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为应对酸雨肆虐和烟尘蔓延,我国建立了大气排污权交易机制《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北京、浙江、江苏、四川、重庆等地了解到,由于环境违法成本低,试点企业无压力参与排污权交易,而试点地区相关部门试图靠“拉郎配”生造市场,致使多家市级排污权交易所出现“零成交”,面临摘牌风险。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根据环境质量要求限定一个时期、特定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这个“大帽子”下向排污企业分配排污配额,并允许企业将自身富余配额拿到市场上交易。这一机制分为两个层面:在一级市场,政府向企业公平分配初始的排污配额;在二级市场,排污企业之间买卖排污配额。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截至2012年底,京津沪三大环境交易所都没有大气污染物排放交易指标;而大多数地级市交易量很小,市场潜力不大。作为江苏省第一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苏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2012年底成立至今也是“零交易”。 无独有偶。早在2011年,四川省政府就同意成都市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但记者调研了解到,成都环境交易所自2011年6月成立至今,没有开展一笔排污权交易,甚至在本轮期货交易所整顿中面临“摘牌”风险。该所一位专家解释说,这是因为《成都市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市里在推广排污权交易时可能有所顾虑,担心企业成本太高,影响招商引资”。 “政策不到位,交易所就空有一个平台。”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张炳则对记者表示。东部某省环保厅一位人士分析说,之所以出现交易低迷,一是我国尚未完全建立排污许可制度,二是无法对企业排污量精确核定。 浙江省环保厅则反映,排污单位“点对点”交易需承担的税费抑制了其自由交易,交易量主要来自于政府储备量,没有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 除却上述原因,市场人士和环保专家普遍认为,环保监管不力是排污权交易市场低迷的主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系统人士说,实际排放测量得不到有效审核,企业就可能低报排放量。北京环境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则警告说,如果政策无法有效实施或存在较多的寻租空间和漏洞,企业无需购买排污配额就能满足排污总量控制要求。 苏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排污权交易业务负责人认为,这会使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的动力大打折扣。此外,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在排污配额分配环节,企业可能会跟政府“协商定价”和“讨价还价”。 受访专家普遍呼吁扭转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局面,强化执法监督,使企业违法违规所付出的代价,高于交易作假、超总量排放所获得的利益。 记者在调研中还发现,在大部分试点地区,无论是确定交易价格还是平抑市场波动,无论是撮合买卖双方还是担任交易主体,地方环保部门及其下属机构都在“生造市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专家透露,该机构是重庆市环保局指导下的一个“小众”市场:一是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受相关政策限制,一般人没有资格投资于排污权交易市场;二是市场还没有完全流动,甚至比低流动性的国债市场还差。 “这不是金融市场,这是一个粗放的集市,甚至连集市都不如,因为根本就没有价格发现机制。”美国“排污权交易之父”理查德·桑德尔的合作伙伴黄杰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美国通过拍卖模式产生排污配额在一级市场的初始价格,而在中国,环保、物价等部门一拍脑袋就把价格给定了。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全国各地的排污权交易市场还停留在环保局与企业进行交易的一级市场阶段。王金南说,一级市场基本上就是靠政府定价。张炳则称,当前二级市场上,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各占一半,这可能造成市场扭曲。上述环保厅系统人士也承认,“拉郎配”做几个示范是可以的,但很难真正市场化。 黄杰夫建议,政府只要确保试点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越来越小就可以了,至于试点地区的企业选择哪种手段、多高价格来实现总量减排目标,完全可以由市场决定。 北京环境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则建议,由政府负责制定规则、确定总量、配额分配、执法监督等主要环节,监测核查由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负责,交易和结算等应该委托具有公信力的交易平台具体实施,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工作。
责任编辑:刘健伟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