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宋荣贵利用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十天内买卖黄金2100千克,获利2100多万元。但很快被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划走。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却被银行反诉。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并挑战诸多法律空白,此案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日前,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行为,撤销该客户126笔“纸黄金”交易。 客户借银行漏洞炒金赚了两千万被收回,这事你怎么看?昨日,上述新闻爆出后,立即在网络上掀起了一场“口水战”,在新浪微博上,截至昨晚8点,参与该话题的微博数量已超过18万条。讨论的焦点在于——银行漏洞造成的客户盈利,究竟应该谁来担责? “不当得利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装!银行自己的漏洞,为啥要客户来担责?”“国外银行ATM机双倍吐钞,人家声明是银行自己的过错,客户可以不用交回取款。怎么我们和国外就这么大差距呢?”很多网友反问银行,如果客户用银行的这套系统交易亏钱了呢?银行是不是也要赔偿?大部分网友认为,银行的漏洞造成客户赢利,不应由客户担责。 专家释疑:他究竟钻了什么空子 据当地媒体报道,自2006年6月29日起,宋荣贵以远低于银行黄金报价的价格买入,随即又以接近银行报价的价格卖出,反复操作,到7月8日,共获利2100余万元。法官发现,宋荣贵是以一种叫“止损委托”的方式进行的65笔买入交易,设定的委托买入价均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违反了交易规则。银行交易系统本应拒绝接受,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没有作出正确判定。 那么这个漏洞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昨日咨询了南京一家开办纸黄金业务的银行,该行相关负责人解释,2006年纸黄金业务只能单向做多,也就是低买高卖。客户在购买黄金时,可以一边挂获利委托,一边挂止损委托。“打个比方,如果现在黄金的市场价格是323元/克,你买的时候肯定希望买入价比市场价要低,你可以设个比323元/克低的价格比如300元/克,这就是获利委托,但有可能黄金价格并不像你想的那样往下走,而是往上走,高过323元/克,你也可以设个325元/克的价格,这就叫止损委托,以这个价格买入可能还有得赚,可以减少你的损失。”这位负责人表示,按常理,止损委托价格应该是高于当时市场价格。 昨天下午这位负责人现场为记者验证了一下,当时黄金市场报价为323元/克,这位负责人在挂止损委托价时,故意报了个310元/克,结果系统立即显示“委托价格不合理”,无法挂单。“低于银行报价的止损委托却成交了,很可能是当时银行系统的问题。” 对银行的质疑声占多数 质疑1 银行的漏洞凭啥让客户担责? 一位网友称,所谓系统的错,也就是银行自身的错,为什么要客户承担?“人家挂单委托,当然可以挂低于现价委托,只要有人愿意跟他成交,那就是合约。既然银行认为人家挂的是低价、不合理的价格,你为啥还给他成交?成交了就是合同了,你还赖账,这完全是违反合约。至于银行认为是系统漏洞,自动成交的,那银行也应该承担自己失误的责任,要为自己的系统漏洞买单。 一位网友认为:“法院这是在支持银行犯错误!我们应该提倡为自身的错误买单,银行工作没有做好可以以这种形式保护自身,那他们还会进步吗?” 另外一位网友表示,银行自己的系统有漏洞为什么要让用户来承担责任?难道每个用户在使用银行的系统前,都要学习个几十年的系统方面的东西,先判别银行的系统有没有问题再使用这个系统吗? 一位网友举了个例子称,这其实就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的事,客户给价钱只要你答应了并已经成交了就不该反悔,好比老婆把某商品卖出去了,老公回来发现被卖出去的商品已经亏本,但你能把商品追回来吗?银行的系统出问题也不是客户造成的。系统问题不应该由客户承担责任。 江苏金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陈建国表示,人机对话时,只要银行的机器接收了这个委托价格,那么合同关系就成立了,那么客户通过这个委托获得的利益就应该是客户的,而不是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而获得的利益。陈律师表示,此案的关键点就是看这个交易规则是否合法,银行是否向社会公示过?即使此案被判不当得利,那么责任也不全在客户一方,银行也有责任。 质疑2 如果客户赔钱了银行会还钱吗? 很多网友提出同样一个疑问,那就是客户赚钱了,银行说是系统漏洞,但是如果客户通过这个系统交易亏钱了,那么银行是否会赔偿给客户呢? “这事是银行的错误,银行应当自食其果,而不应当让顾客承担。如果还是这个系统错误,顾客受损了,不知银行是否赔偿?” “请问银行:你说你的系统有问题,人家挣了钱不给人家,我支持你。那有人用你这个系统赔了钱,你还给人家了吗?”“不知道因银行失误而让人亏了2100万,银行会不会赔呢?肯定不会,他会说责任自负。” 有网友表示,既然客户赢了要没收所得,那么,在这过程中亏了的客户,也有权向银行索赔。 质疑3 银行在判决前能划走这笔钱么? “在法院判决以前,银行能随意把我们的钱划走,这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一位网友提出,这个案件的根本问题是:谁有权判定“不当得利”。在没有法院判决的前提下,银行是不能擅自从客户账上将钱划走的。从当地的报道看,银行是先划走了钱,然后才有的法院判决 ,这已经违法了。 一网友表示,“银行有权利从个人账户上把钱划走吗?我觉得这是一个超级笑话,银行自摆乌龙,再采用非法私权进行补救,严重侵犯了储户的个人利益,这样一来,老百姓还敢把钱放在银行吗?银行觉得自己利益受损就应该报请司法机关给予授权然后冻结账户,最终通过司法裁决来决定这笔钱到底归谁。即使最终裁决钱归银行,那么银行也应该支付储户账户金额在申请司法介入之前的所有利息,并就侵犯储户权利事件进行道歉!” 江苏金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陈建国表示,银行在判决前划走这笔钱肯定是违法的。“公民的存款,未经司法机关冻结,银行是不能划走的。”陈律师称,银行其实是和公民一样的民事主体,如果银行觉得这笔钱是不当得利,那么银行也应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只能冻结这笔存款。等到法院判决后,由法院来执行划款。 也有支持银行的 律师:如果交易违规就是不当得利 不过,对于此案,也有网友提出了不同看法,记者昨日采访的不同律师之间也产生了分歧。 一位网友认为,此案是利用系统漏洞获利,而不是利用了交易规则获利,而漏洞是根本不构成合同的!另外一网友称,利用系统漏洞获利,就好比你家门上的锁,刚好又一个人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那么难道他就可以去你家里不断地取东西?这是一个道理。有少数网友认为,从法理上来讲,这个客户确实是不正当得利,应该返还并撤销的。 有一位网友表示,站在银行的角度想,其逻辑和上海地铁着装的讨论类似,“我可以骚,你不能扰”,我有漏洞,不代表你可以去侵犯。 江苏得善律师事务所王骥律师称,不能说银行有漏洞,客户就可以将利益占为已有。“就好比别人钱包掉出来了,你就能拿走么?”王骥表示,漏洞分为有形的和无形的,比如ATM机有漏洞多吐钞,是有形的,而炒金这个止损委托的漏洞是无形的。关键要看你利用漏洞进行的交易是否合法,“比如这个案子,法院认定是客户违反了交易规则。如果是交易违规,那就是不当得利。” 对比案例 许霆以盗窃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 2006年4月21日,广州青年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许取出17.5万元,郭取出1.8万元。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许霆潜逃一年落网。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 南京股民利用规则漏洞820元翻成56万 2007年初,南京一股民挂了1厘钱的买单,居然买到了收盘价近0.70元的海尔认沽权证,一天之内820元资金翻成了56万元!这位股民从2006年8月1日出现市价委托规则后,就发现了这一规则存有漏洞,“市价委托就是当天必须要成交的,按市价交易规则,只要有人挂出了按市价委托的卖单,而大家恰恰都不买、没有什么买单,理论上我就有可能以1厘钱的价格买到。”王骥律师认为,这是股民利用市价委托这一规则进行的合法交易获得的收益,不属于不当得利。 英国一ATM机吐双倍现金 银行:顾客不必归还 今年5月份,在英国汉普郡利明顿附近的富裕小镇Milford-on-Sea,汇丰银行在当地的一台ATM机发生故障,吐出双倍现金,闻讯赶来的人在ATM机前排起了长队,有的人甚至取走了数千英镑,在故障时间里共有200名顾客取走现金。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关闭了这台ATM机。但汇丰银行表示,不会追讨多支付的钱,因为出错的是银行,顾客不必为此负责。 责任编辑: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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