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呼声越来越强烈。央行昨天发布2013年年报指出,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定位不明确、资金存管制度缺失、风险控制不健全三重风险。同时,央行透露,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业内人士表示,这份意见将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顶层设计”。 谈P2P跑路:资金缺乏监管 自去年余额宝诞生推起的互联网金融热潮以来,互联网金融行业一直被“打擦边球”、“隐瞒风险”、“不安全”等问题困扰。尤其是火爆的P2P网贷行业不断传出“跑路”、“倒闭”的消息,近日“网金宝”平台的卷款而逃,再次把P2P网贷行业推向了风口浪尖。 央行昨天点出互联网金融三重风险。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比如P2P借贷平台从事金融业务,但现有法律规则难以明确界定其金融属性并进行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 第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P2P借贷平台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网金宝案件正是如此,平台资金缺乏监管,平台负责人可以轻易地将投资人的资金转走。 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较低,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互联网金融协会即将成立 央行还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据记者了解,央行条法司正对行业监管细则进行研究,央行将出台总体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导向规范。同时,央行条法司设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报民政部审批,近期将成立。 “央行会制定一个互联网金融框架性的监管制度,但具体到每个门类,比如P2P的监管细则将由银监会操刀,众筹这块由证监会来做。”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此前表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仍然要实行必要的监管,不过不应管得过死,要留出发展的空间,监管力度要适度。但是,留有发展的空间,并不是要留有监管的空白。第三方支付、P2P、股权众筹融资以及网上基金销售等业务的本质内容,仍然是传统金融所处理的支付、借贷、股权融资和投资的业务。因此,可以在现有的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框架内,对互联网金融实行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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