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09年11月5日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公布。 经研究决定,本次修改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自CF1011合约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望及时转告投资者。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修改条款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改条款 3.《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改条款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修改条款 第五十条 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由交易所结算部门负责办理。交易所受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的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的下午2时30分之前。一号棉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所不办理一号棉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业务。 附件2: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改条款 第十一条 一号棉交割单位:185包±5包(227±10公斤/包),对应8手期货合约。 第十二条 一号棉交割适用国家标准。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 细绒棉》(GB1103-2007)规定的328B级国产锯齿细绒白棉。 期货交割棉实行分级计价。分级计价按重新检验的结果计算: (一)有主体品级的棉花,各品级棉花分级计价。主体品级确定方法:按批检验时,占80%及以上的品级,其余品级仅与其相邻。 (二)无主体品级的棉花,以累计方式产生结算品级,累计棉花按结算品级与未累计棉花分级计价。结算品级确定方法:根据按批检验结果,从高品级起依次降级累计,直至累计比例大于等于80%的品级,且未累计品级仅与其相邻。 替代品及升贴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 细绒棉》(GB1103-2007)规定的,主体品级和按本条第三款第(二)项累计产生的结算品级为四级及以上,长度级为28毫米及以上,马克隆值级为A级和C2级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可以替代交割。 (一) 品级升贴水:符合GB1103-2007规定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一级升水450元/吨,二级升水300元/吨;四级贴水500元/吨;五级贴水1300元/吨。 (二) 长度升贴水:棉花的平均长度大于或等于30毫米以上的,升水100元/吨。 (三) 主体马克隆值级为A级的棉花,升水50元/吨;主体马克隆值级为C2级的棉花,贴水100元/吨。 (四) 每交割单位棉花中,抽样检验时发现异性纤维的包数为1包的,正常交割;超过1包的,每发现一包增加贴水200元/吨。 升贴水随货款一并结算。 第十三条 N年产锯齿细绒白棉从N+1年8月1日起每日历日贴水4元/吨,至N+2年3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止。 第三十二条 一号棉期货合约在最后交易日之前的配对原则: (二)买方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响应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选择棉花仓单);买方会员响应的,即视为确认,买卖双方均不得撤销。未得到买方会员响应的,卖方会员可于申请当日下午2时30分之前撤销交割申请;没有撤销的,由计算机系统判为作废。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确认结果进行配对(即配对日)。 一号棉期货合约在最后交易日的配对原则: (一)最后交易日下午,该棉花合约不再进行交易。上午闭市后,同一会员同一交易编码客户所持有的该交割月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由计算机自动平仓,平仓价按当日结算价计算。其他未平仓合约,一律视为交割合约。 (二)下午1时30分之前,卖方应主动公布用于该棉花合约交割的仓单信息。卖方未主动公布的,交易所于下午1时30分公布卖方所有棉花有效仓单信息供买方挑选;买方挑选卖方仓单的总数量不超过卖方该合约的持仓量。 (三)下午1时30分到2时30分,买方根据卖方的仓单信息,自主选择仓单并确认。 (四)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确认结果进行配对;其他仍未配对的持仓,由计算机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原则予以配对(即配对日)。 一号棉合约之外的其他品种配对原则: (一)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持有交割月合约的买方会员和持有交割月合约、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每个交易日下午2时30分之前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出交割申请。 (二)买方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响应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未得到买方会员响应的,卖方会员可于申请当日下午2时30分之前撤销交割申请,没有撤销的,由计算机系统判为作废;买方会员响应的,即视为确认,买卖双方均不得撤销。申请当日闭市后,交易所依据买卖双方相对应的持仓量、买卖双方确认申请量和卖方持有标准仓单量,取最小数进行配对(即配对日)。 (三)最后交易日闭市后,同一会员同一交易编码客户所持有的该交割月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由计算机自动平仓,平仓价按当日结算价计算;其他未平仓合约,一律视为交割合约,由计算机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原则予以配对(配对日)。 配对后, 卖方相应的标准仓单予以冻结,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予以释放。 第四十二条 期转现流程: (一)期货合约自上市之日起到该合约最后交易日期间,均可进行期转现。一号棉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所不办理一号棉的期转现业务; (二)买卖双方可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发布期转现意向。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在每个交易日(一号棉最后交易日除外)的下午2时30分之前向交易所提交期转现申请; 附件3: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改条款 第二十七条:自新年度(每年九月一日)起,交易所开始接受新年度一号棉的报验申请。 第三十条 入库棉花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包装 》(GB6975-2007)规定的Ⅰ型号棉包(227±10公斤),且须附有检验证书及原码单。 第三十一条 一号棉入库过程中和仓单注册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割仓库应当拒绝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及时通知会员或者货主: (一)掺杂使假的; (二)非同一产地、非同一棉花加工厂生产的棉花; (三)棉包出现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等,或者有异味的以及包装不完整的; (四)未经检验,棉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五)崩包率大于5%的; (六)非本棉花年度生产的; (七)单包回潮率大于10%的;采用塑料套包法包装的,一批棉花中单包回潮率超过9%,或者按批计算的平均回潮率超过8.5%的; (八)经检验发现品级有六级及以下的; (九)经检验发现马克隆值有C1级的; (十)其他不符合交割规定的。 第五十五条 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白糖、菜籽油为第5个交易日)下午3时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交割仓库提出的用于当月交割的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该日下午3时以后的注册申请所形成的标准仓单可以参与当月标准仓单的征购及后续月份交割。 第五十七条 一号棉:N年生产的棉花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2年3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第六十一条 标准仓单的转让是指会员自行协商买卖标准仓单的行为。交易所受理标准仓单转让的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的下午2时30分之前。一号棉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所不办理一号棉标准仓单转让业务。 第七十二条 因自然变异导致标准仓单主体品级或结算品级与注册时相比出现下降或者无主体品级的,仍可正常办理出库手续,客户不得拒绝接货。 因自然变异造成主体品级或结算品级下降未超过一个品级的,由货主承担。交割仓库承担变异超过一个品级以上部分的品级差价,差价的计算根据交易所规定的品级之间升贴水标准执行;降至五级以下部分的品级之间的差价按800元/吨执行。 因自然变异造成无主体品级的,将各品级所占比例从高品级起依次降级累计,直至累计比例大于等于80%为止,以累计终止的品级为结算品级,同时参照本条前款规定按此品级确定交割仓库和货主的权利和义务。 公检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仓单注销时需要重新检验的,由提出重新检验方支付公检及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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