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暂缓分级基金产品注册工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分级基金的机制比较复杂,普通投资者不易理解,前期市场也出现一些新情况。目前证监会暂缓此类产品的注册工作,相关部门也在研究有关政策。 证监会:立法机关正研究完善证券法修订草案 对于证券法修订的最新进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券法修订是市场一件大事,市场和社会各界都高度关注,今年4月份修订草案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审议。据了解,立法机关正在对证券法修订草案研究完善,证监会将全力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反馈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尽快安排第二次审议。 证监会:对违法减持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监会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的行为进行处理。目前,依法稽查的52起案件中40起进入到审理程序,其中20起案件进入到事先告知程序,涉及了10名自然人股东。 张晓军表示,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无视证券法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暂停交易,是对资本市场“三公”行为的公然违法,尤其在市场异常运行期间加大了市场的波动。按照法律规定,证监会迅速对该类案件处理,对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违法减持行为予以法律制裁。 张晓军指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持股5%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当家人和领路者,对市场赋有诚信义务,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上述涉案当事人应吸取教训,规范信披和股票交易行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证监会也将对违法减持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予以打击。 证监会:进一步扩大证券经营机构对港澳地区开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监会进一步扩大证券经营机构对港澳地区开放。按照目前方案,拟新设立的公司数量不多,且批准设立需要一段时间。 根据相关安排,内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 一是允许符合规定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在上海、广东省、深圳各设立一家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资、澳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 二是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可以在内地批准的金改先行先试的若干试验区内各新设一家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内地股东不限,港资、澳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 三是在内地批准的金改先行先试的若干金改试验区内,允许港资、澳资证券公司在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中持股比例达51%以上。 与此同时,港资金融机构向证监会申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除应当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人在香港注册,且总部设在香港的持牌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控股公司。 二是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果是金控公司或金融机构,应该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申请人的控股股东在香港注册,且总部设在香港;2、申请人在香港公开发行股票且上市,且最近三年的税前利润50%以上来自香港地区,或者高管人员中50%以上是香港永久性居民;3,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已经在香港公开发行股票,并且申请人的营业收入或税前利润占该上市公司的50%以上。 澳资金融机构向证监会申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参照上述执行。 责任编辑:陈智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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