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8日表示,中金所将进一步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分投机。 主要措施包括两项: 1、自2015年8月31日起,对沪深300、中证5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0手的,认定是单日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而此前认定标准是600手。 2、自2015年8月31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中证5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调整为合约价值的30%。 这是中金所抑制投机的一些列组合拳。 两天之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曾发布通知,对152名单日开仓量超过600手、13名日内撤单次数达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数达到5次,共计164名(去除重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8月25日中金所宣布,本周五结算时起,这三个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当前的10%提高到20%。 中金所公布,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一)自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0%提高到12%,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0%提高到12%; (二)自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15%,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15%; (三)自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2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20%。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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