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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坤维:债转优先股能起到一石三鸟作用吗?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6-04-26 11:25:45 来源:中财网 作者:杜坤维

债转优先股真的能起到降低企业杠杆,活跃资本市场,化解银行不良贷风险吗?在笔者看来,债转优先股就是以时间换空间、暂时延迟不良贷爆发而已的一种权宜之计而不是所谓的一石三鸟妙计。


4月10日,在由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主办的新供给2016年第一季度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指出, 现在国务院已经开始在推动债转股,姚余栋强调债转股一定是转优先股,不能是普通股,如果债转普通股,将重蹈日本上世纪80年代主银行与企业联通过紧之教训,短期兴奋,长期后悔。


这是一个大招,一石三鸟,既帮助企业去了杠杆,也相当程度上化解了未来银行体系积累的风险,还有帮助我们丰富了整个资本市场。


笔者不知道这是姚余栋个人观点,还是代表央行官方观点,如果是官方观点,笔者觉得更应该慎重,债转优先股恐怕不是很现实,对银行来说,不管是转化为普通股还是优先股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一种资本的盛宴,除非采用行政手段干预。 根据财新周刊4月3日报道 , 国开行高层表示 , 首批债转股规模为1万亿元 ,预计在3年甚至更短时间内 , 化解1万亿元左右规模的银行潜在不良资产。债转股对象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 ,以国企为主。这类企业在银行账面上多反映为关注类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 , 而非不良贷款。“僵尸企业”不得参与 ,财政不再兜底。


债转股对象是有潜在价值而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困难在哪儿,主要是负债沉重,杠杆率较高,财务负担过重影响企业融资与发展,也就是说支付债权利息过多导致企业发展难以展开,因此债转股出发点就是降低公司财务负担,让债权转化为股权,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负担,从而让企业轻装前进。而债转优先股是不可能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的,只会加大公司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剩余资产受让顺序是债权-优先股-普通股,优先股股权受让剩余资产在债权以后,因此优先股股息率应该高于债权的信贷利率,才能与风险相匹配,日前浦发银行发行的优先股股息率是5.5%,高于基准贷款利率,基于企业支付股息能力远弱与浦发银行,企业优先股股息率应该高于5.5%,至于高多少,由于没有先例,很难确定,这样算下来,目前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是4.35%,股息率比银行信贷利率高200个基点以上是很正常的,那么债转股不仅没有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反而加重企业财务负担,企业千辛万苦实施债转股不仅没有得到实惠反而增加自己负担,这不是自己搬一块砖头砸自己的脚吗?这与债转股出发点是相矛盾的。


从银行来说,债转优先股因为企业经营困难,财务负担沉重,有较大风险得不到优先股股息,而且一旦企业破产,受让剩余资产又在债权之后,债权风险更加增大,何况优先股退出渠道非常狭窄,只能依靠企业经营好转回购来完成,这是一个难以预测的漫长过程,但债转股两年以后,资产占银行核心资本比例将从400%猛升到1250%,何况债转优先股并没有降低未来资产减值风险,这对银行来说是一笔很不合算的买卖,银行从自己利益出发主动性会大大降低,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彻底放弃债转优先股,银行放弃了,企业怎能单方实施债转股。


银行可能处于优先股股息得不到,受让剩余资产又被延后的尴尬局面,所以债转优先股对银行来说是很不利的,让资产处于更加危险之中,对改善银行资产是没有多大帮助的,如果采用行政干预的方式,逼迫银行就范,是不符合市场化精神的,同时会加重银行体系风险。 基于优先股股息在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暂停发放,而且企业可以不用补偿,会加剧企业利用制度漏洞赖债的制度道德风险,这是不得不防的。 表面上看,债转股转化为优先股,丰富了资本市场的融资工具,增加了投资品种,但是基于公司基本面,债转优先股交易难以乐观,很有可能会出现大幅折价交易,交易泛人问津的现象,这是有损银行利益的。 综合来看,笔者认为债转优先股是很难用市场化方式开展的,也无助于企业降杠杆,无助于银行不良贷降低,也很难丰富资本市场交易品种。所谓一石三鸟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 对僵尸企业的出清,还是遵循市场化原则,让其破产清算为好,以债转优先股的方式让其苟延残喘不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责任编辑:陈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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