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消息,股民诉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案再有进展。佛山照明今日公告,公司被判向395件相关诉讼案中的投资者赔偿损失2276.44万元人民币及341.92万港元(约合2556.7万元人民币),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46.30万元,料全年利润将受影响。据新浪财经统计,截至目前佛山照明案累计赔偿金额已经升至1.78亿元。 据公告显示,自2013年9月7日至2015年10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共2755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上述诉讼案的第一批判决结果于2014年出炉。广州中院认定佛山照明在2010年、2011年期间隐瞒关联交易等造假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应该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佛山照明向首批955名原告赔偿6041.08万元,同时负担102.75万元案件受理费。后佛山照明上诉,2015年6月广东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一批投资者获赔后,其余案件也相继开庭审理。据新浪财经统计,包括今日公告诉讼结果在内,目前已经累计有六批共计2573件案件的投资者获赔,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累计赔偿升至1.78亿元,累计承担案件受理费超过298万元。 佛山照明称,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涉及的损失将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构成重大影响。佛山照明2015中期报显示,2015年1-6月,佛山照明营业收入为15.24亿元,同比下降1.21%;利润总额1.24亿元,同比下降45.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亿元,同比大幅下跌46.94%。 对于中期净利下降,佛山照明解释,“就公司所处的照明行业而言,虽然LED得到快速发展,但产品结构性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跌。 责任编辑:陈智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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