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股票期权之后,国内商品期权上市进展速度也有望加快。事实上,国内商品期权的开发和设计在10年前就已经启动,三大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早已完成期货期权的合约设计和内部模拟测试。而近期,交易所则密集开展期权品种的仿真交易测试。 证监会上周五表示,目前商品期权推出的条件已经具备,正在组织和协调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等市场相关各方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交易所密集开展仿真交易 在经历内部仿真交易测试之后,各家交易所相继开放全市场参与的测试,最大程度地模拟真实交易环境。 中金所将于11月8日面向全市场开展股指期权仿真交易。股指期权是国际上成熟的金融衍生产品,也一直是中金所的重要储备品种之一。中金所指出,上市股指期权,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和价格发现能力,丰富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工具,扩展市场交易的广度和深度。 据记者了解,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于去年5月启动了商品期货期权内部仿真交易,标的覆盖大商所上市的全部期货品种。而根据大商所计划,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期权规则体系,大力推进会员端系统及行情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 10月21日,大商所向期货公司发布了《关于面向全市场开展期权仿真交易的通知》,开始面向全市场进行期权仿真交易,仿真品种为豆粕期权。豆粕期权的仿真交易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3年10月14日~2014年1月29日,会员单位将参与全市场期权仿真交易;第二阶段为2014年2月28日至期权正式上线。 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白糖期权合约及规则的设计方案也于去年12月出台,并开展了白糖期权的内部模拟测试。今年10月初,郑商所也面向市场开展白糖期货和期权的仿真交易竞赛。 事实上,国内三大商品交易所早在10年前就开始研究期权并制定相关合约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也在2002年5月开始铜期权的研究。而在2002年,大商所就开始研究大豆期货期权,2002年大商所完成了《大豆期货期权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大商所初步制定了大豆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管理办法,而大商所包含期权交易模式的系统也在2007年上线。 郑商所对于期权的研究则更早。1997年,郑商所就开始着手进行期权合约制度的制定和完善。1997年8月,郑商所制定了期权交易设计方案,2001年制定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小麦期权规则。2004年进一步完善了小麦期权交易规则,并制定了风险控制办法、做市商管理办法;2004年9月设计了棉花期权合约,制定了棉花期权规则;而近两年则对白糖期权着力较多,并多次面向会员开展期权培训。 期权市场引入流动性服务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上周五还表示,不同于期货品种,期权是一个全新的衍生产品,定价较为复杂,市场熟悉程度不高,而且上市期权涉及制度、规则、技术、宣传、人才等诸多方面的准备工作,目前仍在积极推进。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来看,白糖期权和豆粕期权有望率先推出。大商所负责人9月底曾表示,在加快新的期货品种开发的同时,加快期权市场筹备工作,准备适时推出豆粕、玉米等期权。 而郑商所对于白糖期权的准备则最为充分,在郑商所10月8日开始的白糖期权仿真交易竞赛首日,仿真交易就成交了25.9万手,而10月25日当日,31家会员单位成交量达到近140万手,交易金额达到210亿元。 与期货市场不同,在白糖期权仿真交易中,郑商所引入了流动性服务提供商制度,而这一制度也被认为是白糖期权仿真交易量巨大的重要推动因素,目前已有近20家期货公司申请成为流动性服务商,而这一制度或将有望被其他交易所引用。 根据郑商所《白糖期权仿真交易流动性服务商管理办法》,客户询价时,流动性服务商应进行双边报价。期权仿真交易中,客户可以通过询价指令向流动性服务商进行询价。交易所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向流动性服务商发出询价指令。 流动性服务商制度的引入无疑增大了市场的流动性,且流动性服务商的义务规定严格。根据郑商所规定,将定期对流动性服务商义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流动性服务商在规定期间内须完成协议规定的最低响应率(有效报价次数/询价次数)。同时,流动性服务商账户的持仓不计入会员持仓限制。 “除了向期货参与者提供更加完备的避险工具、控制风险敞口之外,商品期权的推出对于增加期货市场活跃度、多元化期货公司收入的功能无疑也是巨大的。”北京一期货公司研究院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根据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的统计数据,2012年,大商所、上期所、郑商所和中金所的成交量世界排名依次为第11、第13、第14 和第24 位。若仅统计商品期货和期权的成交量,大商所、上期所和郑商所分别位列第2、第4和第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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