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商品期货商品期权 >> 黑色系期货

PVC期货套保套利操作解析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09-05-27 14:23:30 来源:期货日报

  一、PVC期货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分为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规避风险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在期货市场上选择进行卖出或者买入套期保值。

  1.卖出套期保值

  生产PVC的企业,最担心的就是PVC的市场价格下跌。以2008年10月商品市场的暴跌为例,倘若有PVC期货进行风险管理,PVC生产企业可以在2008年9月份进行卖出套期保值。假设一PVC生产企业计划在2008年第四季度生产PVC50000吨,9月23日PVC市场价格为8000元/吨,期货价格为7800元/吨。企业担心现货价格下跌,则可以在期货市场卖出50000吨。到12月31日,PVC现货价格跌至6200元/吨,而期货价格跌至5900元/吨,则企业的卖出套期保值操作。

  在此套期保值操作中,企业在期货市场投入资金为:7800×50000×10%(保证金比例)=3900万元,资金利息成本为3900×5.3%(年利率)×4/12=68.9万元,企业期货盈利为1900×50000=9500万元。

  总结:PVC生产企业通过卖出套期保值,只付出极小的资金利息,就成功地回避了现货价格走低给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

  2.买入套期保值

  对于PVC贸易企业来说,主要通过以较低价格收购PVC再以较高价格转手卖出PVC获取价差利润,因此市场价格风险在于收购价格的上涨与销售价格的下跌。PVC贸易企业可以通过PVC期货市场进行买入套期保值来锁定PVC的收购成本。

  对于利用PVC作为原料的加工企业来说,PVC价格上涨会增加其原料成本,为了确保其加工利润,可以在PVC期货市场做买入套期保值,锁定原料成本。

  某农膜企业预计在2009年3月至5月份需要消耗3000吨PVC,为了避免PVC原材料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风险和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可以在期货市场进行买入套期保值。

  由上表可以看出,PVC加工企业通过买入套期保值有效地规避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从而达到锁定原料成本的目的。

  二、PVC期货套利交易

  1.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机会出现时,两个合约的价差会偏离理论价差。理论价差应该包括两个合约交割时间差期间的仓储费、资金利息、交易交割费用和增值税等的总和。当两个合约的理论价差远大于理论价差或远小于理论价差的时候,就出现跨期套利机会。上图形象地表述了价差偏离理论价差时的套利操作。

  2.跨品种套利

  PVC与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在消费市场上存在着一定的替代性,PVC期货价格与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期货价格相互影响,两者之间将保持一定的均衡状态,当两者之间的比价关系或价差偏离均衡状态较远时将出现跨品种套利机会。另外,PVC和LLDPE都可以用乙烯做原料生产,其中1单位乙烯可生产2单位PVC,而1单位乙烯只能生产1单位的LLDPE。投资者在进行跨品种套利时,可以把这种产出关系作为作为套利操作的一个参考。

  3.期现套利

  利用期货价格到期时向现货价格收敛特点,一旦PVC期货价格与PVC现货价格偏离程度超出交易成本,通过买入低估值一方,卖出高估值一方,当两市场回到均衡价格时,再同时进行反向操作,结束交易,套取差价利润。下图显示了期现套利操作原理与机会。

  期现套利是通过交割来完成的,期间无论现货和期货价格如何变化,都可获得预期收益,风险很小且收益稳定。实际操作中,投资者也可等待期货与现货价差回归,同时平期货卖现货,把交割费、仓储费等套利成本节省下来,获得更多利润。

  4.跨市套利

  一般而言,各个市场之间的期货价格和远期价格的比价关系会比较稳定,如果受一些暂时性因素的影响,这种比价关系发生变化,就产生了跨市场套利机会。跨市场套利时,投资者可以在一个市场中买入(或卖出)某月份合约,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或买入)同一月份的同种或相近品种合约,当这些合约比价关系趋于正常时平仓,获得收益。

  目前,国内广东塑料交易所、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和中国塑化电子交易市场等都开展PVC远期电子交易,由于PVC期货合约和电子交易标的物设置均采用“国家标准+推荐品牌”形式,交割质量标准均以国标为准,电子交易市场的交易管理制度设计与国内期货市场制度设计相似,因此投资者利用PVC期货跨市场套利完全具有可操作性。此外,PVC期货的交割地点设置在华东和华南地区,各电子交易市场在这些地区也设有交收仓库,这为投资者在期货市场和电子交易市场之间通过实物交割,把跨市场套利和期现套利结合起来操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