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进口权门槛太高,恐怕没有多少地炼企业能达标。”有地炼企业人士针对国家能源局最近下发的《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这样说。 原油进口权开放已经进入倒计时。国家能源局日前已完成原油进口权放开初步草案的制定,明确了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条件,并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内相关企业各方征求了建议和看法。 10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征求意见稿原文显示,草案确定了进口权企业认定范围,原油加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规模,环保、安全、质量、配套等要求。主要炼油装置实际一次加工能力不低于500万吨/年,并且单套装置不低于300万吨/年,二次加工能力不低于300万吨/年,三次加工能力不低于400万吨/年。 有企业和分析人士认为,如果把三次加工能力的条件考虑在内,那么目前几乎没有地方炼厂能够完全满足条件,这个门槛非常高。 方案最快11月出台 在9月份国家发改委启动炼油行业的全国大普查后,10月中上旬,发改委经贸司也约请中石油、中石化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题研究上游进口权开放问题。 10月14日,国家能源局向有关部门和企业下发特急文件—《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并要求10月21日反馈书面意见。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原稿显示,对于申请使用新增进口原油的炼油企业,确定了资质条件要求。这些条件包括:企业具有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具有独立的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产品销售网络,具有可长期依托的码头、管线、铁路等储运设施,以及与原油加工能力相匹配的原料储备能力。 此外,企业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资产负债率小于70%;炼油企业规模、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和节能要求以及原油加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开工负荷率、轻油收率、加氢装置比例等)达标。 安迅思息旺能源的分析师陆晓旭称,10月上旬,山东地炼各企业老总已在京参加相关的讨论会议。记者从业内权威处了解到,估计最终方案可能已经比较接近上述草案,相关方案确定下来会及时在网上公示,最快有可能于11月份出台。 地炼申请积极性高 随着国家放开原油进口信号不断增强,山东地方炼厂对于进口原油配额的申请表现出较高积极性。山东京博石化有关人士说,该公司已通过控股公司进行申请,希望能够借此机遇获得进口原油配额。 此前市场有消息称,2014年东明石化、中化弘润、海化集团有望各获得500万吨原油的配额;另有消息称,地炼数量可能在5~8家,总量在1000万吨到2000万吨之间。不过,除了中化弘润对外证实将有望获得配额外,其他企业还没有表态。 金银岛分析师齐绪名说,山东地炼中,菏泽东明石化、中化弘润、汇丰、金诚、海科、京博、利津和海化对此次进口原油配额的关注度比较高,希望获取进口原油的配额。而菏泽东明、中化弘润、利津、海化和京博获得原油配额的希望较大,正在积极备案申请。 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35家山东地炼加工国内外的轻重质原油数量在1864.97万吨,占到全部原料加工量的58.54%。 齐绪名认为,进口原油价格相对较高,而2013年国内油品市场行情低迷,完全没有加工进口燃料油的利润合算,后期地炼进口燃料油与原油搭配炼制仍是合理之举。 1~9月份,35家山东地炼共计加工进口燃料油1320.6万吨,占到全部原料加工量的41.46%。 地炼称门槛高难达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金银岛数据显示,在山东地炼500万吨/年产能企业中,中化工旗下的华星、正和、昌邑占去将近40%。与此同时,对于单套装置不低于300万吨/年的,目前仅垦利、华星、昌邑能够达标。但对于二次、三次加工能力的要求,目前山东地炼尚无厂家达标。 相关地炼企业人士认为,地炼当中还是有一些能够勉强达到一次和二次加工能力标准的,但是三次能力要求不低于400万吨/年,这对地炼来说难度较大。而且草案没有说清楚究竟哪些装置会被计入到二次和三次炼油装置当中。 陆晓旭认为,如果只考虑一次(常减压)加工能力以及二次(催化裂化、延迟焦化)加工能力的条件,那么尚有不少炼油企业有望达标,其中华星和昌邑的母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已经在2013年获得了1000万吨进口原油配额。 相比之下,地炼均表示实现经济技术指标要求相对容易实现。据地炼企业人士介绍,轻油收率、能耗等大部分指标炼厂都比较容易达到,而开工率以及全年开工时间等条件都是可控的,相比炼能的要求都更容易达到。 不过,金银岛分析师王栋却认为,地炼常年以进口燃料油为主料加工,成本之高令其加工进口原油长期亏损,开工水平多在40%上下徘徊;同时,由于加工原料质量不佳,山东地炼轻油收率甚低。 这一技术指标,对于地炼而言亦是难上加难。据安迅息思旺统计,截至10月24日,山东地炼中仅有昌邑一家全年平均开工率能够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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