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与协成兄弟达成对台售电与海上风电的合作意向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近日与台湾金门县协成兄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协成兄弟”)签订了《合作框架意向协议书》。 一、售电:( 1)福能集团和协成兄弟共同成立售电公司,由福能集团控股。( 2)铺设厦金海底电缆等设施为金门县供电。( 3)在台湾方面批准之前,福能集团同意先行垫付其所需的资金投入。( 4)待台湾方面批准后再供电。( 5)电价按现在台电在金门县发电亏损减少不低于 50%进行测算。 二、海上风电:( 1)福能集团和协成兄弟共同设立公司开发金门离岸海上风电项目为金门县供电。( 2)在满足当地电力需要的前提下,剩余的电量往大陆回送。( 3)供给金门县的海上风电价格按不超过当地现有电价的 60%测算,回送到大陆的电价按不低于大陆现有海上风电价格计算。 为避免同业竞争,预计上市公司为项目实施的主体: 按照福能集团在《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福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实际经营上述协议涉及的、与未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如福能集团未来产生或出现上述协议涉及的、与未来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关的业务或商业机会,包括新建发电项目及发电资产并购等,福能集团将在符合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公司或者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针对上述协议涉及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关、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公司实施的业务或资产,福能集团可在与公司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代为培育;福能集团与公司约定业务培育事宜,应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福能集团在转让培育成熟的业务时,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供水工程提供有益经验,为金门供电是两岸关系的重要里程碑: 2015 年 7 月 20 日,福建省长苏树林以“谈民生、会乡亲、促合作”为核心内容,率福建经贸参访团访问台湾金门县,并现场见证了金门自大陆引水计划供(购)水合同的签订,为拓展两岸民生领域的合作进行了有益探索,提供了有益经验;苏树林表示,不仅是供水,未来两地在通电等方面,均有进一步合作的空间,只要努力就能实现;在此背景下,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与协成兄弟签订了《合作框架意向协议书》。苏树林还表示,“只要是有利两岸民众福祉、顺应两岸民意的事情,我们都会全力支持”。因此,福建为金门供电是众望所归,关系金门同胞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此次合作协议凸显出公司及控股股东福能集团在福建省内的战略地位,让公司有机会为增进两岸关系添砖加瓦。 金门县电力供应相对紧缺,福建为金门供电具备现实基础: 2014 年以来,台开公司金门风狮爷商店街和电影院、升恒昌公司金湖广场购物中心与影城陆续营运,以及金门医院综合医疗大楼投用,造成金门电力供应达到临界点;如果未来旅游市场活络,尤其用电高峰的夏天,会有更大的用电需求。目前金门用电并不依靠台湾本岛,而是依靠三个燃油机组发电厂实行独立发电,因而发电成本极高;金门缺乏腹地,不具备新建电厂的条件,因此向福建购电具备现实基础。金门县国民党籍民意代表杨应雄已向台湾岛内民意机构提案,要求修改“离岛建设条例”中的内容,希望增加“若离岛用电不足,可酌情向大陆买电”等相关条文,为金门向大陆买电扫除基本法律障碍,希望可以像接水预算案一样,获得大多数民意代表的同意,以便为金门赢得更好的发展机会。事实上,金门县电价较高,为金门供电将具备较高的盈利性。 海上风电再获突破,打开风电发展新空间: 福能集团已与三峡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已获取的1GW 海上风电资源,并共同负责向福建省另外争取 2GW 海上风电资源;此次与协成兄弟共同开发金门离岸海上风电项目,进一步拓展了公司的海上风电资源版图。台湾岛东临太平洋,西靠台湾海峡,风能资源丰富;金门位于台湾海峡狭管区域内,具有相当的海上风电开发资源。在国内海上风电逐步启动的背景下,公司以及控股股东福能集团已经走在了行业前列,在风电发展的新蓝海中已获先机,并有望成为 A 股海上风电运营的稀缺标的。 热电、气电、风电、光伏、核电、水电全面布局,新项目凸显成长性: 公司持有已并网热电装机 1200MW(鸿山热电一期项目),筹建储备合计 2816MW。公司持有 1528MW 已并网气电项目晋江气电的 75%股权,气价补偿方案已经落地, 2015 年盈利增长无忧。 2014 年底已并网的 452.5MW 风电场盈利性极佳,在建、筹建 447.5MW,储备超过 1GW,积极开发 1GW 海上风电已获先机。晋江气电 1.17MW 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顺利并网,全资子公司福能新能源获得云南省保山市 30MW 并网农业光伏示范项目的备案,宣告公司大举进军光伏领域,走出福建、布局全国。福能集团参股宁德核电(一期 4 台机组合计 4356MW) 10%的股权, 2016 年理论具备注入条件,上市公司参股 4.6GW 华能霞浦核电 10%的股权,上市公司参股 600MW中核霞浦核电 20%的股权,预计未来不排除继续参股新项目的可能性。公司拟参股三峡集团浙江长龙山2.1GW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约 20%股权,首个水电项目落地。公司各项电力业务全面布局,且大部分均有新项目落地,显示出公司强大的资源获取能力与执行力,兼有新能源产业基金实施投资并购,未来成长性十足,不断增强公司的成长股属性。 电力资产注入已做承诺,福能集团资产证券化率不断提升: 公司在 2014 年借壳上市时, 福能集团已将大部分电力资产(鸿山热电、福能新能源、晋江气电)注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剩余电力资产(热电火电并网储备权益装机 4077.27MW、宁德核电权益装机 435.6MW)注入上市公司,未来有望为上市公司增厚 10 亿元以上的收益;根据历史经验和行业惯例,我们认为注入资产存在较大的增值空间。福能集团综合实力雄厚,已多年上榜中国企业 500 强,形成了以煤炭、电力、港口物流、建材、建工房地产、金融为主业,涉及商贸、纺织、化纤、酒店、科研、设计、医院、制药等行业,拥有包括福能股份、福建水泥等上市公司在内的全资或控股企业近 40 家。福能集团目前资产证券化率约 40%,且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福能集团整体上市”,较此前的电力资产整体上市更进一步,显示出福建省国资委与福能集团继续提升资产证券化率的雄心。 投资建议: 在不考虑增发摊薄股本与集团资产注入的情况下,预计公司 2015-2017 年 EPS 分别为 0.75 元、0.90 元和 1.13 元,业绩增速分别为 19.2%、 19.4%、 25.6%,对应 PE 分别为 22.2 倍、 18.6 倍和 14.8 倍。预计 2016-2017 年公司将迎来新项目投产与集团资产注入高峰,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兼有国企改革、福建板块与台湾概念、一带一路、海上风电、核电、电改等多重主题,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目标价32 元,对应于 2016 年 35 倍 PE。 风险提示: 项目盈利不达预期;新项目投产进度不达预期;集团资产注入不达预期;融资不达预期。 责任编辑:黄荣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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