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稀土”)与内蒙古自治区内12家稀土上游企业及股东,分别签署了《稀土上游企业整合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上述12家企业及其股东同意无偿向包钢稀土转让本企业51%的股权。 《框架协议》的签署被外界视为包钢稀土的重大利好,也被看做是北方稀土集团组建的关键性一步。按照协议要求,重组手续办理完毕后,包钢稀土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应各级地方政府的发展政策和包钢稀土的发展目标,对12家企业的经营战略、经营范围进行统一规划,对其产业、产品布局结构进行相应调整。《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若一年内不能签署正式协议,则本《框架协议》到期自动失效。 记者了解到,虽然包钢稀土的重组背后有强大的政府支持,但在稀土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此次整合依然充满变数。 逆市重组 2011年5月,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整合通知》),对自治区内35家上游稀土企业进行整合和淘汰,最终形成由包钢稀土一家公司专营区内的稀土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产业格局。 按照内蒙古的计划,上述整合和淘汰工作在2011年就要完成,但由于受到被整合企业的强烈反对而一再拖延。 但市场行情的急转直下使得包钢稀土的整合阻力逐渐减弱。201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披露,包钢稀土对关闭的22家上游稀土企业给予补偿,对纳入包钢稀土重组合作范围的13家企业将尽快启动重组工作。 “现在国内市场没有完全培育起来,中国稀土60%以上的市场还要依靠国际买家,但2011年和2012年的稀土对外贸易都惨不忍睹,国内的产能已经属于严重过剩状态。”包钢稀土管理层一位匿名人士向记者透露,包钢稀土的停产保价可能常态化,新整合进来的产能将成为新的负担。 《框架协议》明确,包钢稀土将在人才、技术、资金、稀土资源、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和产品出口配额方面给予12家企业支持。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3年上半年的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安排,内蒙古2013年上半年的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上限为2.5万吨,超过全国上半年总指标的一半。而在商务部发布的2013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目录中,包钢稀土获得了553吨的配额。 不过,由于2011年和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指标的使用均不到一半,如果2013年上半年海外市场的低迷状况得不到改善,包钢稀土释放出的开采指标和配额蛋糕也就失去了实际的意义。 事实上,从2012年10月开始,包钢稀土联合其江西的公司开始停产保价,到目前已经持续了3个月,但效果甚微,到2012年年底,部分稀土价格的水平已经相对2011年的最高点下跌了80%。而包钢稀土的201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同比下降52%;实现净利润1.2亿元,同比下降90%,这是包钢稀土连续第三个季度业绩下滑,包钢稀土公告称,稀土市场低迷使得产品价格与销量均同比大幅减少,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2013年1月15日,包钢稀土董秘张日晖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包钢稀土的并购步骤按照政府的安排进行,一年之后,可能12家企业中会有整合失败的,“但这和市场情况没有直接的关系,市场是市场,整合是整合。”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苑志斌表示,一般而言,在政府的支持下,前期股权收购、业务重组或不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冲击,而补偿则占据企业很大一笔现金流,人员安置则成为企业快速发展的“包袱”,企业的盈利能力会受到严重挑战。 初建北方集团 2011年国务院发布了包含22条内容的《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22条”),明确提出了大企业战略,“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加快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是稀土整合的基本原则之一。 “国22条”成为了中国稀土企业整合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明确在南方稀土整合上要形成前三强,但并未指出北方稀土整合的具体指标。与分散的南方重稀土资源相比,北方轻稀土由于集中度高,矿权、产权相对明晰,整合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北方稀土集团,包钢稀土自然成为了不二之选。 在“国22条”出台不久,内蒙古自治区的《整合通知》发布,按照内蒙古稀土整合方案,将分三步走,先省内、再省外、再涉及南方稀土集团整合,整合北方轻稀土为主,由内蒙古包钢集团公司牵头,联合甘肃稀土集团公司,吸收四川、江西、山东等地骨干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整合区内上游稀土企业只是包钢稀土迈出的第一步。 上述包钢稀土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由于山东的稀土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整合的阻力不大,但四川是一个挑战。事实上,记者在2012年就曾从四川稀土行业协会处了解到,四川稀土企业正筹划组建本省的稀土集团,并希望四川稀土集团与北方稀土集团并列。不过,截至目前,四川稀土界的想法并未得到主管部门的公开回应。 2012年8月,包钢稀土总经理张忠曾对记者表示,北方稀土集团的方案已经上报给工信部,正处于待批复状态。2013年1月15日,张日晖告诉记者,包钢稀土正在争取(国家的支持),但此事是在国家的直接指导下进行的,他本人并不了解其进度。 南北争夺定价权 就在包钢稀土忙于收编内蒙古区内稀土上游企业的时候,南方稀土依然开始了混战,中铝集团、五矿集团、中国有色等资源类央企纷纷在江西、湖南、广东、福建、广西等重稀土资源富集地抢夺资源,频频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意向书,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争夺南方稀土前三甲做准备。 苑志斌指出,若北方稀土集团安然成立,整个稀土行业的结构调整工作将会取得重大成效,行业集中度会有大幅提升,南北稀土巨头对峙的局面将上演,垄断竞争的整体格局对整个行业而言意义重大。 实际上,南北稀土的“暗战”已经开始,尽管“国22条”提出的大企业集团尚未组建完成。2012年8月,包头稀土交易所挂牌,被视为中国欲用市场手段掌控国际稀土定价权的表现。但包头此举并没有得到南方稀土企业的积极响应,虽然在10家发起单位中囊括了主要的南方稀土企业,但缺少占据南方稀土资源半壁江山的江西赣州稀土矿业公司。 早在2011年年底,江西赣州就成立了稀有金属交易所,虽然该交易所并无强大的政府和企业支撑,但其争夺定价权的意识已然明了,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作为重稀土大省的广东也有建立类似交易所的意向。 福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钟可祥曾对记者表示,全国性的稀土交易平台,放在哪里都可以,并不受地域的限制,“毕竟把它建在自己的地方对当地的经济是有好处的。” 责任编辑:李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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