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产业&金融精选

刘奥南:从“外盘风险”到“金融鸦片”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09-11-04 10:53:29 来源:长城伟业期货 作者:刘奥南

不平等还表现在引发金融危机的次贷类衍生产品中。美国国际集团AIG设置有金融保险类产品,可为次贷产品提供保险。高盛等华尔街券商都购有此类金融保险产品,金融危机之后获赔不少钱。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也利益均沾,如法国兴业银行、德国德意志银行各获赔120亿元,英国巴克莱银行获赔85亿美元,瑞士的瑞银(UBS)获赔50亿美元……而中国的金融机构却只能望洋兴叹。

6.对赌实质。衍生品交易都是“零和”搏弈。但参与国外期货市场,交易对手是由交易所代表的全体市场参与者。对手风险分散在整个市场之中,交易所为客户提供服务,交易所与客户可以互利共赢。而购买上述非标准化合约,交易对手就是金融机构与客户,双方非赢即输你死我活,根本不可能“互利共赢”。在这个战场上,“客户”变成了“猎物”,“推广”变成了“诱惑”,“服务”变成了“对赌”。既然是金融机构为客户“量身定制”的衍生产品,创设者怎么可能作茧自缚?他们必然精心设计反复试验不断改进,提前发现并排除所有可能的漏洞和隐患,通过合约消化自身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力求做到包赢不输而又让“客户”欣然接受。推出这种“金融创新”的国际投行自身有着丰富的历史经验,掌握着价格掉头向下的概率和时间窗,不少国际投行本身就在相当程度上拥有该种价格的定价权,推销“金融鸦片”可能只是它们在国际商品或金融市场呼风唤雨大战略中的一个环节而已。例如高盛、美林等本来就是国际原油市场的“机构大户”,在相当程度上把握着原油的价格走势。如果有国企去购买由高盛、美林等设计的原油复合式期权衍生产品,难道他们还指望有赌赢高盛、美林的机会吗?

7.出口不内销。许多专家在分析案例后都发现:这类规则复杂的非标准化合约设计非常“合规守法”。条款措辞严谨,一切风险都做了提示。客户如要提起诉讼,还很难抓到其“违法”、“欺诈”的证据。

早在1994年,宝洁公司曾将当时美国十大金融机构之一的信孚银行推上被告席,指控后者用欺诈手段对其销售极其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故意不充分披露合同中的风险,导致宝洁巨亏1.02亿美元。信孚银行被法庭终审判定涉嫌欺诈,在信誉崩溃之后被德意志银行收购。正是这种严厉的法律威慑,迫使华尔街投行等金融机构把复杂衍生品“内销变出口”转向新兴市场。曾任摩根士丹利亚太区经济学家9年多的谢国忠先生说:类似中国几大航空公司这类风险特别高的对赌金融衍生品“在美国的话几乎没人做,主要就是针对华人来做的……香港人台湾人还有大陆人做得很多。” 香港保障投资者协会会长吕志华也说:“在香港销售金融衍生产品的银行有10家左右,大部分是美资银行,这种衍生工具产品是不可以售卖给美国的投资者的,那在条文里面有很清楚的列明,他们的理由就是美国的投资者可能是涉及到税务方面的问题”。可是这种“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在香港有很多美国投资者买卖股票、房地产等,并不涉及到税务方面的问题,“最重大的原因就是这种衍生工具的产品风险太高了……如果出了事,依照美国的监管条例,那投资银行是要赔款给投资者的,过去也出现过这种情况。”美国康奈尔大学终身教授兼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长江管理学院副院长黄明进一步指出:被称为“金融鸦片”的这些复杂金融衍生品,绝大多数出自华尔街的国际投行之手。然而它们目前在美国本土市场上却难觅踪影。国际投行内部明确规定不许在美国销售,因为美国监管太严了。即使欧美金融机构要在国内做,往往也会撮合市场方向相反的客户,仅赚取交易佣金而避免对赌引来法律制裁。

而新兴市场国家还缺乏严格和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要对这类“金融鸦片”进行制裁,还缺乏足够的法律手段。在事发后立案调查并开庭审理的多起诉讼中,发行机构均振振有词辩护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并且投资者都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被告不存在违法行为,很多问题充其量只涉及违反职业道德。如果发行“金融鸦片”的机构在境内没有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境内法院更对其鞭长莫及无能为力。
 
  构筑“金融海关”  抵御“金融鸦片”
 
  1.“金融鸦片”不可能自行禁绝

无论从历史还是经济的角度看:在当今“商品货币化、货币金融化、金融国际化”的历史大背景下,美国作为世界的金融中心的地位,主要就靠交易市场、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形成的华尔街核心阵营。衍生产品的创设演进和场外交易早已成为华尔街掠夺全球财富的主要来源,自然也成为美国的经济命脉和华尔街严防死守的战略高地。在过去三十年中,华盛顿迫于社会、民生、党争和国际压力,也曾数次试图限制和监管衍生产品的创设和交易,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本次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以CDS为代表的场外衍生产品成为众矢之的过街老鼠,但华尔街金融衍生产品市场9大公司——包括高盛、JP摩根、花旗等迅速联袂组成“CDS交易商联合会”,聘用克利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爱德华· 罗森,强势游说美国政府和国会,致使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留下很大空档:只要求非定制衍生产品集中交易,而定制衍生产品仍然可以私下交易。从而实际保护了生产“金融鸦片”的源头活水。短短4个月,联合会支付罗森43万美元。可在此之前,9大公司中的5家已接受了美国政府的巨额救助资金,所以9大公司实际是用政府的钱游说政府。

代表加强金融监管呼声的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是直接监管衍生产品的政府机构,其现任主席金斯勒由力主加强金融监管的奥巴马总统亲自任命。然而金斯勒原本就是美国政府中的华尔街代理人,他在高盛任职18年,又在克林顿任总统任期内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与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和财政部长萨默斯同心协力,推出了2000年的《商品期货现代化法》,一举取消了联邦政府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

虽然在新公布的美国金融监管计划白皮书中,加强对场外交易的衍生品监管成为改革一大亮点,其中要求金融衍生品的设计者自己持有至少5%的头寸,应当被看作是用利益捆绑来防范过度风险的积极举措。但据索罗斯测算,至少10%才能达到一定的风控效果。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衍生产品都要求设计者持有5%的头寸,这项规定只针对抵押贷款证券化之类结构性产品。而重创我国国企和大批投资者的“金融鸦片”多不在此项措施的监管目标之列。这就是美国本次监管改革的最大特色之一——金融全球化而监管区域化,美国的监管改革只为保证美国投资者不再受害,但把“金融鸦片”卖到中国和新兴市场却依然不受美国当局的监管。换句话说,即使引发了如此惨重的金融危机,美国政府仍在加强国内监管的同时,为国际金融市场的“活跃”而积极创造条件。

事实一再雄辩地告诉我们:指望“金融鸦片”的发明者和受益者良心发现,主动自觉“禁毒”,无异于天方夜谭。时代变了,欧美发达国家已不再拥有也不愿意再拥有低端产业的世界龙头地位,“金融创新”就成了华尔街和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命脉。除非欧美政府自身改弦易辙,变“投机”为“投资”。

2.完善金融法规是抵御“金融鸦片”的关键

今年7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兜售“金融鸦片”——雷曼兄弟迷你债券的10家金融机构采取处罚措施,并从7月1日起,禁止它们在未来半年至两年内售卖新的结构组合金融衍生产品。10家金融机构包括荷兰银行、联昌国际证券、星展银行、德意志摩根建富证券、丰隆金融、金英证券、马来亚银行等,其赔偿总额达1亿500万新元,其中马来亚银行2350万新元赔偿1100名投资人,荷兰银行1410万新元赔偿262名投资人,星展银行760万新元赔偿197名投资人。

今年9月2日,阿联酋的阿布扎比商业银行等集体起诉摩根士丹利和穆迪、标准普尔等评级公司涉嫌金融欺诈,纽约法院的希德林法官对此案作出了有利于阿布扎比商业银行的裁决,为新兴市场国家通过法律途径胜诉华尔街投行和评级公司首开先河。

今年9月16日起,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过渡期截止。按照监管层的设计和部署,央行今年3月份公布的该主协议体现了衍生品交易新的中国标准,并要求国内银行间市场的参与机构在6个月过渡期内完成新旧协议的变更。而大部分涉嫌“金融鸦片”的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尚未能够和国内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12家股份制上市商业银行签订一对一的新版交易主协议——这意味着这类“金融鸦片”的发行已经产生政策后果:大部分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至少目前将暂时不能在境内继续进行新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国资委2009年3月24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其中要求央企在每季度末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上报衍生品敞口。9月7日国资委正式表示: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情况展开调查,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有效维护权益,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由于发行这类“金融鸦片”的境外金融机构打着套期保值的名义,对央企推销起不到套期保值作用的衍生产品具有欺骗性,依照国内《合同法》完全可以欺诈为由申请撤销。但从现有报道看,对这些金融衍生产品适用的法律及管辖地很多不在国内,能否主张撤销及终止还存在很大难度。但国资委高调支持央企,避免国有资产被骗流失,仍有着积极的意义。如果境外金融机构不肯终止合约或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庭外和解,还可以通过国际仲裁争取有利的结果。此外政府还可以宣布这些“涉毒”境外金融机构为不受欢迎的人,禁止央企再与他们进行任何业务合作。

但从长远来说,“保留不付款的权利”毕竟还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只有通过自身完善建规立法,同时与“金融鸦片”发源地的欧美发达国家广泛深入开展金融监管与司法合作,营造起欧美那种对“金融鸦片”的法律壁垒和司法威慑,才能真正形成切实有效的法制环境,令在欧美发达国家难以生存的“金融鸦片”在中国同样难以立足。
  
  坚持套保原则是抵御“金融鸦片”的根本
  
  中弹“金融鸦片”半年之后,中信泰富新任董事会主席、总经理常振明于今年5月25日向媒体声明:中信泰富存留的澳元杠杆式外汇合约已全部重组为真正的对冲合约,以匹配公司铁矿业务对澳元的需求。而以后澳元的任何变化,都不会给中信泰富造成任何影响。

中信泰富的金融运作从场外投机向套期保值的根本变革,为饱受“金融鸦片”摧残的众多中资企业领先踏出一条壮士断臂、浴火重生的血路。

一位受害企业委托的律师在针对“金融鸦片”和外资投行谈判时质问:这是否是套期保值合同?为何套保合约却不包含套保的特性?外资投行则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说“是不是套保由企业自己来判断。”这充分证明:彻底划清“套保”与“投机”的界限,已成为中资企业在新一轮“鸦片战争”中有效抵御“金融鸦片”的关键。

近期召开的央企预算会议上,国资委再次给央企划定套保底线——2010年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预算要坚持套期保值原则,预算交易规模应控制在现货的90%以内,以往年度出现严重亏损或缺乏经验的企业应控制在现货的50%以内。

“金融鸦片”的众多案例深刻警示出企业自律的重要性,企业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坚守套期保值,自觉抵制形形色色投机的诱惑。传统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在期货市场进行相反方向操作来达到规避现货市场风险的目的,而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丰富和多样化,现代套期保值中也不完全排除利用期权和掉期等操作固化成本,将公司面临的风险控制在目标水平上。但投机操作目的是赚钱,有收益就标志成功;而套期保值目的是规避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套保成功与否不能简单只看期货市场保值头寸的盈亏,而应结合现货市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只要期现两市对冲后盈利大于亏损,就标志套保成功,反之则套保失败。坚持套保抵御投机,严防中弹“金融鸦片”,归根结底必须坚持“交易方向相反、商品种类相同、商品数量相等、月份相同或相近”四大原则。

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看到,国企开展正常的境外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相应的政策配套。目前监管层仅对国企在境外期货交易所内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但对其境外从事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及场外交易等高风险业务并未进行监管。同时本轮中弹“金融鸦片”的不少国企属于“无许可证”的违规越权操作,但目前获批拥有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31家国企均为中铝、江铜、五矿、中化国际等从事自然资源开发或进出口企业,按现行《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如像国航、东航等多家航空公司不能取得许可证。而航油套期保值作为国际通用的对冲风险工具,航空公司又确有必要开展此项业务。正是这种配套不完整的政策环境,也为“金融鸦片”的趁虚而入提供了可乘之机。实施分类监管,由本土优秀的期货公司代理国内企业开展国际市场的套期保值业务,让他们为自身品牌的拓展而替广大客户把好第一道防线,因而成为防范国内投资者中弹“金融鸦片”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回首1840,大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虎门销烟”,西方列强为了巨额利润不惜发动“鸦片战争”,凭借强悍的军事实力,替毒品鸦片打开了近代中国的大门。

当今世界,毒品鸦片虽销声匿迹,但取而代之的海洛因、大麻、冰毒等却继续在全球各地泛滥,中国和世界各国海关仍面临严峻的挑战。

“金融鸦片”与毒品鸦片异曲同工,都是通过隐秘的途径悄然入侵,利用极度的诱惑腐蚀心灵,攫取巨额利润。随着金融危机后各国纷纷加大金融监管力度,“金融鸦片”也必将不断升级换代,演变成为金融海洛因、金融大麻、金融冰毒等等。只有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起现代“金融海关”,铲除企业和投资者心灵深处滋生毒品的土壤,才能有效抵御形形色色“金融鸦片”的入侵,真正净化我们的资本市场。

Total:212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