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油料生产的积极性,稳定市场价格,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就2009年第二批国家临储菜籽油分地区收购计划作出安排。 据了解,本次下达国家临储菜籽油分地区收购计划33.33万吨(折油菜籽按100万吨控制),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内蒙古、江苏、浙江、湖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省(区、市),按规定挂牌价格向农民收购油菜籽,再委托加工企业加工成菜籽油转为国家临时存储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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