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经过20世纪80年代一系列政府信息应用系统和90年代“金字”系列工程的建设,我国政府部门及其下属信息机构成为市场信息采集的主渠道,政府生产并管理的信息约占社会信息总量的80%。期货公司等信息供应商可以利用政府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原始信息的互换,通过免费或者低价提供自己的研究成果,来换取获得政府其他相关信息资源的权利。 最后,政府可以选定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期货信息供应商作为公共信息平台的加盟企业,在责任上由政府约束,信息供应商可以保留相关广告权利。对于已经成熟的信息网站,政府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也可以直接指定其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分站,但严格要求网站向农民提供无偿的信息服务。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大量的访问流量所带来的广告业务收益,同样可以弥补信息供应商免费提供研究成果的损失。 (2)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介入的二次传导机制 除了用国家有形之手来弥补市场无形之手的不足之外,我们认为还需要引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来进行期货信息的二次传导。一方面,由于分散的单一个体必须借助群体组织的力量来表达意愿、整合信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起到汇集农民需求、传递期货信息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以集体的名义统一采购重要期货信息,再免费提供给广大组织成员来分享,使得期货信息消费不可损耗性得到很好发挥。 目前我国的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专业协会型,主要是从事专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农民,以产品和技术为纽带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社团性合作经济组织。这类组织一般比较松散,多数是非实体性的,在内部不以营利为目的,突出服务,互惠互利,是合作经济发展初期的重要形式。二是专业合作社型,即借鉴国际合作经济组织组建的原则和经验,以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组建的经济组织。突出特征是进退自由、平等持股、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合作经营、自负盈亏。三是股份合作型,即在保持合作制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长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其特征是实行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的结合,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突出地位,并极大地刺激了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根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96万户(含分支机构)。随着国家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分散的农民与龙头加工企业等风险隔离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将得到大大缓解,必将有利于发挥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基础性功能。 综上所述,在准公共物品性质期货信息向农民传递过程中,政府与农民合作组织积极介入的二次传导机制如下图所示: 农村市场化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政府逐步放松市场准入垄断与管制,通过构建公平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期货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级产物,其价格发现、风险规避功能的进一步发挥,将有效地引导农业生产要素在农业部门之间的分配,使资源配置效率大大提高,经济产出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我们所讨论的期货市场服务三农“两层两链”结构模式始终强调龙头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强调期货公司等主体对期货信息的再次开发利用,强调政府在风险隔离、信息传导等层面的适当退出,其思想内核实质上顺应着农村市场化的趋势。 二、“两层两链”结构模式推动农业信息化深化 当前农村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村与外部环境的信息不对称,城乡之间存在巨大数字鸿沟,从而加大了农村社会的发展成本。同时农业生产涉及因素繁多复杂、稳定性和可控程度较差的特点决定了其对信息技术有着极大的需求和依赖。近年来,政府一直在大力推进农村和农业的信息化进程,然而信息服务供应、信息资源开发以政府为主,信息系统建设为政府服务,相关投入由政府资助的基本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观。由于政府自身信息资源管理能力有限性以及信息资源本身的广泛性、复杂性,一方面政府难以面面俱到地进行信息资源的全面整合,另一方面政府扩大信息供给,则可能导致政府机构盲目追加人员、资金以及增设新机构,进而影响政府工作效率乃至导致信息官僚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我们认为,政府无限提供信息产品的观念应当摒弃。针对期货信息的及时性与可用性,建构以市场为主导的准公共物品性质期货信息传导模式以及政府与农民合作组织介入的二次传导机制,将有力地推动农业信息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 三、“两层两链”结构模式契合农民组织化热点 农民组织化是指在国家的引导下,农民为更好地实现、保护和促进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联合起来,形成各种经济和政治组织的行动和过程。目前几乎所有农业发达国家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农民合作组织,而我国农村自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基本上处于各自独立、分散的状态,组织化程度非常低。“小规模、分散化”的家庭经营不仅导致农户与市场、政府与农民之间缺乏有效联系,使农民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农村公益事业无力兴办和维持,而且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走上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持续发展之路。现在的农村发展需要在多个不同层次上将农民组织起来,政府组织农民是为了通过有效补偿,促进农民发展;农民自主组织是为了争取更多补偿,获得更多发展机会。我们所述的“两层两链”结构模式着重强调农民合作组织在准公共物品性质期货信息传导过程中的突出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契合了当今农民组织化的热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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