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商品期货商品期权 >> 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举动

从LME的交易特点看内盘期货的增值服务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3-03-22 11:04:14 来源:期货日报网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合约设计、交易规则和运营方式,对当今全球范围内的有色金属生产、消费及贸易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

独特的逐日交割方式

伦交所期货合约采取逐日交割的方式,即任何工作日都可以进行现货交割结算。交易以三个月价格为基准,配合每个到期日加减基差的套路。LME由于基差原因只能采取半电子化交易,即三月期货电子化,而调期依然采用传统报价。

按月交割是当今商品期货交易的主流方式。其优点是合约基差简单、易于电子化交易,缺点是现货交割间隔期较长。由此,期货公司子公司可以考虑设计“即期交割OTC互换合约”产品,按月交割合约互换成为多时间点交割合约。“即期交割OTC互换合约”有利于实现价格发现功能,满足众多实体用户的需求。

便利的结算价格

LME当日结算价格是指交易日早上第二个场内交易结束时所得现货交割卖方价格。当日结算价格不是某个时间段的平均价格,而是现实的时点交易价格,每个交易客户都可以依据结算价格做现货对冲。基本金属绝大多数国际合约采取此价格作为现货合同基准价格。例如,某现货商与外商签订镍产品采购合同,数量为120吨,装船月为2011年6月,采购价格为2011年5月LME现货结算价月均价减去100美元。担心采购成本上升,现货商可以借助于平均价交易锁定采购成本。LME的经纪行也可以通过OTC平均价交易扩大交易量。期货公司子公司可以推出类似的“结算价OTC期货合约”,以做市商的角色形成自身风险敞口的管理能力。

规范的交割流程

商品期货合约与现货之间的相互转换能力所体现出的现货定价能力,是价格发现功能的重要基础。LME在全球有700多个仓库,且布局合理,现货交割和存储流程完整实用。全球大型有色金属行业的主流生产厂家都把在LME注册品牌作为高品质的象征,同时也为其产品的采销提供了一个极有保障的渠道。

LME对仓单的管理十分规范,仓单标准统一,且适应现货交易的需求,其对注册仓单与取消仓单基本没有限制。如果出于严控风险的目的,对现货交割人为划分等级,并实行额度限制,将抑制现货参与者使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和定价的积极性。

LME仓单是代表所有权的不记名文书,通过仓单凭证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来实现交付。LME仓单通过电子转账系统转让。比如,中国贸易商从智利进口电解铜,如果伦敦上海比价逆差较大,可以交到韩国釜山伦交所仓库。入库完毕做出仓单时,利用电子仓单在极短的时间通过伦敦经纪行完成仓单的出售,没有必要等待纸质仓单的送达。

庞大的仓单二级市场

LME存在一个庞大的二级仓单市场交易体系,市场中仓单交易价格以溢价方式体现,溢价主要包括品牌溢价和交割地溢价。仓单溢价与现货溢价有比较紧密的关联度,但是二者并不完全等同。

国内期货交易所二级仓单市场需要拓展。交易所应主导放宽现货交割的限制、丰富交割品牌(包括相互认证的国际品牌)、扩大交割仓库范围、推出仓单交易系统的工作。同时,也可考虑引入有资金或现货背景的公司作为二级仓单市场的做市商,引导产业需求与金融资本参与仓单交易。

国际化的交易所与跨市交易

LME交易6个有色金属品种,且每个品种都具备世界级现货定价能力。其中,镍、锡为LME独有的交易品种。

国内贸易与投融资的需求使得LME与SHFE之间的跨市交易蓬勃展开。由于跨市交易的巨大需求,期货公司子公司可考虑以做市商的身份分商品设计按月交割的“跨市比价OTC期货合约”,直接交易比价。需要注意的是,比价合约形成的必要条件除实体用户的需求及风险敞口的管理能力外,也包括合规的境内外交易渠道以及内外币种之间的流动能力。

期权及远期基差

LME注册期权是期货期权,该期权属于按月交割的美式期权。商品品种不同,期权合约期限长度也有差异。LME铝和铜的注册期权最长期限为63个月,注册期权种类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和平均价格期权。

国内引入有色金属品种期权是大势所趋。考虑到期货公司子公司的风险敞口、管理经验、资金背景和头寸对冲能力,金属期权应在交易所设立官方标准化期权并引入做市商。做市商拥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流动性后,可以设计有针对性的OTC个性化期权。

此外,由于内盘期货合约主力交易月份较为集中,且时间跨度较小,“远期基差OTC期货合约”对于生产类企业,尤其是从事开发周期较长的资源性项目的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保值性交易形式。
责任编辑:刘健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