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300367) 事件描述 公司公告与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简称“晨晖投资”)共同收购深圳市中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中盟)40%股权。 其中东方网力以 11,675万元自筹资金收购中盟科技 25%股权,东方网力与晨晖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事件评论 深圳市中盟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国智能交通领域优秀厂商。 1) 中盟科技主要从事智能交通业务,包含智能交通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城市智能交通解决方案,形成了以城市智能交通解决方案咨询、设计与提供,以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和系统维护为一体的业务体系, 丰富产品线和业务体系是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2)其主要客户为政府和交通相关主管部门, 在华南地区有着良好的客户资源; 3) 中盟科技曾提出 IPO 申请,依据其过往 IPO 资料, 其 2013 年营收达 2.69 亿元,入选智能交通行业年度前十, 从营收规模来看处于行业前列。 收购有望实现良好协同,东方网力横向拓展加速。 1)中盟科技承诺2015 ~2017 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30 万、 4356 万和 5227 万元,对应 2015 年 PE 为 12.9 倍,估值合理,同时双方协定以超业绩承诺部分 50%作为中盟科技管理层奖励,将有利于绑定管理层利益提升其积极性,提升业绩达标甚至超预期可能性;2)东方网力在资本、全国渠道和核心视频技术上优势突出, 而中盟科技有着很好的智能交通行业积累和项目经验,完成此次收购整合后,双方的技术、渠道、客户和资金等多方面可实现互补,协同效应助力公司在智能交通领域高速发展; 3) 东方网力的核心战略之一就是以视频技术为核心向轨道交通、城市交通、司法、教育、金融等行业扩展,对中盟科技的收购显着加强公司在城市交通领域的布局,公司在其他横向行业的自身积累相对薄弱,我们判断后续如同此类的外延式收购有望成为新常态。 盈利预测: 我们看好公司的业绩高增长和长期成长,预计 2015-2017年摊薄 EPS(未考虑此次收购)分别为 0.81、 1.24 和 1.84 元,对应 PE分别为 65、 43 和 28 倍,维持“买入”评级。 责任编辑:黄荣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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