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商品国际话语权和定价权,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是大宗商品行业宣传的标准话语。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经历多年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模式不断创新,交易品种日益完善。如何更好帮助实体企业升级转型,为企业提供交易、结算、风控、交收一系列服务,打通线上线下购销渠道,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成为大宗商品现货行业亟待破解的话题。 最近,由于“泛亚事件”和一些交易平台交易的贵金属、原油出现问题,一时间,各种声音纷至沓来。 发展因何背道而驰 “我国现货市场的发展,伴随的是争议和讨论,整顿和清理,所以才有了国务院37、38号文等指导意见的陆续出台,但无论是国务院文件,还是各地各种各样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其本质均是在于引导现货市场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而不是过分的‘金融化’、‘类期货化’,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3月初,大宗商品现货行业的资深人士王硕约请记者发声:近些年,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的发展已经超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沦为纯粹的投机工具,交易所、交易平台、交易市场林立,现货市场直接进入战国时代,行业发展与本质有些背道而驰。 在王硕看来,目前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有些像一个得了白血病的病人,哪怕一个小伤口都会致命,越关注则越担心,心里面那根神经一直紧绷着,像拉开不放的弓箭弦,不知道哪天会崩断。 王硕分析说,究其原因,一是大家对这个市场的不理解,甚至是不认可,抱着能做一天是一天,能赚一晚是一晚的态度;二是众多的不实或不良的言论,给现货市场蒙上妖魔的外衣,加上目前恶意维权的专业化、团队化,无疑让这个行业雪上加霜。基于此,王硕最想呼吁的是,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不应该被妖魔化。 王硕认为,目前像高压线一样横在现货市场发展面前的一道关口就是清理整顿。“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在发展过程当中碰到了很多问题,但不应一概而论,应该引导、正视其发展。中远期交易模式,即期交易模式,甚至OTC交易模式,本身都是成熟的且先进的,为什么这个行业会变成目前这样呢?” 王硕认为,首先,很多投资人并不了解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不知道这个市场是做什么的,只是单纯觉得现在做交易所火热,能赚钱。这种心理,造成了交易场所本质的变化,交易平台变成了公司,一个有着不错盈利能力的公司。王硕表示,交易平台有着非常鲜明的社会属性及金融属性,需要的是公开、公平、公正,当一个交易场所按公司形式运作的时候,发展方向已经背道而驰。 其次,中国目前登记在册的交易市场数量众多,发展参差不齐,从业人员素质千差万别。“这个行业永远在高薪挖人,原因是什么?懂得顶层设计的人太稀缺了,平台又这么多,又要发展,那就硬着头皮上,这样导致平台设计能力欠缺,风险预案不足,只能单纯模仿其他交易平台。”王硕介绍说,原油和白银(15.97, -0.06, -0.37%)的交易制度完全不同,因为原油在国外采用的是月份合约,一股脑套用白银的交易规则,会造成很多问题,换月、汇率调整就是问题之一,当所有人都来做套利的时候,你还敢说自己的系统成熟稳定、交易规则无明显纰漏? 再次,是交易模式的问题。OTC模式在国外很成熟,但为什么到了中国就水土不服?国外做市商的存在,就是为了活跃市场,增强市场流动性,而不是边开发客户,边和客户交易,这本身就是矛盾。 行业如何健康前行 毋庸置疑,大宗商品现货行业近年来的过快、畸形发展,导致了一定程度上被妖魔化,要想真正做好现货市场,维护现货市场环境,需要监管机构、地方政府、交易平台、会员单位一起努力。交易平台设计完善的交易规则,合法合规运营。会员单位合理宣传,做好投资者适当性教育。“这不是一个人的市场,是大家的市场,只有大家共同维护,才能让整个行业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对于大宗商品现货行业如何健康发展,王硕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是成立地区清算中心。作为区域性的登记清算中心,将建立集中、统一的交易场所登记结算系统和机制,这符合金融市场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这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有助于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客户的交易更便利、服务更周到,运作更加规范。 二是成立统一的客诉处理平台。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成立统一的客诉处理平台,有利于建立完善的投诉渠道,为不同渠道的客户投诉提供标准统一的服务体验,有效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对交易商的正当诉求予以支持,对恶意维权者坚决抵制。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国内各交易场所目前还未形成成熟的发展模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也还在逐步完善之中,各交易场所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摸索规律。成立专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有助于整合资源,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繁荣,推动行业与政府间交流,提出行业发展的合理性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投资者教育。把对投资者保护提升到重要层面,制定完善的投资者分类标准,建立科学的划分交易商风险等级,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应遵循这一规律,适时提高交易商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充分揭示交易风险,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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