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头条附属

轮胎行业直面后特保时期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09-11-19 11:21:37 来源:新华网

“特保案对中国轮胎行业的影响是很大的,也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但现在案件已经进入后特保时期,我们不应该再仅限于关注这个案件对企业有什么影响,而是应该积极想办法面对。”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上周主办的第十届全国橡胶工业信息发布会暨轮胎特保案继续应对研讨会上,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朝阳的这段话代表了广大轮胎企业的心声。继续申诉,绝不退缩,积极争取一个较好的结局;加大产品结构、市场结构的调整力度,争取政府对轮胎行业的支持,成为与会代表的共识。

中橡协轮胎分会秘书长蔡为民介绍,特保案对部分轮胎企业有较大的影响。从涉案企业的报表来看,乘用胎产量在逐步减少,目前减少了20%左右,预计今年出口到美国的乘用胎大约要减少2000万条,将损失近10亿美元的出口额。在今年广交会上,出口美国的乘用胎订单几乎没有,而往年的订单相当多。从协会统计数据看,1~8月,44家会员企业出口量占产量的比例只有40%,是近年来最低水平,前几年该比例均达到45%,甚至47%,出口交货量和交货值同比分别下降了7.1%和14.4%。蔡为民说,目前各轮胎企业都在进行调整,重点主要是产品的多样化和市场的多元化。

美国前商务部部长助理、本次特保案中方律师David M Spooner提出,面对特保案中国轮胎行业有3个解决途径:一是向WTO进行申诉,但程序上非常缓慢。他认为走这条路可能收效甚微;二是向美国法律系统申诉,但这也要花很长的时间,不是很有效的办法;三是根据421条款的法律规定,被裁决方可以在6个月时向奥巴马政府提出申诉,要求降低税率或者完全解除税率。他认为如果中国政府采取第三个措施,虽然完全解除税率的可能性非常小,但若有强有力的证据,如发现美国从其他国家替代进口大幅增加,可能会使奥巴马政府将税率降到35%以下。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金荣认为,特保案一定要继续申诉下去。“如果我们现在放弃,不利于中国轮胎企业将来对市场的进一步把握,不利于中国企业在自由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而官司打下去,一是可以影响美国以外的市场,二是有希望使奥巴马政府改变或部分改变目前的措施。”他希望所有轮胎企业都能够响应协会的号召,把特保案申诉工作做好。“这点非常重要。可能有人认为希望不大,花费太多,但这是行业的灾难,这种灾难可能还会延续,在这种重大事件面前,行业要加强团结。”沈金荣说。

曹朝阳认为,目前需要关注的问题有3个:一是特保案对国内企业影响到底有多深。比如就业问题,由于很多企业都是国有企业,不能单纯以下岗多少来衡量,企业还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责任。二是对美国的产业和就业到底保护了没有。美国不从中国进口轮胎,但从别的国家进口,总量并未减少,只是对中国采取了歧视政策。三是这几年中国橡胶工业发展很快,已经实现了量变的过程,并到了质变的阶段。目前各企业现有的产品都在向高端发展,量变到质变成为市场调整的原动力。但特保案对中国企业的调整打击很大,因此行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后特保危机,包括市场和产品的调整,以及行业自律。

美国橡胶制造商协会的吴先生建议,中国轮胎行业继续对特保案进行申诉,必须从各方面收集证据。一要收集美国的涨价信息。如果能证明美国全行业大幅涨价,就说明对美国消费者有很大的影响。据了解,9月份,固铂、韩泰、锦湖轮胎涨价达10%左右,众多零售商也宣布涨价,11月初住友也宣布轮胎涨价。二要收集美国生产的信息,关注美国生产商是否新增轮胎厂或产能。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本土生产商并没有继续扩大生产的意图。三是收集美国轮胎进口情况。四是收集轮胎企业在其他国家的投资情况。美国进口的中国轮胎在进口轮胎总量中占30%以上,其他有60%的轮胎是从第二梯队国进口,这些企业虽然在美国本土没有生产厂,但在中国有生产基地,他们可以花费一定的代价来转移生产能力。

中橡协会长范仁德指出,尽管特保案对轮胎企业的影响很大,但企业仍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不过,不能因此掩盖特保案对轮胎企业造成的重大伤害,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他认为,中国轮胎行业要渡过目前的困境,需要几个方面共同努力。一方面要靠企业本身的努力,通过调整、转型来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企业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渡难关,但在企业面临严峻困难的情况下,希望政府进一步理解企业的困境,适当地给企业一些支持,这也是广大企业的呼声。范仁德说,相信经过调整,再有一些政府的扶持,中国轮胎产业通过这次特保案的洗礼会变得更强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