问题,同时还使得期货公司客户的盈利水平大大增加,有利于公司客户权益的稳定。 如上海一家专门从事股指期货期、现套利的资产管理公司就筹划与期货公司合作推出程序化套利产品,在有限合伙的形式下,期货公司负责产品的风控,该资管公司作为交易投顾。产品最高只接受49份客户合同,投资门槛为每份至少1000万元。 某家大型券商系期货公司亦与旗下投资公司联手推出有限合伙私募产品,并将客户资金分散交给投资公司中的多个团队打理。期货公司对产品的亏损控制得非常严格,当所筹资金亏损15%时,交易团队最多只可动用50%的资金交易,当亏损达到20%,可动用的资金只有30%,当亏损达到30%,则产品停止交易。“我们的产品已经具备了资管的很多元素,整体的亏损控制就是一个去杠杆化的过程。”该期货公司营销负责人表示。 在总亏损额确定的情况下,此类产品往往也有严格的费用和抽成体系。以上述产品为例,该产品包含最多49个有限合伙人,门槛为100万元,管理费用为每年2%。当产品总收益低于10%时,管理团队不抽取盈利提成,当盈利达到10%~50%,抽取20%的盈利,当盈利达到50%~100%,抽取30%,盈利达到100%以上,则抽取50%。 据上述营销负责人介绍,在以上这种多投顾+风险管理的模式下,该公司客户的盈利能力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而公司的业务也从传统的经纪转为产品营销。“我们通过实盘比赛挖掘交易人才,让差异性的资金管理人加盟产品,有效平滑了单一投顾的风险。”他说。 此类有限合伙形式产品还能构建结构性产品,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客户的需求。如上海某家期货公司计划推出的结构化产品就将目标客户分为三类:保本型、非保本型和高风险承受型。 当然有限合伙其实也不是期货行业所独创,在证券等行业早就出现了有限合伙类产品。海通期货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姚弘就表示:“有限合伙形式的期货产品并不是CTA,它一般包括1个普通合伙人和49个有限合伙人,兼有信托产品的一些元素。这种业务为未来CTA的推出积累了大量经验、储备了大量交易人才,而因为有限合伙产品的投顾属于普通法人,故目前这种产品在合规方面没有问题。”中证期货研究所副总经理刘宾也指出:“有限合伙产品目前还难以定性,它本身与CTA业务有较大差异,因为期货公司本身毕竟还不能募集资金,也不能进行交易,但有限合伙等业务创新为商品基金做了准备,可以说是未来CTA的雏形吧。” 猜想6期权上市还要看明年? 罗文辉 2012年内实现度:★★ 上周末,当拎着五大本有关期权的厚厚专著从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主办的“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30人论坛——期货期权专题”会议上走出来时,跟踪国内期权研发动向已有七年之久的《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心头涌起一种颇为踏实的感觉:酝酿17年的期权即将呼之欲出!虽然年内推出的可能性并不高。 事实上,作为现代期货市场发源地也是现代期权交易发源地的美国,也经历了1874年、1936年和1978年三次期权交易禁令的反复,1982年起又经历十多年的试点推进才取得了如今的成功。 郑商所期权专家王学勤则早在2005年8月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将1995年开始已历经十年风雨的国内期权发展史分为1995~2000年、2001年前后和2004年以后3个时间段的“三部曲”。 以郑商所1995年6月加入“国际期权市场协会”为标志开始的第一部曲,是期权制度建设,主要体现在期权交易规则的制定方面。第二部曲是期权市场开发,主要体现在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和培训方面。第三部曲则是期权交易系统建设,主要体现在期权电子交易系统建设方面。 而期权研发起步稍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由于各种原因并不与上述三部曲完全同步。上期所的期权交易系统建设2005年尚处于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内部模拟运行过程中,而郑商所早在2003年已对外公开模拟交易,并在2005年5月完成兼容期货和期权交易、结算的计算机系统的升级。 不过,2005年第一波期权热潮掀起后却又是长达七年的沉寂,直至今年年初的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上,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提出要“稳妥推出国债、白银等期货品种以及期权等金融工具”。 本月初,大商所启动商品期权内部仿真交易,其第一阶段将持续到今年下半年,待条件成熟后将进行全市场的仿真交易。而且仿真交易涉及已上市交易的全部品种,并采用美式期权规则。 郑商所有关人士则表示今年下半年将尽快恢复商品期权的仿真交易。 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也已在近期多次举办重点为股指期权等的金融衍生品高端培训会议。 尽管商品期货、金融期权的问世已呼之欲出,但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主任宋安平在参加上述期货期权专题会时的有关发言也颇令人玩味。 宋安平认为,期权作为一个全新的交易工具,给期货业界带来的挑战是巨大的。但从监管层面看,要提供一些制度的调整。如期货公司担任做市商,相关法规的修改调整需要很长时间,一年两年都有可能。 其实,期权上市准备工作一直走在各期货交易所前列的郑商所,今年计划至少推出的四个期货新品种中也无期权一说。业内专家亦大多不看好期权年内就上市的前景,不过明年或许迎来大丰收般的“期权年”。 猜想7原油期货烙上“中国印” 李俊 2012年内实现度:★★★★★ 或许原油期货在2012年上市,已经不是猜想,因为越来越多的迹象已经显示,原油期货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了。 日前,有国内媒体报道,证监会已成立了原油期货工作小组,由证监会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员组成,该小组将协调各相关部委,共同推进原油期货的尽快上市。 这一消息仅仅是过去几个月来管理部门推动原油期货上市的决心的进一步体现。早在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就提出“稳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和相关金融衍生品”,而在今年4月中旬,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则表示,大力推动期货市场发展将是今年证监会的重点工作之一,年内中国将继美国、英国后推出第三个全球性原油期货市场,以争夺原油定价权。 而关于国内原油期货的一些设计构想近期也多次见诸报端。原则性框架包括美元计价、离岸交易、保税区交割、净价交易等方面,目前原油期货的设计还在征求意见和继续讨论的过程中,但是透过这些信息,我们已经能隐约听见原油期货的脚步声了。 市场人士指出,目前国际原油期货市场区域化特征越发明显,现在的原油期货价格很难反映全球原油市场的供求变化,中国推出原油期货正应了天时。而由于长期以来,亚洲缺乏原油的基准价格,亚洲,特别是东亚等国家在石油贸易中,常常要比欧美等国付出更高昂的代价,中国如能推出原油期货正应了地利。而在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呼声渐涨、国内企业规避原油价格波动风险要求越发高企的时候,中国推出原油期货则又应了人和。 是时候打破目前相对畸形的国际原油定价体系了,2012年,原油期货市场有望烙上“中国印”。 猜想8国债期货之门即将敞开? 李俊 2012年内实现度:★★★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有了股指期货的成功经验,国债期货品种的上市进程势必将大大加快。 近日,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总经理朱玉辰表示,目前国债期货的合约设计、规则准备、技术安排均已就绪,并已经进行了半年的仿真交易,将争取尽快推出,推出初期将采用中期国债品种。 在中金所年初推出国债期货仿真交易的时候,市场就对国债期货的推出给予很高的期望。不过,由于股指期货是在仿真交易三年之后,才正式推出,因此市场对于年内能够推出国债期货仍存疑虑。 不过,股指期货上市两年来优良的表现以及相关经验,无疑将使得国债期货的上市进程大大加快。 股指期货的成功表明,市场参与各方能够有效地利用这一金融期货工具,并且市场也能较为理性地呵护这一工具。这为国债期货的推出打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风险可测可控,是一个品种能否成功的首先条件。而股指期货的运行无疑表明,在经过了10多年的长足发展后,中国期货市场对于金融期货产品的风险是可测可控的。 当然,一个期货品种的推出,还要看其现货市场是否已经发展到足够的高度,需要衍生品来对冲风险,发现价格。而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对利率类期货品种的需求也正在增长。 从国际经验来看,国债期货的推出并不要求一个国家已经达到利率完全市场化的程度,例如,美国1976年推出了世界上首个国债期货合约,而其利率市场化直至1986年才全部完成。经过自1996年以来近14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的利率市场化程度甚至已经超越国外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历史情形。我国目前的利率市场环境与金融创新活动,与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情形不乏类似之处,美国也是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推出了国债期货。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深入,这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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