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股票投资 >> 股票专家

刘姝威:股市赌场时代结束 2016年将现拐点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6-03-28 08:44:14 来源:中财网 作者:刘姝威

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中国股市发生历史罕见的股灾,根源在于中国股市是一个以投机为主的“赌场”。2016年3月以来,股指开始缓慢上升。如果我们要使重启的牛抬头发展成为一轮长期稳步上升的牛市,那么,我们必须在中国股市推进价值投资。推进价值投资不仅是证监会的责任和目标,而且也应该成为中国股市各方面参与者的共同目标和努力方向。


一、建立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的桥梁和模式


在中国股市推进价值投资,基础条件是上市公司普遍提高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在目前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下,实现这一点的捷径是将科技成果向上市公司转移,上市公司将科技成果转变为创新产品。


例如,2016年3月1日在日内瓦国际车展中国唯一获得邀请参展的Techrules跑车,震惊了世界。德国媒体以“中国的革命”为题评价这辆跑车。英国BBC对这辆跑车做专题报道称“中国没有自主品牌汽车的看法已经过时了,中国的汽车研发技术已经有了很大突破。” Techrules跑车使用了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微型航空涡轮轴发动机增程技术,最大续航里程超过2000公里。


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党中央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必由之路。


3月25日中国军民融合科技与产业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联盟由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清华大学等100多家学会、高等院校和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共同发起。这个联盟可以作为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的一个桥梁,但是,我们仍然面临一个紧迫的问题:科技成果如何通过桥梁走向企业?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的航天技术转移模式是NASA主动向目标企业转移技术,Techrules跑车的技术转移模式是企业主动索取科技成果。在目前的条件下,中国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以同时运用两种技术转移模式,将科技成果转变为创新产品。


二、按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分配资源,让“僵尸公司”的壳价值归零。


中国股市资源分配的首要依据是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分红。在目前的条件下,上市公司应该主动索取科技成果,并且努力将科技成果转变为创新产品。中国市场已经成为欧美国家经济振兴的依靠。只要上市公司能够把科技成果转变为创新产品,市场就在家门口。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应该把积极促进科技成果向上市公司转移作为目前的首要工作,推广上市公司把科技成果转变为创新产品的模式和案例。这是提高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推进价值投资当务之急的工作,也是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沪深两市“僵尸公司”的壳资源曾经被投机者当作炒作的筹码,大肆掠夺股民的财产。“僵尸公司”的标准可以定义为连续五年中有四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连续五年不分红。“僵尸公司”应该转板到“新三板”或者直接退市,让“僵尸公司”的壳价值归零,让兴风作浪的投机者无机可乘。


三、严禁杠杆资金进入股市


中国股市应该是一个价值投资的场所,应该是一个市场各方面参与者都能够获利的市场。所以,进入中国股市的资金应该是以长期价值投资为目的的自有资金。


杠杆资金进入股市的目的是期望依赖股价短期波动获利。杠杆资金进入股市必然造成股价暴涨暴跌。2015年6月爆发股灾的导火索就是杠杆资金。


目前,融资融券业务应该仅限于用作平准基金,用于熨平股价的剧烈波动。严禁散户使用融资融券业务。证监会应该严禁各种形式的杠杆资金进入股市,包括严禁银行和保险公司含有杠杆资金的金融产品进入股市。


四、严禁机构投资者在沪深两市使用计算机自定的量化交易


有网友建议,证监会应该出台制度或者法规,要求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方式应该以长期资金为主;要求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公募基金,应该以长期持有股票的股息收入作为主要投资收益来源,改变机构投资者主要依靠股价博弈获取收益的盈利模式。


目前,机构投资者使用由计算机自定的量化交易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计算机自定的量化交易主要依据股价的波动进行交易。如果众多机构投资者使用这种量化交易,那么,这非常容易造成股价的暴涨暴跌。所以,证监会应该禁止机构投资者在沪深两市使用计算机自定的量化交易。


2016年将成为中国股市的转折点,中国股市将恢复基本功能,为企业提供融资,为投资者创造投资收益。“中国股市是赌场”将成为历史。

责任编辑:陈智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