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不是 “使绊子” 今年春节前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搅动了整个私募业的神经。“已登记的今年5月1日或8月1日前、新登记的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将被注销私募牌照”的规定,使相当一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面临被“注销”的危险。 春节过后,各类私募服务机构主动抛出“橄榄枝”,与私募合作并为其提供相关中介服务。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一些服务机构的对外推广似有“偃旗息鼓”之相,还有一些服务机构干脆放弃了。 按照新规,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之前,需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这一纸法律意见书,成了相当一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保私募牌照面前的“拦路虎”。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收到中基协法律意见书反馈意见的律师事务所也寥寥无几。 据介绍,截至2016年1月底,在中基协登记的近2.6万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开展参差不齐,不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务正业甚至是“空壳”。 在一些执业律师及机构人士看来,中基协的这一规范性文件,掐住了这些不合格、试图“蒙混过关”的私募的喉咙,私募行业洗牌几成定局。 私募保“牌”意愿低于预期 据中基协统计,已登记的河南地区私募基金管理人有226家,但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公司寥寥,“空壳”私募超过八成。 郑州地区一位期货经纪人告诉记者,河南地区不少私募机构做得不是“正经”事儿,许多私募是一些有相关资历的人设立的,与他们接触后发现,他们普遍对保牌照没有强烈的欲望,“更有甚者,当初在中基协登记时并不清楚这个牌照的作用和意义”。 在记者调查走访中,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直言不讳:“去年年初就听说私募登记会越来越难,然后就想赶紧注册个公司、拿到私募牌照,看以后是否有出售的机会,如果有的话,还能从中捞一笔。” 当然,也不乏有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从事“非常”业务,比如投资担保、配资等。 相比之下,在投资、理财氛围较浓厚的上海、深圳、北京以及江浙地区,“空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比例要低一些。而且,在上述地区私募主动到相关服务及中介机构咨询并进行合作的情况较多,不过,期货公司招揽合作的效果远不及证券公司。 “我们在产品发行上也有一定优势,但券商的推介活动一场接着一场,很多私募都是主动去咨询业务流程和要求,而我们必须得主动登门联系私募,本身我们的资源也没券商多。”创元期货市场二部经理聂小强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公司有80多家意向客户,具体还待商谈。 不过,最近券商、期货公司等服务机构向私募抛“橄榄枝”的劲头有所下降。中信证券上海牡丹江路营业部副总陆永平介绍,许多私募保牌照的意愿不强。“我们正在跟几家有发行产品需求的私募谈,但还没谈定。”陆永平说。 北京一家期货公司资管部负责人说,中基协对私募“保壳”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认可,这也违背了其规范私募行业的初衷,“已登记但未备案产品的私募机构要想不被中基协注销,就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补提法律意见书,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在这个过程中,那些‘不务正业’、运作混乱的不合格私募,注定要被清洗掉”。 在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曲峰看来,中基协此次主要是对私募行业进行一次重新梳理,不按规则行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必然会在此次规范行动中被洗掉。许多业内人士也私下讨论,最终能够顺利留存下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可能会远远低于预期。 专业律师事务所谨慎“接单” 对想留存下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其首要任务就是补提法律意见书。 据记者了解,目前行业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一份相关法律意见书,标价10万元左右。这一价格令不少私募难以接受。不过,从律师事务所的反映看,国内许多私募机构目前的情况不乐观,要想通过中基协审核,需要进行“伤筋动骨”式整改。 最近,专门从事证券业务、在业内颇有名气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一些律师接收了私募聘请。该所律师邹华斌向记者介绍,根据他了解到的情况,绝大多数私募机构离中基协的要求还有很远的距离。 “目前我们接收的相关案子大多来自湖南、深圳等地,由于时间有限,都感到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工作比较紧张。如果私募机构不足够重视法律意见书,这次很难通过中基协的审核,就算有律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书面文件,也很容易被‘毙掉’。”邹华斌说,“这次中基协要求很严格,私募内部审核、制度构建等都需要细化,如果私募本身就不达标,那我们也很难为其出具合格的法律意见书。” 这一点,曲峰也比较认可。“很显然,这不是找一家律师事务所为私募背书就可以了,中基协很清楚现在私募行业的情况。”曲峰表示,要想通过中基协的审核,私募除了找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外,还要尽力配合律师事务所进行整改,“我们接手私募的案子之前,首先要对私募机构进行初步甄别,主要看其品牌和管理规范,其次要参考这家私募过往的情况,此外还会了解一下该私募合伙人过往的业绩、口碑等”。 聂小强介绍,与他们公司合作的律师事务所现在还没定下来,“我们主要是看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程度及合作方式,公司内部以及与私募之间都在沟通,如果提交法律意见书后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得不偿失,即便这次能帮助私募保住牌照,以后中基协可能还会进行不定期检查,因此规范运营是一个长期的事情”。 至于律师事务所资质问题,邹华斌表示,中基协文件中所提到的资质,许多律师事务所都具备,这不构成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门槛条件。而且,证券、期货、私募等机构都属于比较专业的范畴,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性、软实力是最为重要的。 “基于中基协此次的审慎要求,类似湖南启元的各证券类专业律师事务所对此项法律服务的执业风险也颇为重视,均力求出具质量合格的该类法律意见书,这既是对私募委托人负责,也是避免自身可能遭受监管部门的执业处罚风险。”邹华斌说。 期待“校正版”法律意见书早日面世 按照中基协的要求,5月1日之前不能完成法律意见书补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2800多家“空壳”私募可能会面临被注销的危险,而现在距离5月1日不足一个半月时间。 在有限的时间内,律师事务所与私募合作,帮助其完成法律意见书,工作量确实比较大。 “在中基协完成登记后,我们并没有着急也没发产品,主要是因为去年下半年股市行情及相关政策出现了变化。我们想做自己的品牌,自然也想留住这个牌照,我们的最后期限是5月1日,但至今法律意见书没有统一的版本,到现在我们还在准备,显得很仓促。”强烈想保住牌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林先生昨日如是说。 林先生选择的合作机构是一家北京的证券公司。对于林先生目前遭遇的情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直言:“基础和条件较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赶不上‘趟儿’甚是可惜,因此,我们会竭力帮助林先生向中基协积极提交资料,并准备将林先生的情况和中基协做‘一对一’沟通,希望能尽快落实下来。” 2月底3月初,市场上曾流传出多个法律意见书的模板,在朋友圈中竞相转发。“事实上,当时大家的想法太过天真,使用模板并非明智之举,也非高枕无忧之良策。”邹华斌表示,目前私募机构的情况千差万别。 近期,一些律师事务所收到来自中基协有关法律意见书的反馈意见。当记者拿到其中一份反馈意见时,又被有关人士告知,这份文件还需“暂时保密”。可想而知,在法律意见书的标准版本出来之前,这份反馈意见有一定的含金量。 对于私募和律师事务所来说,大家现在都比较期待通过中基协审核的校正版法律意见书早日面世,抑或是有更多来自中基协层面的反馈意见出来,让那些真正用心做资产管理的私募机构尽快完成法律意见书补提,安心做产品发行和运作。 责任编辑: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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