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场机构期权做市相关业务的准备工作,加快培育潜在期权做市商,12月24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发布了《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仿真交易合作测试报名通知》,征集机构在期权仿真交易环境中开展做市商仿真交易合作测试,这意味着期权做市商开始进入准实战状态。 根据通知,此次测试的对象为有意参与大商所期权做市业务并已初步具备做市商交易系统和业务团队的机构;做市品种为豆粕期权合约;合作测试中各做市商交易编码的初始资金为1亿人民币,交割月份前做市商限仓暂定为客户限仓的2.5倍,并公布了豆粕品种期货、期权具体限仓标准。测试将参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草案)和依据这两个办法针对此次测试制定的《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仿真交易合作测试相关规定》以及交易所其它期货相关规则展开。 通知还对测试报名流程安排、报名申请方式、技术系统和托管准备、违规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说明。根据退知,此次合作测试于2015年春节后正式开展,有意参加测试的机构需在2015年1月5日17:00前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提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在合作测试过程中,大商所将随时对市场流动性、报价情况、技术系统运行等情况进行跟踪,实际了解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中做市商交易策略和交易特征,并根据此次测试具体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做市商监管方案与指标设计。 据大商所交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商所开展此次测试的目的在于检验做市商制度设计和交易所相关系统准备情况。同时进一步促进软件商和做市商系统开发和建设工作,为开展做市业务做好系统准备,并发现和培育一批实力强、资质好的潜在做市商,为做市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做好相应准备。同时,希望会员充分利用做市商合作测试这段时间,积极组织客户开展期权仿真交易。 这位负责人表示,期权做市商的职责是提供双边报价,尤其是在流动性较差的合约上提供做市义务。期权做市商制度是保障期权做市业务开展和期权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期权业务准备进程中,大商所重点研究了国外期权做市商制度的设计和系统实现方法,并通过对市场专家、国内潜在做市商和境外公司的大量调研,从无到有建立了期权做市商制度、做市商指令和评价系统。目前,大商所做市商管理办法和做市商协议(草案)已经制订完成,并根据制度安排,对相应技术系统进行了完善,为开展期权做市商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翁建平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