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炭资源分类 冶金、建材、化工:无烟煤、贫煤; 炼焦、发电:贫瘦煤、瘦煤、焦煤、肥煤、1/3焦煤、气煤; 发电:气煤、中粘煤、弱粘煤、不粘煤、长焰煤、褐煤; 按上面分类挥发分逐渐降低,含碳量逐渐升高。 2 焦煤分类与期货交割 炼焦煤,按类型可分为:气煤(占全国13.8%),肥煤(3.5%),主焦煤(5.8%)和瘦煤(4.0%)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60吨/手;报价单位:元/吨;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涨跌停盘制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5%。 针对焦煤的质量标准如下:灰分(Ad):≥10.0%且≤11.5%;硫分(St,d):≥1.10%且≤1.40%; 挥发分(Vdaf):≥16.0% 且 ≤28.0%;粘结指数(G):入库≥75,出库>65;胶质层最大厚度(Y):≤25.0mm。 替代品质量差异升贴水详见大商所焦煤期货合约网页。 3 焦炭分类与期货交割 冶金焦是高炉焦、铸造焦、铁合金焦和有色金属冶炼用焦炭的统称。由于90%以上的冶金焦均用于高炉炼铁,因此往往把高炉焦称为冶金焦。中国制定的冶金焦质量标准(GB/T1996-94)就是高炉质量标准。 冶金焦分为:高炉焦、铸造焦、铁合金焦、有色金属冶炼用焦。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合约简介:交易单位:100吨/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焦炭标准品质量要求: 灰分Ad:≤12.5; 硫分St,d:≤0.65; 抗碎强度M40:≥82; 耐磨强度M10:≤7.5; 反应性CRI:≤28; 反应后强度CSR:≥62; 挥发分Vdaf:≤1.5; 焦末(<25mm)含量:入库≤5.0,出库≤7.0; 粒度(≥25mm):入库≥95.0,出库≥93.0。 焦炭替代品质量差异与升贴水详见大商所焦炭期货合约网页。 4 焦煤焦炭期限套利及成本分析 税:焦煤焦炭在销售环节主要缴纳增值税(17%),城市维护建设及教育费附加(约1.5%)。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20元/吨),而一般煤炭资源税0.3-5元/吨。 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根据期货最终结算价计算的,因此事先只能估算。假设现货1450元/吨,且通常所说的价格已经是含税价。增值税见下: 交割价:1500 增值税:(1500-1450)/1.17*17%=7.3 交割价:1600 增值税:(1600-1450)/1.17*17%=21.8 交割价:1700 增值税:(1700-1450)/1.17*17%=36.3 费用:期货仓单注册成本 期货仓储费:1元/吨,其中从注册仓单到交割完成需要7个工作日,仓储费用保守地按9天计算:9元/吨;现货仓储费:0.1元/吨•每天;交易成本:万分之二;交割费:1元/吨;入库费:13元/吨;质检费:2元/吨;倒短费:7元/吨;进库过筛损耗:准一级冶金焦现货价*0.008 /吨;进库过筛费:7元/吨;磨损(粒度):准一级冶金焦现货价*0.5*0.005 /吨;总注册仓单成本:约67元/吨 (按准一级冶金焦1450元/吨计算)。 企业资金成本: 现货成本:现货单价*融资成本*融资时间 期货成本:期货单价*融资成本*融资时间*期货保证金比例 套利原理: 当现货价格足够低时候,卖空期货,买入现货,持有到期货到期,用现货去实物交割,可以获利。 当期货价格足够低时候,买入期货并持有至到期,实物交割买入现货并马上以市场价卖出,或直接卖出期货标准仓单,类似现金交割,可以获利。 两种情况有一个公共的前提就是现货与期货价差要足够大,且价差要维持一段时间。 举例: 条件:若现货1450元/吨,期货1650元/吨,融资成本年利率8%,融资时间1个月,经纪商要求保证金7%。 解答:企业应选择买入现货、卖出期货的做法,假设标的为1手(60吨)。 现货融资成本:1450*60*8%/12=580.00元,(假设完全贷款买入现货) 期货融资成本:1650*60*7%*8%/12=46.20元 ,(假设用自有资金卖空期货,也按8%计算机会成本) 总融资成本约626.20元/手, 仓单注册成本67元/吨,即4020元/手 总成本:4646.20元/吨 即目前期货现货价差为200元/吨,如果买入现货、卖出期货且价格不发生变化的话, 每手可获利:200*60 - 4646.20 = 7353.80元/手 这是相当可观的利润,但实际上行情瞬息万变,且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目前的规定,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实物交割期货。即使是法人投资者,买入现货的仓储成本还需要考虑在内,且还会发生其他半隐形税费,具有一定风险。但现货企业一般不需要预付全款,实际现货融资成本不一定这么高。 责任编辑:翁建平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