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8日表示,为保护环境,变废为宝,进一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修订,并于1月公布的《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支持发展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相关产品;支持发展技术成熟的大掺量粉煤灰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为水泥混合材并在生料中替代粘土进行配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等。 该负责人说,用灰单位可以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程序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符合条件的用灰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优惠政策。 《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粉煤灰及其制品;对粉煤灰大掺量、高附加值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支持;各级政府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 粉煤灰是煤炭燃烧后的固体废弃物。近年来,我国火力发电发展较快,粉煤灰产生量逐年增加,粉煤灰产生量“十五”未达3.02亿吨,“十一五”末达4.8亿吨,预计“十二五”末将达5.7亿吨,如不妥善处置,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污染环境。 目前,我国粉煤灰主要用于生产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在建筑工程、筑路、改良土壤、回填、生产生物复合肥,还用于提取相关物质,实现高值化利用等,涉及建材、建筑、冶金、化工、农业等多个领域。
责任编辑:翁建平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