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黄金市场法规建设滞后,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适应新时期的新黄金管理法规建设已经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上周末在“2009中国黄金市场投资者保护与风险防范研讨会”上,关于黄金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成为与会专家讨论的热点。 此次研讨会由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黄金报社、恒泰大通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承办。 “随着我国黄金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和投资群体的增加,投资者保护问题日益显示出来。由于黄金法规建设和市场制度建设的相对落后,形成了不少法律灰色地带,投资者保护成了最薄弱一环,过去已经有若干典型案件发生,并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没有有力的措施进行投资者保护,我国黄金投资市场的快速发展是难以持续的。”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刘山恩在会上表示。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子程指出:“截至目前,我国黄金投资行业的国家级法规就只有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而此后黄金投资市场发展日新月异,用这部条例来规范当前的黄金投资市场,不仅力度不够,而且法规内容与现实状况也相差甚远,严重滞后。” 国内黄金市场的监管缺失问题似乎已经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高子程表示,国内黄金市场除了缺少规范黄金投资市场的立法外,司法机关对黄金投资类新兴经济及其对应的法律关系并不熟悉,相关执法水平亟须提高。另外,也缺少一个专门的监管与维权机构。同时,对于黄金私募基金的规范和管理等还处于空白状态,而黄金投资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亦不高,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自我意识不强。 高子程建议,国家应该加快立法,尽早推动包含保护投资者权益内容的黄金行业法规出台,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加强对黄金投资行业的监管力度,明确统一的监管机构,完善董事赔偿机制。 “对新的黄金管理条例,我有以下希望:一是要能体现鼓励竞争的原则,二是要体现投资者保护的原则,三是要体现抑制过度投机的原则。”刘山恩说。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