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金融期货金融期权 >> 股指期货权重股上市公司动态

青海明胶一边在亏损一边卖优质资产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2-12-18 14:28:55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傅盛宁

青海明胶近期连续转让部分非主业资产,引起市场多种猜测。昨日下午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联系青海明胶董秘办,该公司证券部人员说:“市场有一些误解,其实公司砍掉一些非主营业务资产,变现资金,是为了专心做大明胶主业,对公司是一件好事。未来一两年,相信公司主业会有较大增长。”

两起资产转让入账逾五千万

最近青海明胶两起资产转让,令部分市场人士感到迷惑。

其一是14倍于市价转出了矿业股权。青海明胶日前公告称,公司参股的九彩矿业自然人股东蒲易将其持有的九彩矿业24.78%的股权转让给九彩矿业第一大股东王滨,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与此同时,公司也向王滨提出由其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九彩矿业27.11%的全部股权。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笔比例相差不大的股权,转让价却相差14倍。其中,蒲易转让的价格为300万元,青海明胶转让的价格却可高达4800万元。仅仅从这一点来看,作为上市公司方的青海明胶大获全胜。

王滨为何如此慷慨?青海明胶证券部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履行原先约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一些市场人士在读公告时忽略了一个细节。“在公告中,我们有说明是根据原《投资协议》中的约定的”。查阅公告显示,确实有相关内容。双方确认并同意,根据原《投资协议》中的约定,由于九彩矿业未能达成原《投资协议》约定的利润要求,回购方王滨应回购被回购方青海明胶持有的目标公司27.11%的股权。回购方王滨向被回购方青海明胶回购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回购价格为4800万元整。

其二是出售公司毛利率较高的中药品业务。2007年至2011年,中药品业务贡献给青海明胶的收入最高,毛利率为38.5%~64.69%,也远远高于公司主营的明胶业务。在这5年当中,青海明胶明胶业务毛利率仅为20%或以下。2012年中报中,投资者已经看不到青海明胶上述毛利最高的中药品业务。公司董事会在半年报中称,营业收入大幅下滑62.98%的原因是,原主营业务为中药品的子公司西藏泰达生物厚生医药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此前公告显示,青海明胶共持有西藏泰达生物厚生医药有限公司55%股权。

青海明胶证券事务部表示,不将西藏泰达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是,今年上半年公司已将西藏泰达55%的股权卖给了他人。不过,出让价格仅为580万元,受让方为中茵股份。

被视明胶正宗一度被爆炒

青海明胶一方的解释似乎符合其一贯的表态。就在上个月,青海明胶发布《关于对子公司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为了支持子公司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建设,保证明洋明胶的顺利投产,股东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洋股份、化州市群康生物油料有限公司拟对明洋明胶共计增资2000万元,其中青海明胶增资1020万元。

青海明胶是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其51%的股权。另外,百洋股份持有25%的股权,群康生物持有24%股权。百洋水产集团、群康生物的出品中,也包含以鱼皮等海产为原料生产的明胶系列产品。因此,可视为明胶行业的关联行动。

早在2006年青海明胶就声称要做大做强明胶业务,为此公司两次募集资金扩大明胶产能。但作为医疗食品行业的原料供应商,青海明胶也曾悲喜交加。今年3月下旬,中国医药行业“毒胶囊事件”被引爆,被视为明胶正宗生产商的青海明胶股价连续5日涨停。但很快,某网发布标题为《青海明胶被曝废品站收购骨头 污染严重屡遭投诉》的新闻,公司被质疑从废品垃圾站收购骨头作为骨制明胶的原料,同时爆出附近居民投诉青海明胶是当地的污染大户。不过此观点言论都出自于青海明胶生物园区附近的居民口中,并不具有权威性。

虽然如此,青海明胶暴涨过后即阴跌不止,从顶峰的9.56元跌到最低4.42元,腰斩过半。

专心主营业务初见成效

今年三季报显示,明胶原料及延伸产品收入已占其营业总收入的96.27%,显示公司的整合战略已经实现。公司净利润从去年年底亏损1522万元减少到亏损446万元,净利润增长率从去年年底-2487%转正,为34.12%。

“虽然亏损已经减少,但青海明胶的整合战略能否使公司扭亏为盈,关键看明年。”平安证券分析师李姗姗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因毒胶囊事件,业界对明胶品质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也必然提高对名牌明胶企业的估值。但李姗姗也有忧虑:公司大股东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持有4929.64万股流通股,仅占12.53%。“这是一家风投公司,它是否关心公司的长远发展?它会不会只是炒作一把就套现走人?一切都是未知之数。第二大股东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只占2.81%的股份。”

三季报与二季报对比显示,大股东并未减持股份。

责任编辑:李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