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已久的证券维权领域终于迎来利好。昨日,《投资快报》记者从上海市荣华律师事务所得到消息,由该所律师代理的49位投资者起诉夏新电子(现为象屿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经和解结案,夏新电子同意向49位投资者总计赔付101万余元,并已将相关款项执行完毕,受损股民很快可以通过代理律师拿到赔偿。 2007年4月,夏新电子披露的年报中存在商业承兑汇票披露误导性陈述,且未能如实披露销售退回、未足额计提价保返利导致虚增利润等违法行为。对此,证监会于2009年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对时任董事长等多名高管进行警告罚款。随后,有投资者陆续开始对夏新电子进行索赔。经历了破产重组后,借壳成功的象屿股份成为被告。 据许峰律师介绍,此次49位投资者的实际赔付比例在87%左右,夏新电子在恢复上市前经历了破产重整,对相关债务需要按照破产重整程序进行清偿,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相关民事裁定书,数额越小的债券清偿比例越高。所以此次索赔中,索赔标的较小的,相对来说比较“赚便宜”,获赔比例基本是87%左右,而索赔标的较高的,获赔的绝对比例相对较低,最低的可能仅有30%不到,但总体上的赔付标准是一样的。 除了此次顺利拿到赔偿的49位投资者外,根据象屿股份之前的一系列公告,尚有知名私募人士李雅非代理的10多位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索赔金额高达3000万,以及其他途径起诉到法院的股民,索赔标的总计近5000万元。这次的“小胜利”是否能对此后的“大标的”起到正面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值得关注。 许峰律师表示,此前在东方电子以及银广夏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中,虽然个人投资者都有获赔,但同类情况的机构投资者却被判决败诉,夏新电子案中多家机构的索赔如何处理,或许会成为未来投资者维权的风向标。 责任编辑:李婷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