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填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对于私募机构管理人在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遗漏、虚假填报等行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对其进行发函提示、警告或公开谴责的方式,敦促私募行业健康发展。 事实上,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工作早在2013年初即已实施,基金行业协会对于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等有着严格的要求。而在对私募机构登记报备的同时,基金行业协会对与私募相关联的第三方机构销售机构行为也进行了规范。基金行业人士在接受《金证券》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行业协会出台的各种政策,都可以看出国内的投资市场越来越规范,法律法规等越来越完善。对于投资者而言,受到的保护也越来越周密。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在《通知》中,对于“公开宣传、向非合格的投资者销售、违反职业道德底线”等属于违反底线原则的标准并没有很明确的界限。不过,基金行业人士表示,事实上,此前,行业协对于私募的销售等,也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出台。如2014年11月24日,中国基金行业协会正式发布《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下称《指引》),自今年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而《指引》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对外包的范围内容等作出了明确外,最大的亮点在于对私募基金和第三方监督做出了安排。也就是说,不管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外包机构犯错,私募也要买单。 星石投资首席策略师杨玲在接受《金证券》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引》强制将私募引入监督机构,有效规避私募行业风险。此外,《指引》要求中登背书,提升了私募行业的可信度,最重要的是,如果外包机构犯错,由私募公司买单,这很好地规避了私募行业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了多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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