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金融期货金融期权 >> 金融期货知道

OMAV程序化交易策略在股指期货中的应用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1-06-02 10:59:03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孙晓苏

目前海外市场中,投资者主要通过程序化交易同时在股票、期货和期权等衍生品市场进行交易。在美国,提供程序化交易业务的是股票经纪公司、商业银行以及专业的软件代理机构。我国目前金融行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同时金融机构的设立实行严格的审批制,所以在发展初期,提供程序化交易业务的只能是证券、期货公司内部的研究机构。

在目前的股指期货研究领域,预测期指的价格走势、规避风险、提高收益是该领域主要的研究方向。因此,管理期货(Management Futures)领域也就成为了程序化交易得到广泛应用的另一个分支,鉴于期货的低交易成本、高杠杆特性以及执行较快,进行程序化交易具有独特的优势。在股指期货的程序化交易策略方面,从早期的技术指标分析系统、线性时间序列分析系统演进到近年来广泛应用的神经网络方法、支持向量机方法以及小波分析法等系统建立的系统化程序交易平台,都是在发掘统计套利交易机会以及风险管理中使用。

程序化交易过程中可以遵循的交易规则指标种类繁多,相对于瞬息万变的股票市场而言,不存在任何一个指标是可以适用于任意阶段的市场行情的,每个指标都会出现无效的状态,因此,通过构造多重指标体系进行多重研判,以此来提高交易策略的稳健收益,是下一阶段程序化交易策略的主要研究方向。

我们的交易策略包含两个指标:其一是根据成交量的分钟数据所构造的反映高频情绪化状态的交易量偏差指标,其二是根据收盘价的分钟数据所构造的偏移均线指标,该策略体系简称为OMAV(Offset Moving Average and Volume)交易策略。我们在OMAV交易策略提供交易规则时,利用了Hodrick-Prescott滤波方法将数据进行趋势分解,也就是将样本数据的长期趋势和短期波动成分分离出来,我们称滤波后的交易策略为HP-OMAV交易策略。交易策略的实证范围为沪深300期指上市至今的IF1005、IF1006、IF1007主力合约存续期,利用1分钟数据进行OMAV与HP-OMAV程序化交易规则的指标构造,通过这两个指标以及设定的阀值所作出的交叉研判来进行多空头仓位开仓信号的判断,定义止损规则为持有期与开仓方向相反变动10个点位,交易费率为0.02%,保证金比例为18%,虽然在这段存续期内,分别经历了市场的4月16日至5月21日的趋势性下跌、5月24日至6月18日的震荡、6月21日至7月16日的趋势性与震荡结合的行情,各期间市场风格各异,但是HP-OMAV交易策略的收益具有很好的稳定性,扣除掉交易费用以及冲击成本后,以IF1005合约为交易标的的累计收益为852.6点,IF1006合约的累计收益为621.9点,IF1007合约的累计收益为574.73点,收益率分别达到了137.30%、122.78%、116.14%。存续期内交易情况如下(见图表)。

毫无疑问,程序化交易是证券交易制度上的重大改革与创新之一。一种交易制度的产生必然是市场需求的结果。20多年前,程序化交易在美国证券市场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应运而生,其中的投资主体日趋向机构化方向发展,市场上大量的共同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交易效率进一步提高,各股票交易所和期货、期权交易所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各种交易制度。结合中国目前市场的情形来看,与之十分相近,因此可以预测,未来几年中国市场中程序化交易比例将会逐步扩张。

名词解释

国内对程序化交易概念解释的一个通用版本为:“程序化交易(Program Trading),亦称篮子交易(Basket Trading),是指同时完成一个股票组合的交易,而不是对组合中的各种股票单独进行买卖的交易方式。”这一定义从交易对象上将程序化交易与一般的股票投资买卖做出了区分,但是这个概念忽略了程序化交易在操作过程中,除了需要完成交易目标以外的另一个主要目标:在一篮子投资组合的交易过程中,最小化对市场所产生的影响(minimizing market impact)。也就是说,程序化交易就是指为了最小化一篮子投资组合交易本身在执行买卖指令完成前给股价带来的逆向冲击,而设计出来的一组执行程式。

程序化交易的最大创新之处在于它带来了投资者交易方式的变革,实现了由单个股票的买卖变革为股票组合的买卖。而在传统证券交易方式下,投资者在一次交易中只能买入或者卖出同一只股票;程序化交易则可以在计算机的帮助下,使投资者同时完成一个股票组合的买卖,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买入某些股票的同时,卖出其他股票。

责任编辑:李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