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货套利中使用期权有两点需要避免。第一,避免增加风险,卖出期权而不是期货,会增加投资者风险。第二,避免支出大量会浪费掉的时间价值权利金,从而失去潜在盈利。 随着国内金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投资者对新的金融工具(期权)运用有着迫切需求。期权市场在欧美已经成熟运行了几十年之久,组合的多样性帮助投资者极大地丰富了交易策略。笔者整理归纳了期货交易中典型的期货期权策略,包括期权组合策略多样性如何在期货投机、套保和套利中发挥不同的功能与作用,希望能帮助投资者达到梳理和巩固期权知识的目的。 期权具有替代及复制期货头寸功能 在期货投机交易中,期权具有替代期货头寸和复制期货头寸功能,同时也具有化解价格极端波动风险的功能。 在期权替代功能中,买入看涨期权或卖出看跌期权可以替代期货多头,而买入看跌期权和卖出看涨期权可以替代期货空头。在期权复制功能中,买进看涨期权同时卖出看跌期权可以复制期货多头,而买入看跌期权同时卖出看涨期权可以复制期货空头。当遇到市场极端行情,期货价格可能出现多个涨跌停板,这对头寸相反的投资者来说是个噩梦,但是期权可以帮助锁定风险。 期权替代功能是有限制和先决条件的。仅以替代期货多头头寸为例,如果投资者对行情判断是看大涨,那么买入看涨期权是最好的选择,而卖出看跌期权的不足是上方盈利将被严格限制;如果投资者对行情看小涨,那么卖出看跌期权是较好选择,买入看涨期权因为支付权利金盈利空间要小一些。如果行情出现大跌,买入看涨期权选择放弃行权,风险是有限的,而卖出看跌期权和期货多头的风险则是无限大的;如果行情出现小跌,买入看涨期权因为支付权利金缘故,损益平衡点最高,亏损相对来说最大,期货多头亏损排第二位,而卖出看跌期权或许还能有少许盈利。权利金高低是另一个考虑利用期权与否的重要前提。当市场处于剧烈波动时,隐含波动率非常高将导致期权价格非常贵,这时候从期货投机角度考虑,期权替代优势就比较弱了。 期权复制功能在股票市场更具优势性。从理论上讲,买进看涨期权同时卖出同样条款看跌期权所得出的盈利图和买进标的物头寸是一致的。反之,买入看跌期权同时卖出同样条款看涨期权所得出的盈利图和卖出标的物头寸是一致的。期权保证金优势十分明显,买卖一手原油期货的保证金相比运用原油期货期权复制头寸的保证金要高很多。期权在股票市场更具有优势,不必遵循Uptick限制以及不用借到股票即可卖空。然而,因为期权复制存在两次买卖动作,当遇到流动性差的品种,买卖价差风险和双倍手续费风险会凸显出来。波动率风险也是运用期权复制功能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风险。当波动率减弱,权利金减少会降低期权复制功能效果。反之,当波动率增强,权利金增加会增强期权复制功能效果。 期权复制功能有助于化解期货涨跌停板风险。老资格的期货投资者对期货价格涨跌停板从不陌生,像农产品(6.09,0.07,1.16%)市场因为天气因素连续涨跌停板的案例比比皆是。如果期货投资者在极端行情中持有相反头寸是一件极其糟糕的事情,但合理运用期货期权策略可以帮助投资者锁定风险。熟悉期权规则的投资者应该知道期货期权也有强制涨跌停板,但与期货不同的是,期货期权报价序列十分广泛,即使在期货期权自身有涨跌停板限制情况下,也有没触及涨跌停板的虚值期权可以交易。利用期权复制功能可以模拟出期货多头或空头来帮助投资者锁定风险。 期权是一项很有效的保险 在期货套保交易中,期权是一项很有效的保险。不同执行价格相当于给投资者提供不同等级的保险,保险范围越大,保险费用也越高。例如,投资者持有一手价格为100美元7月到期原油期货多头,考虑到未来的价格下行风险,该投资者可选择买入看跌期权进行保护。投资者或许考虑买进1手7月85看跌期权进行保护,如果想获得更大下行保护,可以买进1手7月90看跌期权,或者对期货头寸实施完全保护,选择买进1手7月100看跌期权。当然,随着执行价格升高,投资者所支出权利金即保护成本也会快速上升。相信了解期权价格报价的投资者基本会认为这项保险并不具有优势,因为通常略微虚值的看跌期权权利金还是很贵的。就成本而言,除非原油价格明显上行,否则潜在盈利会因为权利金支出而被明显稀释。 老练的投资者往往会考虑对上面这个保险策略进行修改,以降低用于保险的看跌期权的成本:期货多头拥有者买进一手虚值看跌期权作为保险,同时卖出一手虚值看涨期权以支付看跌期权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费用,这个策略被称为领圈套利。通过使用这个策略,投资者放弃了某些上行方向的潜在盈利,但也降低了买进看跌期权所支出的成本。投资者对未来行情判断是看大涨、看涨还是看小涨,不同立场决定了上行盈利空间的限制幅度。 期权可以用小风险提供额外的潜在盈利 在期货套利中,无论是市场内套利还是市场间套利,期权都可以用非常小的风险提供额外的潜在盈利。在期货套利时使用期权,首先不应该增加风险,其次是不应该支付过多的会浪费掉的时间价值权利金。期货期权套利策略往往会遇到头寸一侧变为虚值时,套利的性质开始消失,原来的头寸变为一个更加接近直接买卖的头寸,精明的投资者需要考虑的是做出怎样的善后考虑。 日历套利是一种重要的期权套利策略,也可认为是期货套利的一种替代,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期货市场内套利所涉及的两个合约标的物是一样的(现货),而期权日历套利所涉及的两个期权合约背后的标的物是两个不同的期货合约,例如,买进5月看涨期权,卖出执行价相同的3月看涨期权。因为季节性因素,不同期货合约间的价差波动非常大,期权日历套利是同时在交易的两个套利,一是与两个期权之间的相对定价差异有关,例如波动率,同时与时间的消逝有关;二是两个标的期货合约价差变化关系。在实际运用中,如果标的期货合约价差发生逆转,日历套利投资者的亏损就有可能大于其初始债务。当然,在大部分情况下,期权日历套利的表现较期货套利更好一些,原因是日历套利中期权理论定价优势在发挥作用。 期货套利中使用期权的注意事项 在期货套利中使用期权有两点需要避免。第一,避免增加风险,卖出期权而不是期货,会增加投资者风险。如果卖出看涨期权而不是卖出期货,卖出看跌期权而不是买入期货,那么当期货价格大幅上涨,投资者的风险可能急剧上升。如果期货价格急剧上涨,卖出看涨期权就会亏损;当期货价格上涨超过卖出看跌期权执行价格时,卖出看跌期权也会停止盈利。 第二,避免支出大量会浪费掉的时间价值权利金,从而失去潜在盈利。如果投资者买进平值或虚值的看跌期权而不是卖出期货,其套利的盈利可能性会因为因时减值而被销蚀。取代期货套利唯一可取的期权策略是使用实值期权。如果投资者买进实值看涨期权而不是买进期货,买进实值看跌期权而不是卖出期货,常常可以创造一个比市场内和市场间期货套利更具优势的头寸。然而,在实践运用中,笔者并不建议投资者只买进实值到几乎没有时间价值权利金存在的期权,因为它取消了使用中等实值期权可能有的好处:如果标的期货价格上下起伏波动,即使期货价差表现不尽如人意,期权套利还是有可能盈利。 当投资者满足买入与只考虑实值期权两大原则后,市场出现了高波动。此时,期权套利的一侧极有可能变成虚值,套利的性质开始消失,原来的交易头寸变为一个更加接近直接买卖的头寸。对于投资者来讲,此时需要考虑是继续持有套利头寸还是平仓了结。如果选择继续持有,投资者必须正视头寸中潜在的负面因素,因为这个头寸现在买进或卖出太多。假设现有头寸买进过多,如果期货价格下跌,看涨期权就会迅速丧失价值,而看跌期权因为过度虚值而不会获益很多,自然也无法妥善地保护看涨期权。此种情境下,保守处理途径是使用实值期权的标的期货为这个期权套保,而更为激进的途径是使用另一侧标的期货来为这个实值的期权套保。我们知道,市场价格波动存在任何可能性,如果两个标的期货价差并没有扩大反而归零,那么对于期货套利投资者来说肯定会亏损,而对于建立期货期权套利策略的投资者来说,因为中间回补了单边头寸,结果几乎肯定是可以盈利的。 综合以上分析,交易者应该认识到,期货期权相对于期货是有优势的,但是这种优势性只有在合理运用期权组合时才能体现出来。在利用期权替代期货投机和套保中,隐含波动率、交易成本以及行情判断都是重要考量因素,而在期权替代期货套利中,降低风险两项原则是交易者必须遵守的,同时,投资组合的善后考虑也是十分必要的。交易者应该明白,期货期权是在期货合约之上而不是现货商品之上的期权,当现实市场环境更加适合于建立期货头寸时,期权应充当配角,起到投资组合增强的效果。
责任编辑:李婷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