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证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开展国债期货业务。证监会发言人说,国债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还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是接近中金所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按照中金所目前的工作进展,国债期货有望在8月中旬落地。 国债期货的出现,将为参与国债交易的金融机构提供避险工具,进而完善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为国债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定价提供参考。截至2013年3月底,我国记账式国债余额已经达到7万亿元,是1995年国债期货试点时期可流通国债存量的70倍,也远远超过美国等绝大多数国家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国债市场规模。 与股指期货相比,国债期货的参与者更小众,主要是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在国债期货推出之前,这些机构投资者已经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的一些场外衍生品种(包括债券远期、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对冲现货头寸风险。但场外衍生品不透明、交易不活跃,这些缺点将得到国债期货的有益补充。 作为债券投资和交易的主力,商业银行的参与对于国债期货而言不可或缺。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证监会在向国务院报送国债期货方案期间,已经与国务院其他部委做了充分沟通。下一步将抓紧时间为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完善各项制度作准备。 当前的市场环境、制度环境与“327”事件期间相比,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推出国债期货的系统性风险大大降低。另外,中金所在合约设计方面也充分吸取了成熟市场的经验,杜绝了人为操纵的可能性。目前这一合约的标的已经确定是五年期国债“名义标准券”,但还有待证监会进一步批准。 “327”事件中的国债期货标的是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的3年期国债,是一种具体的券。这种制度安排存在重大的缺陷——用于交割的现券是有限的,容易被逼仓进而实现价格操纵。当前的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实际上不存在的“名义标准券”,除了5年期国债之外,剩余期限4到7年的一篮子国债都可以参与交割。这就解决了交割券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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