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已原则批准降低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收费标准,降幅达50%。 根据2010年公布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证券监管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收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证监会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交易监管费收费标准为: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按年交易额的0.04%。收取;对债券(不包括国债回购交易)按年交易额的0.01%。收取。二是证监会对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收费标准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每年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收费额30万元;对期货经纪公司每年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收费额5万元。三是证监会向上海、郑州、大连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按年交易额的0.002%。收取。如果上述收费标准均下降50%,那么国内券商、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以及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将受益。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监管部门目前还在研究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问题。 降低市场成本已经成为今年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4月30日,证监会宣布降低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从6月1日起,下调A股交易经手费及过户费相关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此次降低费用的年度总额预计约30亿元,将明显降低市场成本,减轻投资者负担。 监管部门有关人士曾表示,随着资本市场规模扩大,上市公司数量和股票成交量有了显著增长,交易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化解,降低市场相关收费有了基础。 降低A股交易相关收费,明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将减轻投资者负担,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A股交易费用下调的同时,国内4家期货交易所相关期货交易品种的手续费标准也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下调。各品种降费比例从12.5%到50%不等,期货交易所手续费水平整体下降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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