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5月6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供热合同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华源热力”)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华源热力”的转让业务。 二、“华源热力”设立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华热01”,证券代码为“116147”,到期日为2017年1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华热02”,证券代码为“116148”,到期日为2018年1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华热03”,证券代码为“116149”,到期日为2019年1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华热04”,证券代码为“116150”,到期日为2020年1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三、“华热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华热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华热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华热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华源热力”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华源热力”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5月4日 责任编辑:唐正璐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