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与贝拉克·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美国财政部部长雅各布·卢于2015年6月23-24日在华盛顿共同主持了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来自两国政府的高级官员出席了本轮对话。 双方认识到强劲、稳定的金融系统对实现可持续、平衡增长的重要性。双方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以支持进一步推动各自金融领域改革并加强金融领域监管,推进双边合作,加强在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多边框架下的协作,支持全球金融稳定: 为了进一步达成三中全会的目标,为实体经济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开发一个深度、高效的债券市场,加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联系,中方承诺增进外国金融服务公司和投资者对其资本市场的参与,其措施包括: (1)逐步扩大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业务范围。 (2)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内资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 (3)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经纪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依法设立期货公司,代理境外交易者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 (4)允许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外资独资和合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按规定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 (5)推出一项计划,按照中国有管理的资本账户可兑换政策,通过对所有外国投资者设定总投资限额而非对单一国家或机构分别设限的形式允许其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6)制定一项计划,推动外资机构通过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7)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华法人美资及其他外资金融机构在取得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和承销资格方面与国内金融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8)允许外资评信机构发布对地方政府债券的评级。 双方均意识到中美两国证券期货市场联系日益密切,以及由此建立一个针对上述市场和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的重要性。双方承诺将开展技术交流,并促进监管合作和信息分享。这可能包括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关于中国概念公司的信息分享机制,在这个机制下,当一家中国概念公司向美国证监会注册成为公众公司后,美国证监会将尝试告知中国证监会这一情况。 在尊重各自主权和法律的前提下,双方承诺加强对公众公司审计监管的跨境合作,双方将共同协作以开展一次试点检查项目,旨在建立审计监管合作机制,以保护投资者、提振公众对两国资本市场的信心。双方将探索合作的有效方式,积累可能支持未来监管依赖的经验。 中美两国将继续按照G20声明执行本国的场外(OTC)衍生品改革,具体包括:报告所有场外衍生品合约有关情况,在交易所或电子平台上交易标准化场外衍生品合同,在适当情况下实现标准化场外衍生品合同的集中清算,并对非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交易制定更高的资本要求和保证金要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将加强场外衍生品市场改革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对于符合按照支付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制定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等国际标准制定的国内法规的中央清算方,双方将考虑予以适当监管豁免。 美方欢迎中方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款保险条例》。与G20承诺保持一致,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中方已构建了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处置框架,并将继续完善实施细节,以与金融稳定理事会颁布的《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核心要素》的相关要求保持充分一致。为监控系统性风险,中美双方承诺通过加强美国金融研究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技术合作,加强金融统计领域的合作。中国正在为向国际清算银行(BIS)报送国际银行业统计数据做技术性准备,并将考虑定期报送这一数据。 中国政府部门正在积极考虑参照国际做法针对拥有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公司的金融集团制定并表监管框架,如考虑为金融控股公司立法。 美方实施沃尔克规则时,将在不违反立法本意的前提下,解决对外国银行机构影响的关切。美方愿与包括中国实体在内的利益相关方会面,讨论沃尔克规则的实施。 中美两国欢迎双方加强合作,共同采取措施保护金融体系,以有效实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的建议。双方承诺进行定期、紧密的工作层和高层接触,共同应对和遏制新兴恐怖主义融资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威胁。两国进一步承诺,加强双边监管和执法合作,并加强在新支付手段和网络银行领域的信息共享。为进一步扩大合作,双方承诺视情邀请本国金融部门参加双边会议,分享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最佳实践经验。 中美两国欢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通过开展合作项目推动中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及产品的互联互通。对此,中美双方支持加强两国金融市场的联系。 责任编辑: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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