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程序化交易 >> 程序化交易资讯动态

量化对冲将是配资平台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的验生石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5-08-14 11:38:42 来源:中国网

日前,证监会紧急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2015]19号)(下称“19号文”),对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等行为进行清理。随后,恒生电子宣布,关闭HOMS系统任何账户开立功能,关闭HOMS系统现有零资产账户的所有功能,通知所有客户,不得再对现有账户增资。同日,上海铭创和同花顺也对外称暂停新增有关配资系统业务。


平台转型迫在眉睫


在平台还未走向终点之际,许多配资平台就已经出现了危机标志,其中最大的标志之一即平台成交量急速下滑,具有高度危机意识的平台,已经在为平台打造未来出路。小行家控股有限公司就是这样一家应景升级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牛市时,配资行业规模的高速增长导致现在‘回退’特别厉害。”据了解,行业中已经有些平台账面的闲置资金达到了几亿元。


嗅到了熊市气息的配资平台或将迎来冬天。“牛市钱不够的时候平台最多是少赚,但还是赚的。现在钱多了,反而赔。资金配不出去,资金利息却照付。”此前,小行家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赵相宾表示,各大配资平台业务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滑,已经出现钱越多越赔的局面。


那么,现在冬天真的来了,配资平台又将何去何从?


“配资行业最大的问题不是是否存在,而是平台业务单一化,只有配资。”上述人士称,互联网金融做的就是线上“存和贷”的业务,而配资则扮演“贷”的角色,未来应该将配资作为互联网金融众多业务中的一个模块,构建完整的互联网金融链条,使其拥有自我调整功能。


在伞形信托、打新基金配资受限后,单一结构化理财计划和高管增持资管计划取而代之,但配资杠杆也随之降低。在股票类结构化配资遭遇瓶颈的同时,银行理财资金已经悄然转向量化对冲配资。


银行理财资金参与量化对冲配资的模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模式和FOF/MOM模式。此外,部分银行亦在寻求主动管理型模式。


在交易结构中多扮演劣后资金的私募和投顾,是量化配资保证收益率的核心,因而银行对其从业人员的操作经验、历史业绩提出较高要求。总体来看,单一资管计划模式固定收益约在7%左右,而通过成立母基金建立投资组合的FOF/MOM收益则略高于前者。


对于蜂拥而来的各路资金,亦有机构人士认为量化对冲产品后期分化将较为严重,在富余的理财资金面前,优秀的私募和投顾供应未能与之匹配。


单一资管计划模式 收益约7%


“最近我们行在大力做这块业务,具体比例还没统计,前期理财资金打新配资有800亿,对比起来,量化这块还有很大空间。”“小行家的投顾能力也将通过这种方式挖掘。”


实际上,在打新和结构化配资杠杆普遍降至1∶1的情况下,量化对冲配资最高杠杆比例可达1∶9,普遍杠杆率亦在1∶5左右,对于劣后资金的门槛,多在3000万至5000万之间。


交易结构上,量化配资通过银行理财资金认购优先级份额、私募基金或投资顾问认购劣后份额,在基金、期货或证券公司等通道端成立资产管理计划,采用量化对冲相关策略,投资于股票、期货及相关金融衍生品,追求相对稳定的收益。


责任编辑:张文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