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日前修改了仓储费发票流转相关制度,以提高仓储费发票流转效率,方便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或厂库与客户间及时进行仓储费发票的流转和货物保管费的收取,适应“营改增”后市场的变化。 此次修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会员服务系统添加客户信息传递、交割库发票寄送记录及会员确认功能,二是交割库将发票直接邮寄客户,三是对仓储费发票流转流程的会员端和交割库端设定责任界限。修改后的仓储费发票流转流程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仓储费是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或厂库向客户收取的货物保管费,不涉及交易和交割环节,当前由交易所代收代付,仓储费发票经交易所流转。由于流转环节较多,流转周期较长,既影响了客户及时会计做账,也浪费了较多的人力资源和物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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