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年的发展,当前我国期货市场正处于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关键转变期,上市品种日益丰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功能逐步发挥,制度措施日趋完善,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此背景下,上市动力煤期货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要求,也契合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目标,目前正是加快推动的有利时机。 一、当前开展动力煤期货具有有利条件 当前煤炭行业正处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上市动力煤期货,进一步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的各种条件日渐成熟。 (一)政策支持日渐明确 从1993年起,我国逐步放开煤炭市场价格,确立了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政府只对煤炭的主要用户——电力行业计划内用煤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国家计委确定指导价后,企业协商,政府协调。 2002年开始,我国放开了电煤指导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但由于煤炭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在每年召开的煤炭订货会上,电力与煤炭行业在电煤价格方面总有争议,电煤价格的最终制定依然由政府协调解决。 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期间,国家发改委宣布电煤价格放开,这标志着中国煤炭价格实现了完全市场化。 2009年12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煤炭订货会(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取消,电煤合同签订改为供需企业自主谈判。 2010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坚持供需自主衔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2011年12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并再次明确“坚持供需自主衔接”。 2012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健全煤炭市场交易体系,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理顺电煤价格,探索煤炭期货交易”。 (二)专业研究日渐深入 郑商所2009年开始与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合作对动力煤期货进行研究和论证,先后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3个市63家市动力煤生产、消费、贸易、质检、港口、电子交易市场等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研,在北京、南京、杭州、郑州等地召开专家座谈会7次,在“贴近现货实际、遵循期货规律、体现政策导向”的原则上,科学设计动力煤期货合约与制度规则。 针对动力煤包含煤种较多、品质差异较大、标准化程度较低的品种特性,郑商所在众多质量指标中选取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和全硫作为实物交割规定指标,并依据现货市场贸易习惯制定升贴水标准。对于下游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将规定交割配对前,卖方须详尽公布所交割动力煤的相关信息,包括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全硫、挥发分、全水分、灰分、产地、煤种、品牌等,供买方有针对性地选择配对,最大限度满足买方的个性化需求。 针对动力煤长期储存品质变化风险较大、铁路运力较为紧张、现货流通呈现“北煤南运、西煤东运、铁海联运”等特点,郑商所考虑采用指定港口“船板一次性交割”的动力煤实物交割制度,指定动力煤现货市场主要中转和集散地的北方四海港(秦皇岛港、唐山港、天津港和黄骅港,2011年四海港煤炭发运总量为5.5亿吨)和内陆三河港(徐州港、芜湖裕溪口港和武汉港,2011年三河港煤炭发运总量为2010万吨)为实物交割地点,买卖双方在轮船船板上完成动力煤实物交收,无需注册和注销仓单。在充分依托动力煤现有流通格局的基础上,以充足的可供交割量为保障,最大限度实现实物交割的便捷、顺畅。此外,随着国家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建设的逐步开展,众多煤炭智能物流园区将逐步投入使用,动力煤标准化正成为现实,在条件成熟时,郑商所也将考虑指定交割仓库标准仓单交割方式。 针对当前动力煤价格变动复杂、区域性强、透明度低等现货市场运行特点,郑商所拟选择秦皇岛港船板交货价(港口平仓价)作为动力煤期货的交割基准价。秦皇岛港是我国最主要的煤炭集散地和下水港,2011年秦皇岛港煤炭发运量为2.5亿吨,居全国煤炭中转港口首位,其价格在全国具有明显的主导力,是全国动力煤价格的“风向标”。此外,国家发改委在授权秦皇岛海运煤炭市场编制的环渤海动力煤综合价格指数中也赋予了秦皇岛港最大的计算权重。 (三)宏观环境日渐有利 2011年以来,受世界各国债务危机相继持续发酵、全球经济弱势增长及中央对经济着力调控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已呈现逐步回落的态势。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经济体对一次能源的消费也将走低。从电力行业来看,据国家电监会专家预计,受房地产开发增速放缓、投资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2012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将放缓至8.5%左右,相比2011年11.7%的增速下降了3.2个百分点,对上游动力煤需求增速明显放缓;从钢铁行业来看,2011年我国完成粗钢产量68327万吨,按目前8亿吨/年的粗钢产能计算,2011年全年平均开工率85%左右。受产能过剩、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2011年四季度以来钢市急剧下滑,目前仍未明显改善,钢厂开工率低下将对煤炭市场传导一定下行压力。此外,建材、化工等耗煤产业同样增速回落,使得煤炭需求增长速度将明显放缓。 与煤炭需求趋缓相比,主要由运力瓶颈带来的煤炭有效供给相对不足的状况正在逐步改善。西煤东运方面,除了大秦线、神朔黄线两大运煤通道继续挖潜扩能以外,西起内蒙古鄂尔多斯(10.38,-0.16,-1.52%),东至唐山曹妃甸港的“第三通道”已经开工建设,最终运输能力将达到2亿吨;北煤南运方面,起于内蒙古浩勒报吉,经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止于江西安吉的北煤南运大通道已通过国家发改委预可性分析审查会,预计2012年下半年将全线分段开工,建成后能有效缓解目前最为紧张的华中地区煤炭供给压力;港口方面,从2012年起,5年内北方港口将陆续投产煤炭运输能力达5.7亿吨的煤炭输出码头,到2016年,北方港口煤炭运输能力将由目前的6.3亿吨增长到12亿吨,能够更好满足煤炭中转需求。 在此背景下,煤炭需求“激增期”已经过去,供求将保持总体平衡,并在今后一段时间有望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山西、内蒙古等主产地已经开始逐步适度控制煤炭生产规模。适度宽松的市场环境,卖方市场逐步转向买方市场的发展趋势,为持续深化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通过开展动力煤期货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满足实体经济发展要求提供有利时机。 二、上市动力煤期货还需要进一步推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成效初显,应充分利用煤炭等一次能源需求增速放缓、有效供给逐步增加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上市动力煤期货的步伐。 (一)正确认识期货市场和动力煤期货 期货市场是高端的金融市场,是小众市场,外界如果对其认知和理解不充分,难免会出现“期货市场推高现货价格”、“期货市场加剧价格波动”等误解,这会对动力煤期货的上市带来一定阻碍。事实上,动力煤期货价格是对未来市场供求关系的预期,是对未来价格的发现,期货市场的“三公”交易平台、大量市场参与者、公开集中竞价、期现货市场套利、风险控制制度等能够最大限度保证期货价格真实、科学反映市场供求关系。随着我国煤炭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动力煤现货价格近年来波动剧烈,这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市场化改革成效显现、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的正常反应。当前应抓住有利时机推进动力煤期货上市,为煤炭现货市场提供有益补充,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二)明确动力煤期货市场发展思路 开展动力煤期货交易,可考虑采取“成功推出上市、持续深化完善”的思路。我国期货市场20年的发展实践,为研究、上市新的期货品种提供了宝贵经验,在现行较为完善的监管制度管理下,期货市场运行安全可靠,不存在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基础和条件,这为现阶段推出动力煤这种规模较大、影响广泛的期货品种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应抓住有利时机及时推进动力煤期货上市。 当然,任何一个期货品种的合约和规则设计,都需要经过市场检验,需要不断适应现货市场的发展要求,需要持续完善,对于动力煤期货也是如此。在成功推出的基础上,一方面要正确宣传、引导、培育,推动动力煤期货市场做大做强;另一方面要积极跟踪关注,充分吸收市场反馈信息,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不断完善动力煤期货合约和规则,使其更好地适应现货市场发展要求,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三)上市动力煤期货需要各方支持 动力煤期货市场价值上万亿元,上下游产业链均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其影响广泛而深远,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现货企业的大力支持,需要各方发挥积极作用,形成合力推动动力煤期货顺利上市。比如,动力煤期货目前拟采用指定港口“船板一次性交割”的实物交割方式,对于参与双方在交割时间和流程方面有着严格规定,这就需要相关港口在船舶调度、港口进出、货物装卸、抽样质检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交易所作为动力煤期货品种的设计者和交易组织者,也应充分听取现货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合约和制度规则的设计科学可行,并针对动力煤期货上市运行的潜在风险制定全面有效的预防和化解制度,保证动力煤期货市场平稳、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刘健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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