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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权做市商监管制度初探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4-07-09 15:25:4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从国际成熟市场实践经验来看,做市商制度应用非常广泛,如场外市场、部分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大部分期权市场。从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情况看,上市期权合约总数约90个,但合约之间流动性差异较大。引入做市商能激活流动性不足的期权合约,为投资者交易提供便利,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维护投资者利益。而做市商的引入首先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监管。

国外期权

做市商监管制度

放眼全球主要期权市场,各国家或者地区的监管机构一般不直接对做市商进行直接监管,而做市商的监管主要由期权上市的交易所进行自律监管。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韩国交易所(KRX)等作为做市商监管主体对做市商资格进行审核并持续监控。从国外成熟市场经验来看,交易所能有效地对做市商进行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的公平与稳定。

首先,从期权做市商资格准入来看,境外交易所均对期权做市商准入有一定的要求。申请成为CBOE做市商需要向交易许可持有者部门(TPH部门)提交交易所规定的申请表格,交易所将依据规定测试申请人的能力以及其他条件,审核申请。审核之后,交易所将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其做市商资格的决定。

其次,从期权做市商资格后续管理看,各交易所对未达到标准的做市商将取消其做市资格。在CBOE如果做市商未能妥善履行做市商义务,将被交易所暂停或终止其资格。

再次,从期权做市商持续监控来看,各交易所的监管角度和力度有所差异。相比CBOE和EUREX,KRX对做市商监管更加严格,KRX每季度对做市商的品种进行评估,评估依据为是否按照规定的做市义务进行报价以及是否通过做市商账户达到规定的成交量。

我国期权

做市商监管制度

引入做市商对我国未来期权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明确监管主体,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监管制度,并对做市商进行有效监管。

从监管主体看,期权做市商监管应以交易所自律监管为主。2013年11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启动沪深300股指期权全市场仿真交易。期权做市商的参与将为期权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创造良好条件。在这种背景下,对期权做市商的监管制度应及时跟进。做市商监管的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做市商资格认证和退出机制、做市商资格条件的持续考评、实时监控做市商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由于需要对做市商进行实时监控,做市商的监管应主要由交易所自律监管为主。

一是市场准入监管。做市商从事做市业务需要有资金实力、人员和技术系统支持,因此在批准其成为做市商时需对资本金做适当的规定,同时做市商还应具备开展业务的人员和技术系统并且通过交易所的测试认证。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做市商需要制定完备的做市实施方案、风险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并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二是市场退出监管。做市商作为流动性提供者应坚守自己的义务。交易所应对做市商的资格进行定期审核,如在规定时期内未达到交易所对指定做市品种连续双边报价和回应询价的要求,交易所可取消其做市资格。做市商如要暂停或终止做市商资格,需提前向交易所提出暂停或终止的申请。

三是做市商持续监管。一方面,交易所在做市商被授予做市资格之后,对其交易行为实时单独监控。另一方面,交易所在给予做市商费用减免等优惠权利的同时,也应给予技术上的支持,促使做市商更好地为市场服务。例如设置单位时间内成交阀值,以防止做市商系统出现错误生成大量错单;交易所可提供批量报撤单及改价指令,提高做市商做市效率并避免交易所端与会员端之间通道阻塞;做市商交易后的订单确认播送,方便进行必要的风险控制。

在加强交易所自律监管同时,对于一些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件,应由证监会负责查处。由于交易所对做市商采取的是自律性监管,对做市商的纪律处分可能缺乏威慑力,难以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者。因此,对于做市商存在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交易所应及时上报证监会,由证监会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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