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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让更多投资者分享到新股红利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6-02-18 11:13:44 来源:皮海洲博客 作者:皮海洲

2月16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9家企业的首发申请。这是2016年IPO新规之下的第二批新股,也是猴年第一批获准发行的新股。这9家公司IPO批文的发放,同时也意味着IPO新规下第一批7家公司新股发行上市工作基本上接近尾声。为此,对首批7家公司新股发行情况加以总结是有必要的。


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IPO新规,对之前的“打新”规则进行了一次重要改革。其中最突出的一条就是,打新由原来的资金申购改为市值申购,投资者在新股申购中签后再缴款,而不是之前的先缴款后打新。“打新”规则的这种改革,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中小投资者“打新”,使中小投资者在“打新”问题上由原来的“畏手畏脚”转变为“任性申购”,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的热情。


但随之而来的是,在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参与下,新股申购的中签率进一步走低。如在按IPO新规发行的首批7家公司中,除南方传媒的中签率达到0.133%外,其余6只均不足0.1%,其中海顺新材以0.022%创下最低纪录。也即新股发行中签率普遍在万分之几的水平。中小投资者打新“一签难求”的局面在IPO新规面前越发加剧了。由于A股市场普遍存在的“新股不败”现象——如截止2月17日为止,IPO新规下首只上市的新股高澜股份已连续7天涨停,股票涨幅已达155.22%,这就意味着最大多数的中小投资者并未分享到新股发行上市带来的红利。如何让更多的投资者分享到新股红利,这就成了需要管理层正视的一个问题。


如何提高新股发行的中签率,让更多中小投资者分享到新股红利呢?就目前的IPO新规来说,有三方面是可以加以改进的。


一是拆小新股申购单位,将新股申购的最小单位统一规定为100股。目前沪深两市对新股申购的最小单位所作出的规定是不同的。其中沪市最小申购单位是1000股,深市最小申购单位是500股。相对应的股票市值要求分别为10000元与5000元。沪深交易所这种差异化的规定不仅毫无必要,而且也不利于提高新股发行的中签率。如果能将新股申购的最小单位统一规定为100股,这意味着沪市新股申购的中签率可以提高10倍,深市新股申购的中签率可以提高5倍,从而让更多中小投资者分享到新股发行上市的红利。


二是减少网下配售份额,增加网上发行份额,将发行规模不超过5000万股的公司首发新股全部采取网上发行方式。根据目前的IPO新规,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直接定价,全部上网发行。基于之前询价环节的灰色交易频繁,询价环节也不可能询出一个合理的发行价格,因此,IPO新规局部取消询价环节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为了让更多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分享新股红利,可将直接定价发行的首发新股规模由2000万股以下提高到5000万股以下。这样就有更多的股份可供网上投资者申购了。


当然,要让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分享新股红利,还需要让申购中签的投资者有充足的时间来缴款,减少投资者“弃购”现象。这个问题在首批7家公司的发行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7家公司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弃购”现象。在目前“一签难求”的情况下,“弃购”很难认为是投资者的主观故意。要么是投资者不知自己中签了,要么是投资者知情太晚已来不及安排资金缴款。虽然在这个问题上,券商的服务不周是需要检讨的,但缴款时间(T+2)过于仓促同样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为此有必要将中签缴款时间由T+2改为T+4或T+5,让投资者有充足的时间来缴款。否则就算投资者中签了,但因为来不及缴款而“弃购”,这仍然不利于让投资者来分享新股红利。

责任编辑:陈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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