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券日报》记者从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了解到,该交易所已经编制完成国内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在经过进一步跟踪、完善后,将择日发布。业内人士表示,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可交易指数,可以开发成为期货、期权、ETF等衍生品的交易标的。 此外,南华期货副总经理、期货研究所所长朱斌表示,农产品期货指数的推出主要意义应在于创新的立体化和全面化,对于农产品期货投资基金的推出有明显推动作用,投资者可以根据这个指数来推出、购买、评价相对应的指数基金。 完善指数体系、丰富衍生产品 据了解,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商品期货价格指数中的重要一类,是以核心农产品期货价格为基础编制反映一揽子农产品期货价格变动的综合指数。“我国期货市场发端于农产品,经过20多年的发展,农产品期货品种日益丰富。郑商所既是我国最早的期货市场,也是农产品上市品种最为丰富的市场,已经形成了粮棉油糖较完备的农产品品种体系,具有编制农产品指数的优势。”一位市场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诞生不但有利于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指数体系,且以该指数为基础开发相应衍生产品,可以走出一条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新路。同时,有利于突破目前市场“平面扩张”的发展格局和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推动期货市场向较高层次深化发展。 朱斌表示,农产品期货指数的推出有利于完善现有的价格指数体系,并为未来推出指数衍生品提供了标的。农产品期货指数的推出意味着国内期货市场纯粹的“品种创新”已经开始延伸到立体化的工具创新。 此外,农产品期货指数衍生品在未来一定会出现,而指数衍生品对于投资于一揽子商品的投资者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尤其是随着机构投资者逐步占据衍生品市场的主体,指数衍生品的开发势在必行,对于培育机构投资者、完善市场纵向结构都具有极强的意义。 华泰长城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李榕表示,作为国内首个由交易所编制的农产品期货指数,它的推出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毕竟国内期货市场发端于农产品,而且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内农产品期货品种已经日益丰富。 铺路期货期权、ETF 据了解,该指数每一子系列,又进一步划分为三级指数。一级指数反映农产品期货市场整体的变动情况;二级指数是一级指数的细分,它反映不同农产品类别的价格走势,是农产品类别的指数,包括油脂油料指数、软商品指数和谷物指数;三级指数是二级指数的细分,它反映不同农产品品种的价格走势,是具体品种的指数。一级指数基期定于2004年12月31日,二、三级指数的基期根据品种入选指数的时间略有不同,但基点均为1000点。 据郑商所期货及衍生品研究所所长汪琛德介绍,此次编制完成的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一个指数系列,包括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和农产品基准价格指数两个子系列。“其中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可交易指数,可以开发成为期货、期权、ETF等衍生品的交易标的;而农产品基准价格指数更多地是反映现货市场特点的指数,对CPI、PPI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先行意义较强。” 朱斌表示,农产品期货指数的推出主要意义应在于创新的立体化和全面化,未来基于指数的衍生品究竟是先出期货还是先出期权,应该还是期货在前。毕竟期权是一个非线性产品,需要的标的是期货而非现货。一般来说指数期货应该先于指数期权推出,这样指数期权的标的才能设置为标准的期货合约。另外,指数的推出主要考虑了在推出指数期货之前能有一个平稳运行的时期,并能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和认可。因此,对未来指数衍生品的发展能起到较好的积极作用。 可购买、评价指数基金 国内商品指数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其实已具有较长历史。据悉,南华期货对于商品指数研究已经有八年多的时间,并且目前开发的指数也是具有可跟踪特征的。指数的推出本身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市场对于商品指数的接受程度已经较高,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对于发行商品指数基金已经有较强的需求。 朱斌表示,农产品期货指数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可跟踪复制的标的指数,对于投资一揽子商品的投资者而言,提供了一个市场的跟踪标准和评价基准,这对于农产品期货投资基金的推出有明显推动作用,投资者可以根据这个指数来推出、购买、评价相对应的指数基金。 此外,商品指数的推出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反应市场本身的变化情况,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宏观的基准指引。商品指数的涨跌表征了市场“平均”涨跌幅,有助于投资者对市场的整体把控。 李榕表示,对于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推出的推出,具体有四方面意义:一是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和其他期货品种一样,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二是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具有预警物价的功能,可以作为通货膨胀的指示器。三是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推出有望丰富投资者的投资品种。四是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推出对分析人士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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