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表示,产能指标交易是一个新生事物,执行起来可能会受到阻碍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其中,钢铁业位居实施减量置换之首。事实上,解决产能严重过剩问题已经是老话题了。然而,不论是钢铁还是煤炭,减产就意味着减人,减人就会带来后续一堆的问题。如何有效化解过剩产能,非一日之功。 工信部7月31日发布《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对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项目建设实行产能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上述四个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等量置换是指新、改、扩项目应淘汰产能数量相等的落后或过剩产能,减量置换是指项目应淘汰大于该建设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 值得关注的是,只有在2013年度及以后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不含各地列入明确压减范围的钢铁产能),方可用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且不得重复使用。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 对于2013年之前那些未批先办的钢铁项目该作何处理?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要把所有钢企的产能都明确下来的难度太大,目前针对的只是2013年后列入淘汰名单的新建和改扩建的钢企项目。不过以后应该还会有针对2013年之前未批先建项目的相关文件,上述《办法》并不完善”。 新政策为“坏毛病”买单 近期,工信部在淘汰落后产能问题上可谓是下足了功夫。7月份,工信部发布首批被淘汰的落后产能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共涉及炼铁企业44家、炼钢企业30家,共需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达4800.4万吨。其中,列入淘汰的炼铁产能2544.9万吨,比工信部制定的年度任务多淘汰600万吨;而炼钢产能淘汰2145.5万吨,已经完成全年淘汰目标的74.8%。 随后,工信部又推出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兰格钢铁网分析师张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产能置换针对的主要还是落后产能,首批试点地区可能会在京津冀,那里钢企很多,而且民营钢企占多数,又是在北京市的周边。“现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已经在实施中,过剩产能问题现在来看比较复杂,只能先从落后产能下手,而且也是出于环保的考虑。” 而在张琳看来,钢铁行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跟之前行业遗留下来的“坏毛病”有关。 “钢铁产业一直被看作是支柱产业,前期各个地方政府为了GDP,选择粗放式的生产方式,加上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出口下降,钢铁下游需求没有起色,钢铁业不可避免产能过剩更加严重。”张琳说。 过去钢铁行业一直沿着“失衡—调整—扩张—再失衡”的老路走,这条路如今已经走到了尽头,国家要控制产量的扩张,钢企在这种形势之下需要淘汰产能,但这条路显然不是那么顺利。 “让所有钢企以销定产,淘汰过剩产能,显然不可能做到。对于大多数钢企来说,关闭的后果就是职工再就业问题,根本无法解决。没有哪家钢企愿意被‘一刀切’,解决这个问题除了依靠市场来调节,也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行政手段,目前可以从环保入手,砍掉落后产能,然后再逐步淘汰过剩的产能。”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地方政府仅起监督作用 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初步统计,目前我国粗钢产能为11.4亿吨。另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6月份,我国粗钢日均产量达到230.97万吨,环比增长1.66%,创下历史新高。同期,根据中钢协的旬度报告折算,重点钢企的日均产量也达到了181.6万吨,同样创下历史新高。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宝钢董事长徐乐江曾表示,2014年上半年,中央和地方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严峻的市场形势使企业切身感受到产能过剩问题给产业健康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认识不断深化。 然而,若置换产能方法开始实施,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对此,张琳向记者表示,置换产能的目的就是为了鼓励钢企淘汰产能。“比如,一家钢企淘汰了300万吨产能,那么该企业就会有300万吨的产能指标去和其它的钢企做交易。” 不过,也有知情人士透露,若是新建产能地处环境敏感地区,300万吨产能可能要缩减到240万吨。 张琳表示,工信部此次置换产能办法的实施也是一种尝试,具体能达到什么效果,政府也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承诺。“一切从零做起,工信部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对此,工信部产业政策司人士表示,实施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一方面是为了解决部分省份产能置换指标不足的问题,满足全国整体上不新增产能的要求;另一方面是为了让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的省份通过交易筹集资金,用于安置职工、产业转型等。此外,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 相关知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产能指标交易是一个新生事物,执行起来可能会受到一些阻碍。地方政府的保守思想可能会给交易增加难度,不过交易只在钢企与钢企之间进行,地方政府只能起到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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