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因公布战略合作而被交易所关注的情况并不多见,但华映科技(000536)是个例外,因为在华映科技公布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与深圳市中衡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衡一元”)签订战略合作之后不久,上市公司就遭到了深交所的关注。 深交所要求华映百慕大详细说明《战略合作协议》合作事项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及实施方式,并对协议下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是否会受到影响表示了关注。不过,华映科技在对深交所的关注函中回复称,“该《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严重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在深交所的追问之下,华映科技在昨日又发布了一份华映百慕大与中衡一元在10月12日签署的《补充协议》。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科技说明当华映百慕大与中衡一元的合作事项涉及华映科技时,是否存在充分适当的内幕信息防控机制以确保不存在内幕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行为。对此,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科技方面表示将严格履行《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保密责任,同时敦促中衡一元履行保密责任等。 而在《战略合作协议》中“如服务费无法现金支付,华映百慕大同意将所持有的华映科技等值股票转让予中衡一元作为服务费用”的条款也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按照协议,华映百慕大将向中衡一元支付1000万元服务费。对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而言应该有能力支付现金,而为何在合作协议中设置此条款确实可疑。华映科技方面却表示,此种考虑主要是基于华映百慕大为境外企业,受内地的外汇管制影响,合作服务费能否顺利以现金支付存在一定风险。 责任编辑:陈智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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