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投资视角 >> 沈良宏观

沈良:带上枷锁跳舞,规范是一种保护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4-07-18 08:55:57 来源:期货中国
不少做投资公司、私募公司的朋友,还有一些原本是操盘手、交易高手、交易工作室的朋友,近一两年来运作正规期货基金产品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有些朋友在运作阳光化基金产品,特别是通过公募基金运作专户产品的过程中,发现基金产品的条条框框特别多,仓位限制也比较严格,和管理单账户或有限合伙类产品相比,差别较大。

说明白一点,就是运作正规基金产品受到的束缚更大,整个投资行为的自由度大大下降。

一些投顾体会到基金的限制,感觉做基金产品有点施展不开,就像是带上枷锁跳舞,而且还要尽量把舞跳好,因为整个过程都有很多观众在看你跳舞。而以前则是自己制定一些规则,自己跳舞,一个人独舞或是跳给少数人看,这些人也不是一直在看,甚至他们都不关注跳舞的过程和舞蹈的动作是否优美,他们可能只在乎舞蹈的结果。

而我认为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给投顾的“限制”,看上去是限制,实际上是保护。

基金产品的各种“限制”,首先是对投资者即基金认购者的保护,其次是对基金投顾的保护,再次是对整个期货资产管理行业的保护。

基金认购者把自己的钱投出去,交给基金公司和投顾打理,他们是客户,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基本权益是不可侵犯的。若是基金产品在运作过程中伤害到为认购者设定的底线以下的权益,哪怕是多亏1毛钱,也是基金公司和投顾的重大失职。因此负责任的基金公司和投顾,自然应该懂得在确保基金认购者基本权益的前提下,即在受一定限制的前提下,尽力争取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收益。

投顾是为基金产品提升价值的核心人物,基金产品的成功或失败,盈利多少,基本上取决于投顾的敏锐洞察力和专业能力,因此投顾的权力和利益也应该得到保护。以往单账户管理的模式,投顾的身份地位很难界定,投顾策略服务费的收取也不一定受法律的保护(大部分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私下约定)。投顾通过基金产品的形式,通过正规法律文件的条款,把自己的手脚限制了一些,但同时也把自己的身份和权益明确了。

对整个期货资产管理行业来说,若是有太多的不规范性和较大的风险运行系数,那么当一些风险事件和纠纷事件出现时,整个行业可能会被政府打压,被受众怀疑,从而失去进一步发展的动力,甚至倒退。而通过基金产品的形式开展期货资产管理,用“条条框框”的“限制”把不规范性和大风险关起来,留下的是规范的运作和可承受可理解的风险,这样整个行业受到政府支持和受众欢迎的概率就大大提高,发展空间也就越来越大了。

当然,随着基金公司的风控人员、银行的风控人员对期货基金产品有进一步的认识,对期货市场有更深入的理解,我相信期货基金产品对投顾的限制会逐步变少,或者是变得更加灵活,把笨重的枷锁变为轻便的枷锁,从而让投顾跳出更优美的舞蹈。




想要更便捷、更高效、更实时地了解高手访谈、交易心得、高手活动、交易培训、招聘信息、基金产品等,就关注我们的微信平台吧,平台号“www7hcncom”、中文名“七禾网”,或者直接登录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新.png

责任编辑:翁建平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