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资产管理资讯

股指期权将资管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4-09-23 21:49:17 来源:中金所网站 作者:西安交通大学 耿铭钊
在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群体中,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具备专业的操作水平,同时拥有庞大的资产规模。截至2013年末,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规模接近14万亿,约为该年度股市总市值的52%。但是,我国机构投资者现有的产品结构过于单一,并且同质化现象严重,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需要。据统计,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到44492个,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就有13284个,占比29.86%。而当年集合理财产品仅有852只,不到银行理财产品数量的2%。

券商、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产品结构单一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风险管理工具与创新基础构件缺失。从境外成熟市场发展经验来看,股指期权的推出将能够有力地扭转机构投资者被动局面,大大推动资管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首先,股指期权的推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机构投资者风险管理能力。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市场波动大、系统性风险高。据统计,A股系统性风险比例的平均值为43.82%,而对应海外市场的H股仅为11.86%,A股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比例远高于香港等境外市场,导致机构投资者经常“只赚指数不赚钱”。

股指期权可以有效地降低系统风险。其以平值期权行权价格为基准,设定固定间距,在其上下各挂出若干执行价格的合约。交易时投资者可以灵活选择买卖组合,来管理特定区间的风险。以垂直价差策略为例。假定目前沪深300指数价为2300点,机构投资者预估该指数将下跌到2200点左右,但最低不会跌破2100点。那么投资者可以买入一个2300点的看跌期权,同时卖出一个2100点的看跌期权,这就构造了一个特定的套期保值区间,收益和损失都是固定的,这是期货无法做到的。

在境外成熟市场,期权的风险管理功能获得了机构投资者的高度青睐。美国期权业协会(OIC)在2010年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在来自美国的607个投资顾问中,有48%的顾问利用期权管理客户资产,而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0万美元的投资顾问中,85%都使用期权。Tower Group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79%的机构投资者将避险列入使用期权的目的,61%的机构投资者使用期权是为了构建现金流中性策略来防范投资组合价值下降,而只有50%的机构投资者使用期权是为了获得额外的收益。

其次,股指期权的推出有助于提高机构投资者的产品创新能力。随着市场越来越成熟,现存的产品结构已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截止于2013年底,我国内地银行总共发行约103700只理财产品,其中与股票挂钩的仅有2202只,仅占总量的2.1%。2013年国内券商资管业务的资产配置中,债券市值占31.65%,现金占30.15%,而股票仅占10.68%。

股指期权可以与固定收益产品组合在一起,构造结构化产品,在提升机构投资者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的同时,更有效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以保本型结构化产品为例。所谓的保本型产品,就是产品发行方承诺保本,接着把获得的资金拆开分别投资,大部分资金投入较高等级的固定收益证券,用于保本,其余资金可以买入看涨期权,用来追求收益。这样就可以在保本的基础上追求收益。

最后,股指期权的推出有助于提高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效率。与期货相比,期权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买方只有权利而卖方只有义务。相对应的,买方必须支付一定的权利金来获得这项权利,卖方则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投资者只需要付出较小成本就可以进行头寸较大的交易,有助于提高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

比如,2014年8月19日,2014年9月到期行权价为25000点的恒生指数看跌期权的权利金为440点。也就是说,买家只需要支付440点,即可获得到期卖出25000点指数的权利。这就使得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行交易占用的资金减少,节省的资金可以用来投资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以此增加收益。

综上所述,股指期权的推出对作为投资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市场基础构件,股指期权可以使机构投资者更为精细有效地管理风险,同时,它的推出还能丰富机构投资者的产品类型,拓宽投资者投资策略的选择范围,从而提升机构金融创新能力。另外,股指期权还可以提高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效率。股指期权的操作具有极高的专业要求,它的上市交易必将引导我国机构投资者走上更为专业化的道路,更好地服务于资本市场与广大中小投资者。
责任编辑:刘健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